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2期

老龄之家

作者:佚名




  关注老年精神生活 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
  
  根据我省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越来越快、老年人口规模越来越大、空巢化和高龄化程度越来越高、老年人养老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突出的实际需求,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最近的批示精神,由省人大、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就老年精神关爱和老龄服务产业情况在全省进行调研,
  省老龄课题调研组由原省人大秘书长顾介康、省委研究室张伟新、省政府研究室许佃兵、省老龄办牛飚等6人组成,近日,调研组在无锡召开了“老年精神关爱、老龄服务产业座谈会”。听取了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老干部等部门,关于养老、医疗保障、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社区卫生医疗建设、为老医疗优待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市老年大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专门参观了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江阴市老年文化中心等涉老机构。省老龄课题调研组对无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无锡老龄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并希望无锡率先做好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杨韵辉)
  
  南京市领导“重阳节”走访慰问老年人
  
  10月7日,是九九重阳节,也是南京市第22个老人节。南京市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陈维健,市政府副秘书长瞿为民一行来到下关区社会福利院、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和老人们一一握手,给老人们送上节目的祝福。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委副主任陈学荣,市老龄委副主任李杏生等陪同走访慰问。
  (南京市老龄办)
  
  盐城市城乡老年人获31项优待服务
  
  日前,盐城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优待服务作出了31项具体规定。
  免费为老人办理《优待证》。凡是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可申请免费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本市和省内老年人凭《优待证》,在盐城公共服务场所(含公园、景点)享受优待服务。外省老年人来盐城观光旅游,凭所属省、市颁发的《优待证》,在盐城公共场所享受同等优待服务。
  优先救助困难老人。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对低保对象中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其保障标准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政府设立“尊老金”。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长寿补贴金: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年敬老日(重阳节)期间分别发给每人200元慰问金,由当地老龄部门负责发放。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视情增加发放金额或放宽享受“尊老金”人员的年龄。农村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老年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任务,
  医疗服务向老人倾斜。对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就医,凭《优待证》减半收取挂号费、注射费(不含材料费)。老年人因突发病使用市(县)急救中心救护车,车费优惠30%。各级医院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对老年人就医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方面实行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
  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城市公交对老年人给予优惠,可凭《优待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优惠乘车IC卡;市区公交大客车内设置敬老专座。老年人在公共场所停放自行车(含残疾老年人手摇车)和进入收费公厕一律免费,并设置明显标志。
  居民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户,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纯老年人的房屋拆迁安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老人文体休闲从优。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名人故居等,可免购门票。公园及企事业单位所属绿化区、操场等在晨练时间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维权实行“三优先”。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给予缓收、减收或免收。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要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扶持养老服务业。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敬老院、托儿所、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等为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使用安装有线电视减半收取初装费:污水排污费、地下水资源费、治安联防费及城市人防建设资金予以免收:人防工程场地建设费、绿化费减半收取。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暂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盐城市老龄办 符庆隆)
  
  蓬勃发展中的宿迁市老龄事业
  
  宿迁市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当前正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1 老龄组织网络建设富有成效。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均在同级民政部门设立老龄办,由民政局长和民政科长(助理)兼任同级老龄办主任,老龄工作经费也已列入财政预算。此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村(居)老年人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82%、92%、73%、100%。
  2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如火如荼。各县均已建成(或在建)1所核定床位在100张床位以上的示范性民办养老机构,其中,泗洪县实行市场化运作在建的县老年公寓(民办),计划投资1200万元。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床位400张。
  3 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有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均已设立老年活动场所,乡镇敬老院大多为留守老人设立了“托管站”。
  4 强化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全市共有百岁老人171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市公交公司已为两城区大多数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泗阳县、宿城区老龄办已分别制作发放《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1079本和520本,泗阳县老龄办还为503名离退休老干部免费办证,
  (宿迁市老龄办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