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2期

认识哮喘 战胜哮喘

作者:戚好文




  【名医简介】
  戚好文,河南郑州人。现任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还任陕西省呼吸一结核专业分会主任委员,全军呼吸专业组副主任委员,全军结核防治领导组成员,全军医学技术成果评审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委员,数种杂志编委。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常见疾病。目前,哮喘的发病率及病死率在世界各地均呈上升趋势。我国的哮喘发病率较高,有1000万~2000万患者,且目前的防治现状尚不容乐观,相当部分的呼吸科医师对哮喘治疗的长期性和规范化执行不力,导致哮喘诊断的错误和遗漏以及治疗上的错治和难治。
  如何正确认识哮喘?如何积极防治哮喘?笔者结合自己的经验,谈一些体会——
  
  一、哮喘是一种可以治疗的疾病
  
  哮喘不但可以治疗,而且还可以达到临床控制。这里需要纠正几个偏见:
  (1)克服治疗上的畏难情绪。许多人认为,哮喘是一种难治的疾病,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特别是晚期患者。因此,许多患者及其家属(包括一些临床医生)表现出畏难情绪,缩手缩脚,致使部分患者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治疗,使病情逐步恶化。其实,哮喘并不是一种不能治疗的疾病。古代,我们的先人在与哮喘的长期斗争实践中,不但发现了许多中草药,诸如麻黄、洋金花、椒目等能有效地治疗哮喘,而且,还总结出一整套防治理论,在哮喘的防治中起到了巨大作用。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更可以说,哮喘是一种可以治疗的疾病。
  (2)哮喘是一种可以治愈的疾病。哮喘治疗的目标是达到并维持临床控制。笔者的体会是,早期哮喘患者不但能达到这一目标,而且还可以彻底治愈。所谓早期哮喘一般是指2年以内发病的患者。所谓治愈,目前尚无统一的概念和标准。笔者认为,哮喘患者在稳定达到临床控制目标后5年及其以后,若无临床表现,又不需服用任何药物,气道反应性测定为正常者应列为治愈。对于其他的哮喘患者可以根据“阶梯治疗方案”通过药物治疗策略来实现临床控制。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必须高度重视早期患者的治疗。
  (3)提高哮喘患者治疗的信心。笔者的经验是,当患者被确诊为哮喘后,90%以上的患者及亲属均表现出不同的忧虑或恐慌情绪。另外,许多患者为了验证其诊断是否正确或寻找治疗哮喘的所谓“秘方良药”,而不惜代价,四处求医。当碰到这些患者时,医生应当耐心地解答和消除患者的种种疑虑,以此提高或增强患者及其亲属治疗的信心。这里强调的是,目前治疗哮喘还没有什么“秘方良药”。所谓“秘方良药”都是骗人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哮喘患者“想迅速治好”的心理渴求,在一些中药里掺杂大量的激素,进行大肆宣传。这些“秘方良药”服用后,短时间内可能有效,然而,时间稍长,就会出现一系列副作用,特别是激素依赖性哮喘或严重的气道重建(重构、重塑),结果将越治越难,直至死亡。血的教训应引以为戒。
  
  二、提高对哮喘诊断的认识
  
  哮喘患者能否达到并维持临床控制或治愈的目的,关键在于早期或初始阶段能否得到正确的诊断。哮喘的病因和发病机制非常复杂,涉及到多种因素,所以,哮喘的表现也呈多样性,既有典型性表现,也有非典型性表现,而非典型性表现又是大量的。一般情况下,临床医师比较熟悉典型的症状,容易做出诊断,而诊断非典型哮喘就比较困难了。分析这其中的原因,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上说,一些医师对非典型哮喘的表现认识不足;从客观上讲,许多基层医院缺少肺功能检查设备或尚未开展气道反应性测定,因此,认识或诊断非典型哮喘就比较困难,易造成误诊和漏诊,使患者失去了早期治疗的良机。
  关于非典型性哮喘的诊断,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的体会是,凡是临床上无喘息症状、胸肺检查无阳性体征,而胸部影像学、心电图检查又正常者,具有以下症状之一者可以考虑非典型哮喘:①原发症状以咳嗽为主的,特别是长期阵发性、刺激性咳嗽或严重的夜间性咳嗽,或刺激性咳嗽伴有胸闷或气憋者。②原发症状以胸部为主的,如胸闷、胸痛,或伴有气憋或伴有咳嗽者。③原发症状以气憋为主的,如无论白天或夜间气憋气短,特别是夜间憋醒者。④原发症状以咽部为主的,特别是咽部发干或发痒伴有刺激性咳嗽或胸闷、气憋者。⑤原发症状以异味过敏为主的,特别是闻及异味(物理性、化学性及生物性)出现刺激性咳嗽或伴有胸闷者。最后的明确诊断需做气道反应性测定。
  
  三、哮喘治疗须个体化
  
  所谓哮喘的个体化治疗是指在我国哮喘防治指南的原则下,根据个体患者的不同情况、临床表现而实施的治疗,如根据不同的年龄,病情的轻重,有无合并症及用药情况等来全盘考虑。总之,宜辨证施治,标本兼治,否则,很难达到治疗的目的。治疗哮喘的药物众多,用药途径和使用方法不尽相同,疗效及副作用也不一样,因此,如何根据病情合理选用十分重要。如若只要诊断为哮喘,便不问青红皂白一律用一样的药物治疗,那么,这样的治疗就很难达到目的。
  
  四、治疗哮喘必须与防治哮喘气道重建相结合
  
  气道重建(重塑或重构)是指哮喘患者气道壁结构发生了改变,是气道受到慢性炎症反复刺激的结果,它可导致气流不可逆阻塞和持续性气道高反应性,并能成为顽固性哮喘的基础。哮喘发作后,可通过适当的手段控制症状,但是,气道重建却呈持续、进行性发展,一旦达到某种程度后,就很难恢复到正常水平;而且气道重建后,气道阻力就随着增大,其症状也就越来越重。因此,防治哮喘气道重建必须从早期开始,否则,哮喘的治疗就得不到根本的缓解。
  
  五、加强对哮喘患者的管理教育
  
  哮喘患者的管理教育是一件大事,与其他疾病不一样,有着独特之处。如果这一环节搞不好,其治疗的目的也很难达到。如何在中小城市、基层社区、广大农村及山区对哮喘患者进行管理教育?笔者认为,应从首诊医生开始,首诊医生是哮喘患者管理教育的第一位老师,起着重要的作用。当患者被确诊为哮喘后,首先要向患者说明哮喘是一种可以预防、治疗的疾病,并耐心解答患者的各种疑问,以消除哮喘患者及其亲属的疑虑,增强他们的信心;其次要教育患者千万不能病急乱投医,擅用“秘方良药”;还要教育患者认真执行“哮喘控制测试(ACT)”等。哮喘患者的管理教育是一个复杂且细致的工作,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办法及策略。
  
  (编辑 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