>>> 2006年第9期

2厘米大小的子宫肌瘤需要治疗吗?

作者:郑惠方




  几天前,从媒体中获悉与北京某妇保所联营的现代女子医院为贾女士行子宫肌瘤自凝刀治疗时,导致贾女士肠管和输尿管损伤的消息后,心中感想颇多。且不说该妇保所与现代女子医院联营是否合法,也不说在工商部门没有注册的现代女子医院行医多年,政府有关管理机关是否失职,也不说贾女士发生的损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单说这2厘米大小的子宫肌瘤还需要治疗吗?
  子宫肌瘤是妇女十分常见的生殖器官良性肿瘤。它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肌瘤发生率较高,30岁以上妇女中,患有肌瘤者较普遍;其二是肌瘤生长十分缓慢,有的患者一生都未被发现;其三是子宫肌瘤基本上是良性肿瘤,恶性变十分罕见,其发生率约为0.4%。这就决定了子宫肌瘤的治疗理念有别于人体的其他肿瘤。人体绝大多数肿瘤,一经发现都主张及时予以手术切除,即使是良性肿瘤为防其恶性变可能,也都主张切除。惟独子宫肌瘤不是如此,除少数有症状,符合手术指征者才进行手术,较小的、没有症状的子宫肌瘤都不主张手术,因为这些小肌瘤既不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也不会让人感到不适,更不会威胁患者的生命,所以,都是采取“与瘤共存”的处理原则。
  什么样的子宫肌瘤需要手术治疗呢?子宫肌瘤手术的指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当子宫体积明显增大,达到妊娠2个半月及以上的子宫大小需要手术,因为这样大的肌瘤容易产生各种症状,甚至因肌瘤血供障碍导致肌瘤变性;另一类是肌瘤虽不太大,但产生明显症状的,如较大或较多的肌瘤,使子宫腔及子宫内膜的面积明显增大、宫缩不良,致使月经过多,产生继发性贫血者。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贾女士的案例。贾女士的子宫上只有两个约2厘米大小的肌瘤。这种既小又少的肌瘤通常不可能产生症状,当然不存在手术治疗的指征,完全符合“带瘤生存”的处理原则,对这种肌瘤采取手术是有悖常规的做法。当前,医疗市场上的这种非正常、超范围手术的现象并不少见,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对这种没有症状的小肌瘤进行剖腹摘除(保留子宫)的做法,患者当然不会接受;即使采用腹腔镜下摘除,也毕竟是一种手术,而且要住院,价格也不菲,患者常难接受。自凝刀手术,不开刀、不住院,收费又较低,对于“恐瘤族”妇女来说,真是“再理想不过”了。但自凝刀手术毕竟也是一种手术,既然是手术就有可能发生手术并发症。其实,子宫肌瘤自凝刀治疗发生子宫穿孔,累及肠管损伤,粪便泄人腹腔引起急性盆腔腹膜炎,导致患者部分肠切除的案例,在贾女士案例之前已经出现过。自凝刀治疗子宫肌瘤的方法是近年来才开展的,实践病例不多,尚五十分成熟的经验,容易发生各种并发症,尤其是灼穿子宫壁,损,伤肠管、输尿管等重要脏器。开展子宫肌瘤自凝刀治疗的单位都说手术是在可视条件下进行的,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手术是在B超观察下进行的,是可视的,但目前临床上多使用二维B超,又叫平面B超,它只能提供子宫肌瘤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犹如隔着水面观看水下游动的鱼,可以看到鱼在眼前忽左、忽右地游来游去,至于鱼在水面下多深则难以判断一样,因此,B超无法提供肌瘤的具体深度,即无法提供立体的方位,所以,容易造成自凝刀治疗方向误判,从而导致误伤等并发症。
  子宫肌瘤是否需要治疗,尤其是手术治疗,请务必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不管治疗或手术方法多么“简单”和“安全”,没有治疗或手术,指征的肌瘤,千万不要草率从事。天底下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或手术,不考虑指征、超范围治疗或手术,非但不可能给患者带来实在的好处,反而有可能给患者带来有损健康的、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并发症。 (编辑 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