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2期
“无味之味”的思乡之情
作者:江锡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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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丰富物产,与文士的才情、乡思似乎有着一种源远流长的天然联系。从西晋时的张翰,见秋风起而思家乡吴中的“莼羹”和鲈鱼,到现代的鲁迅,在负笈他乡的时候,“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朝花夕拾·小引》)。本文的作者,也是在客中忆起家乡苏州的特产藕与莼菜,由藕与莼菜引出了一段隽永的乡思。
藕来自淳朴的乡间,由藕引发的乡思,也点染着纯朴的乡野风情。在作者的故乡,当时的小城苏州及周边的乡镇,“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面对着这样一支支宛如工艺品的藕,“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是像乡野一样淳朴的乡思,也是像乡野一样隽永的乡思:如果没有发自内心深处的挚爱,如果不是对这一切静观默察良久,融会于心的话,是难以这样生动,这样真切地再现故乡的诗情画意的。
与故乡苏州形成对照的是“这里上海”。上海并非没有藕,但除了作为“珍品”供少数公子巨贾享用之外,挑着担子沿街叫卖的藕,“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全没有故乡藕的那种“鲜嫩的玉色”,和“清淡的甘美的滋味”。在作者似乎是不动声色的描绘中,我们可以隐隐约约读出作者对于喧嚣都市的厌倦,读出作者深深的喟叹:藕犹如此,人何以堪!这里藕的变化,更加深了作者对于故乡“清晨的画境”的怀念。
写作此文的一九二三年九月,正值作者“三赴上海”并定居上海之初。此前的十余年间,作者曾数度往返于故乡苏州和上海之间,多半是为生计奔波。作者生于古城苏州,一九一二年春,刚满十七周岁的作者中学毕业后因家贫无力继续升学,经十分赏识他的所就读的中学校长等师辈的举荐,入苏州城里的干将坊言子庙第三初等小学任教。然而,这份工作也只干了两年多一点,一九一四年秋,因受人排挤而被解聘,只能卖文为生;父亲也因年高失业,家累日重,生活困难。失业一年后的一九一五年秋,由友人介绍,到上海商务印书馆附设的尚公学校,教授小学高年级的国文等课程,并为商务印书馆编小学国文课本。这是作者人生经历中的首赴上海。不过,十里洋场的都市文明似乎还无法抵挡故乡的感召,作者在尚公学校任教只有不到二年的时间,一九一七年春,即应中学同学吴宾若之邀,与另一同窗好友王伯祥一同来到位于苏州城郊的江南古镇?直,在这里的吴县县立第五高等小学任教。作者和校长吴宾若等有进步思想的同事一起,热心教育改革,自编国文课本,在学校里创办农场、书店、商店、博览室,兴建礼堂、戏台、音乐室、篆刻室,召开同乐会、恳亲会,组织、指导学生编演话剧,远足旅行。以后,作者把家也从苏州城里搬到了?直。在这个半城半乡的江南古镇,作者待了五年多,度过了一段相对稳定的欢娱时光。以后作者在他的作品中所描绘的故乡的图景,可能更多地留有古镇?直的,而非苏州城里的投影。
一九二一年七月,作者接受上海中国公学校长和中学部主任的聘请,任中国公学中学部国文教员,离开?直,二赴上海。在这里,他结识了一些新同事,也是一些新文学家,如朱自清、刘延陵等。但二赴上海只停留了一个暑假,秋天开学不久,中国公学的旧派教员就煽动学生闹事,要驱逐学校领导人,并攻击作者和朱自清、刘延陵等八位教员。作者与他们做了针锋相对的斗争,风潮结束后辞职回到苏州。这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一直在苏州、杭州、北京几地间为生计奔波。直到一九二三年春,作者终于结束了十多年的教师生涯,应聘任商务印书馆国文部编辑,三赴上海,并举家定居上海。
然而,对于这座当时的亚洲第一大城市,作者似乎并没有多少好感。在这一时期的散文作品中,他用了一个十分个性化的词组,来表示自己格格不入的客居之意——“这里上海”。他觉得“这里上海”的民居过于低矮狭窄,类似于“鹁鸽箱”(《客语》),甚至连“鹁鸽箱”都不如,因为“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听不到一丝秋虫的声息”,鹁鸽也“未必这样枯燥无味呢”(《没有秋虫的地方》)。里弄中那些所谓的“上海式房子”,实在是“再减省不得再死板不过的格局”,简直就是“丛墓似的人间”(《丛墓似的人间》)。在“这里上海”,“第一件不如意的事要数苍蝇的纷扰了。晨光才露,我们还没有起床,就听见昏昏的嚷嚷之声”,“使你心烦意乱,不知如何是好”(《苍蝇》)。还有同样使人心烦意乱,昼夜不停息的“拍拍劈劈”的麻将骨牌声(《骨牌声》)。在“这里上海”的种种不如意中,作者不禁油然生出“客中的心绪”(《转过头来》)来,觉得故乡的一切,都充满了诗情画意。于是便有了《藕与莼菜》开头的那一幅诗画。
藕是一种滋味清淡的菜蔬,是难以让人大快朵颐的,作者也是更多地把它作为一种精神的美食来怀念的。如鲁迅所说,他所怀念的“儿时在故乡吃过的蔬果”,“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朝花夕拾·小引》)这里作者所怀念的藕,显然也是更着意于其留在记忆中的,“使我时时反顾”的“旧来的意味”。而当作者写到莼菜的时候,其“旧来的意味”,或者说是精神的意味,就显得更加浓郁了。
莼菜有着更强的地域性。这种菜蔬在作者故乡的太湖中,有丰富的出产。藕盛于秋,而莼菜春天就有了。藕的滋味是“清淡甘美”的,而莼菜的滋味则更为平淡,甚而至于“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这里的醉翁之意显然已经不在莼菜,而在与故乡水土相连的“嫩绿的颜色”,以及“无味”的莼菜所含蕴的“丰富的诗意”。这“无味之味”四个字真乃神来之笔,真切地状写了难以形诸笔墨的,滋味平淡然而“后劲”很大的乡思之味。套用古人“无法而法,乃为至法”的说法,这“无味之味”亦当是“至味”——“清淡甘美”的莫名忧思,贮满了诗意,令人心醉的,“妙处难与君说”的美味。正是藕与莼菜的“至味”,使得“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不过,作者很快也就明白了——“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
这“深浓的情绪”,其实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情绪。思乡之作大约也算得上是现代文学潮流中的一支重要流脉了。这支流脉的形成,固然有社会的因素,诸如时局的动荡,战乱的频仍,知识分子生计的艰辛,时常处于颠沛流离、朝不保夕之中,时时需要寻求精神的慰藉,这就使他们很容易忆起自己人生旅程中那一段相对稳定、相对美好的故乡时光。但文化因素同样重要,也许更加重要——我们的传统文化主要是由农耕文明养育而成的,浸润于其中的那一代知识分子,对于农村或接近农村的小城镇,对于乡土,似乎有着一种天然的归属感。萦系于他们心中的难舍的故乡,难离的故土,除了与自己的一段人生经历相交融的那个“故”字之外,还有同样重要的“乡”和“土”。古朴宁静的、耕读传家的乡野生活追求,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代代相传。
在中国现代作家的“深浓的情绪”、深浓的乡思中,往往都自然而然地包含着自觉不自觉的亲乡近土的情结。小说家沈从文一直自称“乡下人”,其文思只要触及湘西乡土,便有如接上了源头活水,汩汩喷涌。散文家周作人在故都锦衣玉食、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中,却难以忘情于故乡的野菜和乌篷船,难以忘怀荠菜、黄花麦果、紫云英这些乡间野菜同样是“清淡甘美”的色、香、味,难以忘怀山阴道旁,清流泛舟的野趣。他小心翼翼地将那些野菜条分缕析,以自醉醉人的文字进行精心淘洗,正如同《藕与莼菜》中的藕农,生怕“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他的这些怀乡之作,已成为最为后世读者称道的传世佳篇的一部分。而诗人戴望舒,这位生于杭州,长于上海,游学于巴黎的忧郁才子,在灯红酒绿的香港怀想远去的女儿的时候,他所寤寐难忘、挥之不去的,竟然也是一幅传统的男耕女织图:“我们曾有一个临海的园子,/它给我们滋养的番茄和金笋,/你爸爸读倦了书去垦地,/你妈妈在太阳阴里缝纫,/你呢,你在草地上追彩蝶,/然后在温柔的怀里寻温柔的梦境。”(《示长女》)这样一幅“耕织图”,一笔一画都凝聚着诗人的“深浓的情绪”。而鲁迅在意识到那些故乡的蔬果,味道“也不过如此”,只是“使我思乡的蛊惑”的时候,仍然无奈地承认,自己也许要被它们“哄骗一生”。一生战斗的鲁迅从来也不曾离绝过怀乡——不光是故乡,也包括乡村——之情。他在晚年,在对飞短流长的人事纷争表示极度厌恶之余,遂与许广平相约,“我们还是隐姓埋名,到什么小村里去,一声也不响,大家玩玩吧”(《两地书·一三五》)。这里的“玩玩”,大约是指没有什么功利目的的,完善自我,放松身心的情感精神活动吧。当作家们为着新文化建设事业奔走在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的都市之中的时候,既在不知不觉中利用了这里所有的,相对先进的通讯、印刷、交通等技术手段传播先进文化信息,又对这里的尘嚣、脏乱和窘迫,表现出一种格格不入的拒斥。于是他们的审美求索,他们的“深浓的情绪”活动,便自然而然地系属于他们所熟悉的——不光是通过物质生活经历,更主要的可能还是通过文化教养所熟悉的,古朴宁静的“小村”了。
《藕与莼菜》的作者所神往的,正是与“小村”水土相连的藕和莼菜。尤其是那诗情画意的“鲜嫩的玉色”(藕)和“嫩绿的颜色”(莼菜),一旦离开了乡村的水土,到了“这里上海”,赏心悦目的色彩就会枯萎凋零。可见文中所怀念的藕与莼菜,如作者所说,其实只是思乡的“牵系”,或者如鲁迅所说,只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当然也是美的“牵系”与“蛊惑”:藕与莼菜的食用意味,是抽象的,平淡的“无味之味”(藕的滋味是“清淡”的,莼菜“本身没有味道”);而它们的文化意味、审美意味,则是历久弥重的“无味之味”(味似平淡然而“后劲”很大,“令人心醉”且无以名状的“至味”)。正是这“无味之味”的乡思,激起了作者“深浓的情绪”,引发了他对能够舒展疲惫身心的“故乡”的强烈向往。不过,这里的“故乡”,已经具有很强的精神意味了。到了作品的后面,作者便渐渐离开了具体的、物质的藕与莼菜的思念,而转向了抽象的、精神的“故乡”的追寻——“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这里的“故乡”两个字,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精神的家园”了。
附: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一九二三年九月七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