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1期
《告诉我我是谁》的艺术分析
作者:王 海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名作欣赏》二三年第三期刊载了《精神沦丧的悲剧——读邹月照小说〈告诉我我是谁〉》(以下简称《精神》)一文。从题目不难看出文章力图分析小说的精神内涵和社会意义,文章在这方面的工作我是十分认可的。很显然,艺术分析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甚至可以说艺术分析不是《精神》一文所要涉及的内容。事实上,文章还是在结尾提及了这篇小说的艺术问题。这里不去评述文章的这种写法,我所关心的是小说的艺术问题。我认为,《精神》一文在这方面的论点是值得商榷的。文章就这篇小说作了以下两点艺术分析:一是表现方式上的变形手法;二是语言上的西方黑色幽默小说的特点。先说第一点,文章中这样说:
《告诉我我是谁》中的变形还不同于卡夫卡在《变形记》中为了表达人的灾难感而采用的那种神秘的、毫无根据的变形,而是同《狗心》一样,以科学来掩盖这种变形的荒诞性,这对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及人的生存状况、精神困境有独到的效果。
这里还得解释一下《狗心》中的变形,《精神》一文中也做过交代:
《狗心》描写了野狗沙里克由狗变人、再由人变狗的故事。科学家菲利普·菲利波维奇教授由于实验需要而把人的睾丸和脑垂体移植到野狗沙里克身上,结果使沙里克失去了原来那颗忠实、温顺的狗心,而变得如器官原主人那样卑鄙龌龊。在阴险的社会主义革命者的教唆下,沙里克更是为非作歹。最后,教授不得不还原了沙里克自己的睾丸和脑垂体,使他又做回了狗。
小说《告诉我我是谁》(以下简称《告诉》)中的变形是说:“年轻的达达医生组合两具尸体,把奇运的大脑移植到马奔头内,造就了一个具有奇运的精神和马奔的肉体的新生命。”(引自《精神》)
《变形记》中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无稽之谈,但是如果从他的工作已经使他变成了一架机器和工具来考虑,那么就应该承认他丧失人的特性,异化为动物,是符合逻辑的,从艺术的角度看,也是真实的。而《告诉》中的变形有“主题先行”之嫌。美学教授奇运借富豪马奔的身体活了下来,由于外形的限制奇运不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中,他寄生在马奔腐朽的生活中,导致了精神的沦丧。“精神的沦丧”正是这篇小说要表达的深层内涵,《精神》一文在这一点上已作了详细的分析。也就是说,小说预先要表达一个“精神沦丧”的主题,而有意设计将一个较优秀的灵魂放到一个曾经龌龊的身体内,通过优秀灵魂的堕落来说明预设的主题。这种设计表面上看起来很完美,实际并非如此。为什么不是富豪马奔借美学教授奇运的身体活下来呢?如果小说这样安排似乎更有意义:马奔一定是想回到从前腐朽的生活中,但是周围的人会不会认可他?他的精神又当如何找到归宿?他会不会因此变成一个好人?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沿着这条思路,我们会发现,小说雕琢的痕迹太明显,从深层讲,小说成了表达某种观念的载体,而文学意义不大。
正如《精神》一文所讲,《狗心》中的变形确实做到了“以科学来掩盖这种变形的荒诞性”:狗心变得和人心一样的阴险是荒诞的,而狗身上被移植了人的睾丸和脑垂体却可以为这种荒诞提供不是理由的理由。因为就人类目前的科学水平而言,这种移植手术是可行的。读者明知狗的心理变成人的心理是荒诞的,但是有了移植手术做前提,读者就很乐意从艺术的层面接受这种荒诞。这也是符合人们的欣赏习惯的。《告诉》中的变形讲的是从两具尸体中整合出一个活人,恐怕人类目前的科学水平尚难达到,而这篇小说又非科幻故事,那么读者在理解时就会出现问题,他们甚至会有被欺骗的感觉。即使勉强从荒诞的角度去理解,作品的艺术价值也要大打折扣。《狗心》中荒诞与科学的结合是自然而巧妙的,《告诉》中不免生硬了许多。《告诉》中还有一个例子,能帮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次日,达达医生关于合二为一的医学论文在中国一份最权威的医学杂志上发表。杂志发行量极少,注定新生命以及与马奔有关的人无缘拜读达达的文章。
这一段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硬伤。在现实生活中,两具尸体变成一个活人这种事,不但会震惊中国,而且会震惊世界,达达医生有回天之术也不可能阻止这个消息的传播。如果是这样,“新生命”就会成为国宝级的人物,“新生命”的生存问题就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而这时小说就写不下去了。小说作者在这里来了个特别声明,告诉大家这件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所以才有了后来的故事。这种说明不是自圆其说,而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关于小说的语言风格,《精神》一文的评价未免过于草率。文章认为小说“在语言上颇具西方黑色幽默小说的特点”。他的论据如下:
奇运刚踩上斑马线,眼前刮来一股黑亮的旋风。他轻轻地短促地“哦”了一声,恰如漫不经心回应什么人的召唤。胸膛深处发出咬嚼炒蚕豆的脆响,一串火焰蓬勃地窜出喉咙,一切就宁静了凝结了黑暗了。
一条条灰白色的粘虫带着关于大腿和玫瑰花的记忆缓缓顺着仪表盘的斜面往下蠕动并且无限延伸。酱红色的节日礼花在挡风玻璃上迸放。
胸部已成柿饼……
七窍盛放鲜花……
(脑袋)如砸开的泄光汁液的椰子……
一共是五个例子,这些语言确实有黑色幽默的特点。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小说的整体不具有这种特色。上面所举的五个例子无一例外地出现在小说不足九分之一的开篇,且都是对车祸后现场状况的艺术描写。小说没有把这种风格延续到以后的文本中,因为我们找不到类似的例子。黑色幽默可以来概括描写车祸的语言的特色,却不能说明整个小说的语言特点。
《精神》一文仅仅对小说作了两点简单的艺术分析,都未抓住要害,反而忽略了这篇小说最主要的艺术特色。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
奇运穿上大衣,缠上围巾,来到街上。
没有苍蝇般扑来扑去的车辆,没有羊群般乱挤乱撞的行人。城市干净,可爱了。
如今这马路属于我一个人。今后我应该天天在这时候出来散步。
奇运欣赏皮鞋叩击水泥路面的声音。进行曲。中四步。
十字路口。“富豪夜总会”的巨幅广告牌。数十辆挤在一起的轿车。此刻里面的富豪们在干什么呢?
马奔钻进奔驰仍想着自称“艾丽”的小姐。
为什么要在大腿根处纹两朵对称的玫瑰花?商业广告?注册商标?示威?下一个回合预先有所准备。印度神油。非要打败她不可,输了要她喝半瓶“长颈”。
马奔呃酒气,点火,放屁,踩油门。奔驰画一道弧线上了马路。
白晃晃的大腿。红艳艳的玫瑰花。一团黑灰灰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奔驰被谁往后拽了一下,就翻过一道柔软的不甚明显的坎。
马奔想唱歌却不知唱什么歌。
闪过一批红色和白色的水平和垂直的线条。马奔歪了歪身体躲闪,却被线条包围了。马奔明白了真相,轻轻“哦”了一声,恰如回应什么人的召唤。
轰然一声巨响。奔驰与铁栏杆粘合。
马奔看见纹在大腿上的两朵玫瑰花。
小说借鉴了电影蒙太奇的手法,随着人物意识的流动镜头在不断地变换。每一个段落都很短小,但都代表了一幅完整的画面。车祸前,奇运在街上散步,他认真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倾听着皮鞋叩击地面的声音,思考着社会上的是是非非。这里奇运的视觉、听觉和幻觉都变成一幅幅清晰的画面。车祸前,马奔的意识更加地混乱,他酒后驾车,还想着一个妓女。他的意识在两者之间徘徊,画面也在这两方面迅速地转换着。直到发生车祸,这一切才结束。这种表现方法给人以强烈的视觉效果,也有利于表达人物复杂的心理特点。中国现代文学中的新感觉派小说在这方面已作出了开拓性的工作,且成绩斐然。
穆时英的短篇小说《上海的狐步舞》中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
舞着,华尔兹的旋律绕着他们的腿,他们的脚践在华尔兹上面,飘飘地,飘飘地。
珠宝掮客凑到刘颜蓉珠的耳朵旁,悄悄地说:“你嘴上的笑是会使天下的女子妒忌的——可是,我爱你呢!”
觉得轻轻地在吻着鬓脚,便躲在怀里低低地笑,把唇上的胭脂印到白衬衫上面。
三个短小的段落代表了三个画面,描写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舞场的糜烂生活。小说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情节性、连续性和顺序性。病态社会的光、影、声、色,经过作者的心理滤化后,变成了一系列不连贯的蒙太奇镜头组接,而每一组画面上都明显地传递出作者主观感情上的狂乱感和危机感。
小说《告诉》也深得这种表现方法的精义。我们再举几个例子:
新生命端起酒杯。
鼻翼愉快地张翕。咽喉痒痒。
干!
新生命被一只温暖柔软的小手抚摸食道,领受一种崭新的奇妙的爱意。
喝彩。鼓掌。玻璃有节奏地碰击。
新生命异常清醒异常惬意。
五百毫升,恰到好处。
小草睡着了。奇运走后她变得特别乖。
楼梯好像传来脚步声。
安怡止住织针。
六楼的开门声。
不是他。我干吗想他?他来不来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能准确无误点滴不漏地说起奇运的过去?
电话响。
彩灯。鲜花。彩纸球。
香槟。糖果。蛋糕。水果。
歌声。掌声。笑声。
华尔兹。伦巴。探戈。喳喳。
新生命、安怡和小草围坐一张小圆桌。
新生命给小草说圣经的故事。
远处传来警车哇哇的叫声。
安怡看着新生命孩子般的模样微笑。
一队警察闯进来。
可以看出,小说的这种艺术特色是贯穿文本的始终的,这也是这篇小说艺术上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