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2期

复婚夫妻的心理调适

作者:颜爱娥




  复婚是指办了离婚手续后又破镜重圆的婚姻。由于从离异到复婚的时间长短不一,原因各不相同,所以心理调适十分重要。
  一、仅仅为了家庭琐事各不相让而导致离婚的夫妇,双方的自尊心往往比较强,由于彼此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分手时会有失落感。因此,复婚后有“久别重逢”之感。但是,此间的双方应珍惜机会,加强思想交流,促进谅解。
  二、由于家庭内人际关系紧张而离异者,多见于婆媳不和。为人妻者觉得有理无处诉,丈夫又不主持公道。这类夫妇感情也未彻底破裂,复婚往往是由于丈夫感到内疚主动提出的。复婚后,男方应主动安慰女方,抚平对方的心理创伤,这样有利于女方增强对将来家庭生活的信心。
  三、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却又为了孩子而复婚。这类夫妇感情基础不牢固,对待今后的夫妻关系可能持“得过且过”的态度。因此,再婚后的这类夫妻居家生活时,双方应积极地求同存异。将问题留待时机成熟时再解决。
  
  (编辑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