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以天地自然之心体察万物
作者:陈 协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读完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风中的院门》两个散文集,不由得对作家所描绘的奇谲多姿的动物世界惊竦不已。平心而论,在散文创作中涉及动物题材似乎并非罕见,但我以往读出的大多是筋骨酥麻、轻灵飘忽的“闲适”情调。而刘亮程笔下的动物世界,与以往的同类题材的散文作品相比,至少有两大最明显的不同:一是他所描摹的动物,都是与“宠物”无涉的“本色”的动物,如牛、狗、马、猫、蚂蚁等我们寻常可见的动物;二是其描述角度的切入与意义掘进的方式也迥异于同类题材的惯常传统。在他的笔下,动物的命运与人的沧桑被奇妙地叠化在一起,从而在读者的面前,展现了人类透视自身命运的又一个独特的窗口。
刘亮程似乎是当今散文界的一个异类人物。新疆沙湾县黄沙梁的漫天黄沙,伴随着他度过了二十多年的农民生涯。贫瘠荒凉“人畜共居”的西部乡村生活的浸淫,或许阻碍了作家获取新鲜事物的能力,但同时也使其远离了尘嚣物欲的蛊惑,因而可以长久而专注地去认识身边的事物,从而使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真正“从容”地走入自己的内心。这种漫长的生活体验,赋予了作家以身边琐事作为思维起点烛照外部世界的独特视野,也赋予了作家以此展现自然万物博大与深远的“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因而也奠定了“在任何一件事物上都有可能找到整个世界”的勇气与信心。在日日所见的与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寻常动物的身上,作家找到了“生活的全部感知”——以天地自然之心去体悟自然万物,从而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回答了人应当如何“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一艰涩的哲学命题。
《狗这一辈子》是其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的第一篇作品。我私下猜度,刘亮程将其作为一部散文集的首篇,显然是有意而为之的,也是意味深长的。开篇作家就如此写道: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身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狗”活一辈子确实不易:一方面得有“狗”的“本性”,同时又得具备仰主人鼻息行事的异化的“人性”,以至于“太厉害”、“太懦弱”、“不解人意”、“太解人意”都“不行”(“太厉害”则将超出主人自由驾御的范围;“太懦弱”则失却看家护院的基本职能;“不解人意”必然拂主人心愿;“太解人意”就会对主人全部心思洞若观火,人的自尊又岂能容忍“狗”的才智与己并驾齐驱?)。读这样的文字,我们从中能感受到的,除了作为纯粹的自然生物物象意义上的“狗”的生存处境之外,由此联想到的恐怕也就不仅仅是“狗”的命运问题了。作家以充满睿智而又带着一份从容的笔触,在为“狗”的生存体验作总结的同时,无不关合“人”自身的处境,在“狗”的身上,真切地折射出“直立行走的无毛动物”——“人”同样具有的冷峻的生存体验。紧接着作家又娓娓道出“狗这一辈子”的艰难处境与尴尬命运:狗的使命是看家护院,“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但狗却断不是真正的主人,而是主人与外部世界沟通的一种独特工具,这就需要“狗”在遇到不同的上门对象(主人不想见的客人与非见不可的贵人)前来叩门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并“承担”本应由“人”来承担的责任(或是被拒之门外的客人谩骂,或是因怠慢了贵客而被主人呵斥),尽管如此,狗仍不能失却看家护院所必须具有的“咬人”本性,否则“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狗”以如此的方式与“人”一同“活在珍贵的人间”,立身行事标准之苛酷,其生存的不易与无所适从也就足见一斑了。于是作家在文中幽幽诉说道:“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其实“人”命运又何尝不是“像梦一样飘忽”呢?古人在无力面对现实之时常有“入于儒,出于道,逃于佛”的选择,与其说这是一种“顿悟”之后的应对,倒不如说是肉体与精神无从“安妥”、无从皈依而导致的一种灵魂的“飘忽”,因而在一而再的自我否定之中,蕴涵着人生顿挫的巨大沉痛。
散文作为最能体现人之心性的文本形式,无论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激情飞扬,还是小桥流水曲径通幽的闲情絮语,作家都必须获得能够自由言说的广阔的心灵空间。在过去的散文创作中,尽管对散文所具有的天马行空、来去飘忽这一文本样式有着统一的认识,但这种认识由于过多地受外部政治气候的干扰,因而缺乏主体应有的清醒、理性的思考,作家也很少获得过心灵自由言说的舒缓空间,凡事都要从“社会”着眼,从“人”入手的固定模式,极大地阻碍了真实情感的自由迸发,因而其笔下的“物”就沦为抒发所谓情感的一个道具,所谓的“物的人化”也往往缺乏可资依傍的真实“物性”的支撑,其结果是使需要以真实“物性”作为支撑的所谓的“人化”沦为囿于一己狭隘理念而发的一种“伪抒情”。例如,杨朔在散文《荔枝蜜》的结尾“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的“奇特”想象就成为简单、纯粹“道德”范畴的一种意念,这显然是“人化”的臆想逼迫所产生的直接结果。较之于“庄生梦蝶”的旨趣,简直有天壤之别,既不真实,也不可信,从而变得十分的滑稽可笑。秦牧散文在其精神世界的貌似优游之中其实也远未做到心灵放达,“眼中之竹”在经过充满功利色调的“社会意义”层面上的“过滤”之后,“手中之竹”也就大多成了刻意逢迎主流意识形态范畴意义归宿上的东西。在此,“物”的意义的丰富性与完整性被人为割裂。因此,“写什么其实并不重要”、“大可以随便的”的散文,过多地承载了在“社会”与“人”层面上的意义,过多地在“人”是万物主宰和物之精华的人本主义思想上纠缠不清,因而其抒写的空间其实并不开阔,创作的心态也始终处在焦灼不安的状态之中。所以,笔者认为,能否以自由心性去体悟人间万象,并从自然物性中体察一切有生的生命的存在以及与同是自然生命的一个特殊类别的“人”的真实关系,就成为一个关键所在。
刘亮程正是以这种独特的视野,久久地注视着生活在自己身边的每一种生命个体。它们有其自然本色的天性,有属于自己的生存智慧,它们与人类一起构成自然界的一个完整的整体,并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与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应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从它们的身上,可以反映出人类生存的一个侧面,一个缩影,并从中观照到人类自身的命运。因此,作家在描摹“狗这一辈子”时,并未简单地将“狗”作为驱遣情思的单纯的“物象”,而是由衷地表达出对自然万物的理解与尊重。在他的笔下,人与动物之间已没有了明显的高低贵贱之分,因而能自觉地在“人”与“狗”之间不断作理智的角色切换。这种“换位思考”,也就是从“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角色置换与人性理解的层面上,去探究自然万物丰富自由的生命真谛。有些论者认为刘亮程是“万物有灵论者”,“信奉佛家悲悯万物的世界观”(尤其是对诸如《城市牛哞》之类的作品的解读,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认识),而在我看来这种认识其实并不能令人信服。正如作家在《人畜共居的村庄》一文中所说:“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中跑出来的。上帝没让它们走远,永远和人待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而人的灵魂中,其实还有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如藏龙如伏虎。”以动物命运为题材的写作,观照的对象固然是动物,但作家所深究的,在悲天悯物姿态的背后所传导出的,乃是“人”深入骨髓的一些病相:诸如无法或无力正视现实所带来的内心世界的极度脆弱,以及由于这种脆弱所引发的“人性”的负面两极:平庸、软弱、麻木;自私、冷酷乃至凶恶——“人性”中的丑恶的“物性”。
全文的结尾也是意味深长的。在发出“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的感叹之后,作家依旧以舒缓的笔调,描写入夜以后的“狗语大作”的村庄景象,而此时“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无论是说“狗”还是道“人”,这都是历经沧桑变幻、阅尽世事后的一种彻悟,也是物我无别而后的一种永恒。
也许是太醉心于表达对曾经生养过自己的“村庄”的独特感受的缘故,“乡村哲学家”刘亮程在架构散文情感世界时,由于过多地受“爱屋及乌”心理的驱使,因而在漫不经心之中也流露出情感的无端乃至虚狂。这在散文《狗这一辈子》中就有所体现。例如:在第二自然段说“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从上下文的文意沿承上来推断,不仅这样的结论无法成立,而且在语境意义表达上也显得突兀与无端。再例如第三自然段中的描述:一条“老狗”在“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按笔者个人的理解,不管当初“咬”得对与错,毕竟是为“主人”而“咬”,因而“老狗”在阅尽世事后表现出那一份自省与愧疚,确实让人浮想联翩、低徊不已。但接下来的议论就有些匪夷所思了:“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这是不是一句俗话暂且不论,“人”与“狗”相咬,似乎有新闻题材上的意义,作家显然是想借此体现幽默诙谐的表达效果,体现一种机智,但用在此处效果似乎恰好适得其反,这与本文所要表达的“狗这一辈子”无多大的关系。因此,删除这一小段议论不仅不影响文意的表达,而且文笔也似乎显得更为“干净”。虽然当今学术界有所谓的“情致所至,语无伦次”的说法,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是散文所具有的一种足以使人低徊不已的独特的审美境界,但在笔者看来,纵放情感驱遣万象也总应有个“适度”的原则,纵情至“滥”,必将使情感失衡而沦为一己之呓语。
刘亮程散文以一副安天乐命的姿态,摇曳多姿地表达着自己对生命与万物的独特体验。但以笔者个人的阅读体会,隐隐地感觉到他的创作似乎在走另外一个极端:作家在尽情抒写他所心仪的“乡村哲学”并从中获得足够的言说自信的同时,其文本所蕴涵的文化价值选择与走向也有让人感到困惑与不安的趋势。散文中缺乏个性意识固然不行,但个性意识的觉醒与张扬,并不意味着是纯粹的一己之狭隘体验,也并不意味着沦为完全抛开历史形态背景,进行无意识状态下的私语化的写作状态。在刘亮程的许多散文篇什中,时代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他所描写的往往是一段凝固的历史,在外界的风雨变幻中似乎能“卓然独立”,因而局限在此层面上所作的文化审美,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个人臆想、夸饰的成分。因此,以他人迥异的审美姿态与自由心境走入文坛的作家,在其作品获得成功之后,也在人为地为自己的自由言说制造新的不自由,文化心理也逐渐走向单一化与雷同化的闭锁状态。毕竟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纯粹一己之生命体验,去感悟人生的所有智慧与真谛的。因此,“扛着铁锨”也不应成为其永远不变的文化身份。
附:
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股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惹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