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7期
关注生命和谐
作者:周舂华
什么是生命和谐?首先从生命谈起。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现代汉语词典》)。活,是生命的基本标志。生命和谐主要是从人自身出发,以人的生命为核心的范畴。简单地说,生命和谐就是人活得和谐,指人的生命系统在运行和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平衡与协调的状态。具体而言,生命和谐应包括如下要素:一是个体人的生理生命和谐,即个体人的身体内部组织系统的和谐;二是个体人的心理生命和谐,即个体人的心理、精神世界的和谐;三是个体人的社会生命和谐,即个体人与个体人之间在生理、心理、交际等方面的和谐;四是代际人之间的生命和谐,即人类生命在漫长的历史进化、更替、传承过程中的和谐;五是人的生命与自然界有机体生命之间的和谐,即人与自然在生命系统方面的和谐。生命和谐是这些要素和谐的有机统一,是生命健康成长的厚重底蕴,是生命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是生命的理想状态和最佳境界。
为什么要关注生命和谐?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回答。第一,生命宝贵需要关注生命和谐。世界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只有有了人,一切人间奇迹才可以创造出来。“人之所宝,莫宝于生命”(《北史·源贺传》)。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没有生命,就没有人的一切。生命的宝贵性,需要人们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只有关注和认同生命和谐,人们才会深刻理解生命的宝贵性,更加珍视和呵护生命,使生命的价值充分显现。第二,尊重生命需要关注生命和谐。对个体人而言,只有尊重自己的生命,才能实现人生幸福和人的价值;对社会人而言,只有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才能实现每一个生命体的尊严和价值;对代际人而言,只有遵循、尊重生命的理念,人类生命才能持续生成和永恒发展。尊重生命必然具有促进生命向和谐目标发展的意义,而不是使生命发生异化和倾斜。只有关注和实现生命和谐,才是对生命的真正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才具有实现的可能性。第三,生命健康需要关注生命和谐。生命是运动着的有机体,只有保持生理、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全面健康,生命的质量才能得到提升,生命的发生才能良性持续下去。生命和谐是生命健康的基本表现,是生命进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关注和维持生命和谐,生命健康才能实现,生命的生成和存续才能绵延不绝。第四,生命的脆弱需要关注生命和谐。生命存于天地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诸种因素的干扰和威胁。天灾、人祸、疾病、衰老等都是人类生命时刻面临的“杀手”。生命脆弱的事实呼唤生命和谐,也为生命和谐的价值提供了现实依据。生命和谐是克服生命脆弱和减轻生命脆弱程度的有效途径和最佳结果。第五,社会和谐需要关注生命和谐。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因素和重要枢纽。社会和谐归根结底是人的和谐。只有实现人的和谐,整个社会才能达到和谐。生命是人存活的基本标志,离开生命和谐,人的和谐便无从谈起。生命和谐是和谐社会其他所有要素和谐的根本前提,是和谐社会的起点。没有生命和谐,和谐社会必然成为空中楼阁。
怎么实现生命和谐呢?要实现生命和谐,全社会至少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要树立生命平等观、生命价值观、生命伦理观、生命和谐观;要明确人的生命利益是最为重要的利益,高于其他所有利益;要认同自然界有机体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同样重要,同样值得尊重。第二,要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人格权、身体权等权益,创造有利于生命和谐的制度环境;要改革各种关于生命的保障体制,明确保障生命的义务和责任;要强化生命保障的配套机制建构,提升生命利益的保障质量。第三,要宣传生命的宝贵性、至上性和脆弱性,使全体民众都能崇尚生命、珍爱生命;要尊重生命的多样性,倡导生命利益的多元化,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尊重他人的生命利益;要引领全社会都来关注生命和谐、认同生命和谐、实践生命和谐。第四,要从理解生命的本质做起,在行为上体现生命的理想指向,使生命和谐具有厚实基础;要从维护生命的健康做起,预防和阻止危害生命的因素出现,使生命和谐具有实质内涵;要从爱惜生命的点滴做起,使生命和谐不仅成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而且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内心追求和实际行动。
(编辑 祝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