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夫妻癌”是怎么回事?
作者:郑惠方
“夫妻癌”真是夫妻间传染造成的吗?医学研究已经否定癌症具有传染性,也就是说癌症不可能通过癌细胞传染给其他人。夫妻癌不是彼此间传染引起的,那又是如何发生的呢?夫妻癌并非罕见,它们可以同时发生,也可先后出现:所患的癌症可以是同一系统的器官,也可是不同系统的器官。既然,夫妻一方患癌症后,另一方跟着也患癌症了,这中间必然有内在的联系。
现已明确,70%-90%的癌症与环境污染和不良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密切相关。夫妻俩以及其他家庭成员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居住环境雷同,既使开始时不同,但在以后的长期生活过程中也会被逐渐“同化”。一些致癌因素就会“公平”地累及夫妇双方。例如,喜好“三高”饮食的家庭中,夫妻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都有可能遭到肠癌、子宫内膜癌及乳腺癌等癌症的袭击。又如,夫妻一方患有乙型肝炎、尖锐湿疣等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另一方或其他成员也可通过生活中的密切接触而被传染,已知乙肝病毒和人乳头瘤病毒等病毒是引起肝癌、宫颈癌或阴茎癌的罪魁祸首。又如,丈夫吸烟,妻子就会因被动吸烟而受害。由此可见,夫妻癌的发生是他们在生活中。都受到相同的致癌物质或致癌因素作用的结果。此外,一方患癌后,配偶可因忧伤、焦虑等负性心理影响,造成机体免疫能力下降,导致癌瘤的发生。或使潜伏的早期癌瘤加速发展。
夫妻癌的现象提醒人们,生活中要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对预防癌症,包括夫妻癌,是极为重要的。当夫妻一方患癌时,另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要反省自己的生活方式,寻找可能的致癌因素,纠正不良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不必惊恐不安,因惊恐不安造成的负性心理有助于促发癌瘤。更何况夫妻癌毕竟是少数:然而,也不可等闲视之,因为夫妻癌毕竟存在,且非罕见。当夫妇一方患癌后,另一方应及时到医疗检测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肺癌、肝癌、胃癌、肠癌及妇女的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及乳腺癌等常见癌症的有关检测,如B超、X线检查,必要时还可酌情进行CT及内窥镜等检查。抽血做CEA、CAlz5、CAl99等肿瘤标志物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有关的检测,有助于及早发现潜在的肿瘤,以便及时得到治疗,取得较满意的治疗效果。即使通过有关检测排除了患癌症的可能,也不可因此麻痹大意、放松警惕,因为有的夫妻癌可相隔数年,甚至10余年才出现,因此仍应该认真进行定期的防癌健康检查,以减少患癌的风险。
编辑 樊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