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7期

老人做点家务利身心  

作者:湘 军




  有一回,我上班中途回家取材料,看见70多岁的母亲独自坐在阳台上,望着外面发呆,我走到她身边她竟不知道。开始,我没在意,此后,我又几次发现这种情况。渐渐我才醒悟,父亲去世5年了,母亲一个人在家闲着没事做,加上她又不愿意到邻居家串门,精神生活太空虚了。我想。今后我得找点事情给她做,不然,她在家一不动手,二不动腿,三不动脑,久而久之会生病的。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便有意识的留下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给母亲做。比如,早饭后,我就把饭碗等一推,不洗了;穿脏的衣服,我也留下几件好洗的给母亲洗多年我承包的拖地板任务。我也不拖了。上班闲暇时,我也打个电话回家问候问候。
  别说,我这么一“偷懒”,母亲倒是“上岗”了。现在,我下班后,母亲往往会捧着洗得干净、叠得整齐的衣服给我。然后告诉我她今天做了哪些事,跑了哪些地方。话语中明显流露出一种老年人特有的满足感。
  我觉得,我这么做的好处至少有三条:
  一是可让老人保持乐观精神,培养健康的心理。客观上说,人老了。有些事确实是做不动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什么事都不想做。如果将心比心,有意安排一些既累不着。又能让老人动手、动腿、动脑筋的事给他们做,他们不仅乐意去做,而且多半能做好。甚至还会生出一种成就感,认为自己宝刀不老!
  二是能拓展老人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在做家务事的同时,老人还可以根据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把家务内容适当的延伸、安排得充实些。
  三是因为手中有事要做,有“任务”要完成,老人必然会重视社会的人际关系和与之心理上的交流,这样。老人可以在集体活动和人际交往中取长补短,汲取生活营养,使自己心情舒畅、生活愉快。这样的“激活”,可是对老人的身心大有好处呀。
  不过,话说回来。条条大路通罗马。在老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时,晚辈要充分尊重老人,千万不能用今天的新观念去要求老人。
  常人都说。老人是老小孩,要晚辈去哄。这个“哄”就要求晚辈要因势利导。最大限度地发挥老人的长处,让他们感到自己不是孤立无援的,更不是一个混日子等死的“废人”。而有意识给老人留些家务事做,就是一种“哄”的有效方式。它的意义更多地是从精神上关心老人。
  
  (编辑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