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0期
有些变味的吉尼斯纪录(上)
作者:石城客
——作者题记
变味的“世界之最”
“吉尼斯”原本是种啤酒的商标。一杯“吉尼斯”在手,人们就会海阔天空地胡侃起来。为了能销售更多的啤酒,啤酒商就聘请麦沃夫兄弟收集资料编一本“世界之最”以供谈资。
1954年9月,几个英国人在伦敦舰队街107号开设了一家事务所,开始了编辑第一本纪录大全的工作。1955年8月27日,有198页篇幅、名为《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图书装订成册并随即发行,它很快便成了一本畅销书。
吉尼斯纪录中有种种令人惊奇的信息,更有诸多趣闻轶事,能让读者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感到轻松愉快,故为人们欢迎,于是风行世界。
《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编辑部曾经声称:“我们并不登载那些在毫无意义或危险的项目中创造的纪录”,“还有一些纪录已达到人的安全极限,例如,人吞剑或躺在行驶的大众牌汽车下的表演等项目”;也表示要取消或“不会再发表这类项目的新纪录”。可事实并非如此。大量的吉尼斯纪录表明,吉尼斯有时十分钟情于一些有害的、危险的、毫无意义的所谓世界纪录。看看一位加拿大男子的所作所为,就知道吉尼斯究竟想提倡什么了。这位36岁的男子已经摘取20项吉尼斯的桂冠,其中包括:坐在摇椅上连轴转地晃荡3天零3小时3分3秒;连续100小时玩保龄球;7天里不间断地乘自动扶梯上上下下;84小时不间歇地击鼓;53小时不间歇地看电影等。在斯里兰卡,也有一位拥有多项吉尼斯纪录的人,他曾单脚站立76小时40分钟;2005年9月,他又以连续看电视69小时48分钟的“成绩”,超过了50小时7分钟的前世界之最。这些人动尽脑筋去争创吉尼斯纪录,吉尼斯竟对这些感兴趣,实属可悲。
吉尼斯正在变味,它正陷入无聊、浪费、冒险的泥沼,它应该回到有趣、有益、健康和帮助人们更好生活的正道上来。
毫无意义的纪录
我们在纪念吉尼斯50周年而发布的50个吉尼斯纪录中,就发现有许多不值得纪录的内容,例如,有个古巴人身上穿了230个孔,创造了全身穿孔最多的纪录;德国有13位少女挤入了一辆小轿车;一个美国人同时咬住了8条响尾蛇的尾巴;一个95岁的英国老人翻了一个跟斗;还有人用6年时间把1至100万的每一个英文数字用打字机打了出来,有人连续蹦跳177737次,有人在23.8秒里说了260个单词,有人在24小时里讲了12 682个笑话,有人用下巴撑起75个1品脱的啤酒杯,等等。请看,吉尼斯记录这些,除了无聊,又有何益!
有意无意在倡导浪费
吉尼斯纪录有求多、求大、求奇、求怪的倾向,一些人为迎合这一要求,浪费由此而生。在德国,有人花两年时间制成了一双相当于247号的巨鞋,其长1.65米,被载入1998年的吉尼斯纪录。中国人则于2001年制出了有2.4米长的皮鞋,一只鞋竟用去8张牛皮。2005年,台湾人费时10个月,完成了一双超大木屐,其长2.84米,宽1.19米,高为0.43米,比单人床还大,单只鞋重达690千克,真是“巨无霸”。这样的鞋,耗时耗工耗料,但根本没有实用价值。有趣的是,印尼在2005年8月17日制成了“世界第一旗”,此旗长156米、宽50米、重1.3吨,共用去300多卷布,没想到它刚从高楼挂下来,一阵强风就把它撕得支离破碎了。可见,赞赏这样的“之最”,就是提倡浪费。
最不可思议的是2005年2月20日,辽宁沈阳市街头出现了一只重达4吨的大元宵。说明牌上写道,这只元宵用去糯米1420千克,果仁馅380千克,由10位师傅历时15天在露天制作而成。可是能够问鼎世界纪录的大元宵却没有更大的锅来煮熟它,而且,大元宵从制作到“展览”,都是在露天进行的,也没人愿意再“享用”它,就只能一弃了之了,从而被人们斥之为“浪费之最”。不过更“厉害”的还要算沈阳的又一杰作,据报道,2005年8月12日,“我国首次整体按照皇家礼仪展演满汉全席”时,“共展出冷热荤素196道菜,动用演员80余人,高级厨师30余人,前后耗费资金20余万元。”然而,尽管展厅内开着冷气,酒店也采取了其他措施,但“满汉全席”还是传出了阵阵馊味,两天后,这些仅仅被二三百人“参观”过的美味佳肴就倒进了垃圾桶。有人算过一笔账:20万元约相当于当年沈阳地区30个农民1年的收入。
玩命得来的纪录
吉尼斯大量记载玩命得来的世界之最,人们也就用更多的玩命方式来创造新的吉尼斯纪录,以求“扬名世界”。这里除了感叹这些人为名与利而做出的疯狂之举外,也不能不指出吉尼斯的误导。为创纪录而有损健康甚至丧命的事时有发生。2002年12月,印度一青年在面部插了23根针,其中17根针插向口腔里,试图以此举进入吉尼斯。其实在3个月前,一位加拿大人已经以双臂插进420根针创下吉尼斯纪录了。2003年1月,有位外国青年在8小时内于身体各部以自刺702针的成绩打破了自刺200针的吉尼斯纪录。2004年5月,我国广西一位中医,竟在头脸部插针2000多根。他们显然是在拿自己的血肉之躯来作秀、玩命。
玩命创纪录的表演之一是与有毒动物相处。1995年,一位记者在描述印度的吉尼斯纪录保持者时写道:“为了创吉尼斯世界纪录,他什么都愿意干,如裸眼凝视日食,大口吞咽辣椒粉,有一次他还用鼻子把一粒豌豆推行了5千米远。此刻,他正在为我们表演与蛇亲吻,同时又让几只蝎子在他脸上、头上爬。”这位记者私下里对摄影师说道:“如果他被蝎子咬死了,咱们可就栽了。”2004年8月,马来西亚的一位女子与6096只毒蝎一起生活在玻璃箱里,最终以“与毒蝎共处36天”打破了吉尼斯纪录。在36天里,这位女子被蝎子蜇了17次,还为此而发过高烧,可她挺过来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事后她说。印度人不过是与蛇“亲吻”几下,中国人却要与蛇同居。2002年3月2日上午,在福建厦门湖里水上乐园快乐谷与蛇“同居”了3673个小时的4位姑娘,终于走出了“蛇宫”。当她们走出“宫门”的一刹那,不禁哭了。原来,她们不带任何防护地与2001条蛇(其中有1600条毒蛇)同床共枕、同桌吃饭生活了153天。这期间,她们几乎每一个人都被蛇咬过不下10次。我国其他地方也有过人蛇同居的表演,但这次的“同居”时间最长,创造了吉尼斯纪录。
此外,国内外都有让数以几万、几十万计的蜜蜂歇满全身者。2005年9月15日,一名35岁的哥伦比亚人竟诱使50万只杀人蜂停落在他身上,可谓想尽花样玩命创纪录。
所谓“挑战极限”,更是赤裸裸的玩命把戏,而且玩得愈来愈怪诞离奇。譬如,有人自愿躺在棺材里并被埋在地下生活了147天;有人“只喝不吃”地绝食44天、49天,等等。
在陆地上“极限”不过瘾,就走向水下。2002年10月13日,有位法国籍的28岁女生物学家为了想打破她丈夫创造的162米潜水深度的世界纪录而在多米尼加海滨进行自由潜水时,虽然潜到了目标深处——171米,但当被人拉上来时,她已经昏迷,且口吐白沫并流着血,最终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这就是挑战极限创纪录的血的代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