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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题材的新拓展
作者:柯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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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习惯于以自然时序来对作家进行群体命名的当代批评界,七十年代出生的戴来被归入“新生代”自是理所当然。尽管对于这种明显偷懒的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但要深入地解读《亮了一下》,就有必要把它放到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予以定位。这样,“新生代”就不失为一个可以一用的概念——与前辈作家相比,戴来的确显示出了明显的代际差异;对于婚恋题材,《亮了一下》也确实作出了更新的拓展。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个人根本没有“人权”可言,婚姻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结合则被斥为“淫奔”“苟合”。因此,婚恋题材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是门前冷落,与之形成对照的则是在现代文学史上的盛极一时。人的广泛觉醒带来了这一题材的普遍繁荣。一九二一年,时任《小说月报》主编的沈雁冰在评述三个月的来稿时指出,“描写男女恋爱的小说占了百分之九十八”。尽管封建传统阴魂不散,仍然构成对国人心理的巨大威慑。在初期的现代文学中,中国式的《十日谈》无从诞生,郁达夫的《沉沦》也是凤毛麟角。但理智的作家策略地避“性”而就“情”,有效地在封建文化传统上撕开了一个缺口。此后,“爱情”就成了检验社会、文化是否符合“人道”的最重要的标准。在爱情的名义之下,人的情欲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肯定,而不合理的社会与非人的封建文化则遭到了深刻的质疑。遗憾的是,救亡的需要中止了现代作家对这一题材的进一步拓展。建国以后,随着封建主义的借尸还魂,婚恋题材再遭厄运。婚姻被强行绑上政治的战车;爱情则成了所谓“小资情调”而遭人唾弃。直到新时期,随着张洁一声“爱,是不能忘记的”深情的呼唤,人们才仿佛又记起了在政治之外还有爱情。婚恋题材开始大面积回归文坛,但总体水平并没有超过“五四”文学:自由的婚恋、崇高的爱情依然是作品的终点也是最高目标。
对婚恋题材的突破是由八十年代以后充满活力的商品经济实现的。它所带来的相对自由开放的社会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性的同时,也释放了人们压抑多年的欲望。地下色情业层出不穷,离婚率迅速攀升,未婚同居、试婚、男女合租也开始大行其道。婚姻与爱情都因此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作家们也及时跟进,不仅“不谈爱情”(池莉小说),而且有了“离婚指南”(苏童小说)。几代婚恋题材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爱情,被当成一块破旧的面纱而弃置一旁,“性”则当仁不让地浮出水面。到了上个世纪末更是发展成为颇具规模的“下半身写作”。从“爱情”到“性”,其间无疑存在着巨大的距离,我无法判断这是一种进步抑或是一种倒退。但可以肯定的是,“性”在某个侧面上更接近了婚恋的本质,从而也更接近了婚恋的主体即人的本质。“性”本来有理由成为表现“人”的一个较好的视角。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无孔不入的商业资本也同样看好了它,视其为上佳的“卖点”、利润的来源。于是有些所谓作品三行不到就开演“儿童不宜”。恶俗的商业利润迅速地取消了文学经由“性”对人所作的严肃探讨。婚恋题材正在失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前景堪忧。
二
简单地勾勒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婚恋题材的发展轨迹之后,我们就可以谈论《亮了一下》了。它对婚恋题材的拓展首先表现为对爱情的进一步消解。对于洛杨夫妇,小说这样写道:
有时候洛杨觉得他们更像是兄妹而不是夫妻,原来那种被称作爱情的东西到如今更像是亲情。没有更多的矛盾分歧也没有激情,俩人就像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般地熟悉,说难听点,待在家里的时候,在彼此的眼里,大概和家中一件用了五年的家具也没什么两样。
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夫妻如此缺乏激情倒也并不特别令人奇怪。但是,在许多作品中被描述成“如胶似漆”的情人、恋人之间又是如何呢?不错,洛杨与小美“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彼此互相吸引,或者说迷惑”,可是“激情很快就过去了,剩下的是彼此肉体上的欢娱和精神上的慰藉”。小美居然能一边躺在情人的怀抱中享受其爱抚,一边拿着电话听着男友倾诉他对她的思念,这还有什么爱情可言?而在尚云与叶子荣的电话交谈中我们似乎也没有听到多少有关爱情的信息——《亮了一下》不仅消解了婚内“爱情”,也同样消解了情人、恋人间的“爱情”。与其前人以及同辈相比,戴来显然走得更远。我们不禁为此而感到困惑:这些男人和女人到底怎么了?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爱情”存在?如果我们不忙于情绪化地指责作品不真实或是作家偏激,而是平心静气地思考一番,倒也可以自己回答这些问题:除了在文学作品中,你我又真的亲眼见过多少轰轰烈烈的爱情?至于文学中的爱情,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解释:正因为现实中十分罕见,所以浪漫温馨生死相许的爱情才成了文学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一个情结。但作家们在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美妙无比的爱情神话并赚取了善男信女们无数的眼泪之后,留给他们的是什么?不过是更多的失望与更深的无奈。因此,这样的爱情神话被彻底消解并不足惜。戴来只不过是恢复了它庸常的本来面目而已。
其次表现为对“性”的消解。随着在上个世纪初就已传入中国的弗洛伊德主义在八十年代的又一次回潮,在八九十年代之交的一些作品中,“性”被当做人的生命最重要的表征、男女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纽带而受到极力张扬,成了婚恋题材史上继爱情神话之后的又一个新的神话。(如王安忆就在她的《岗上的世纪》中让身份、教养、美丑都颇有悬殊的男女主人公通过“性”而“开创了一个极乐的世纪”)许多人对“性”的力量深信不疑。小说中的洛杨也是如此,对于小美,他就“相信一旦身体被攻占,那么她的精神也将被一并收复”,所以他特别在意自己的“强度”,并为此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还直截了当地问小美:“是不是因为他不能满足你,所以你才和我这样的?”小美的回答却出人意料:“其实你并不能满足我,和你做爱并没有你以为的高潮。”“和你在一起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你和我在一起也只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一样,和他能不能满足我无关。”她回答得十分肯定。不难想象,洛杨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那一点可怜的自信将因此而轰然倒塌;而戴来之前的作家们苦心营造的“性”神话也将因此而走向破灭。如果再作进一步的分析,我们还会发现作品对其破灭的原因已有交待:对于性功能正常的洛杨夫妇,为什么“性在他们之间就像是一顿吃与不吃都无所谓、有也不多没也不少的没有特色的饭菜”,而在他们各自换了一个性对象之后就又津津有味了呢?答案只能是:性爱拒绝平淡单一而追求新异多样,它天生易变而且贪心不足。这种说法在有些人看来多少有些惊世骇俗,可对它的真理性你却无法否认。在解决了温饱,不再是饥不择食之后,还让你天天吃同样一种饭菜,而你的味觉又非常正常,你能不厌烦?就不想换换口味?古人说“食色,性也”。与人的食欲一样,性欲也不过是人的本能之一,对它的求新求异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既然“性”的本质特征就是求新易变,你还能指望它成为某个男人与某个女人之间“爱”的坚不可摧的桥梁?戴来消解得有理!
《亮了一下》对婚恋题材的拓展还表现为作家对其自身女性身份的超越。由于封建文化对女性的歧视,中国向来少有女作家,直到“五四”时期局面才有所好转。但畸形文化形成的性别定势对女作家的创作依然产生着潜在而深入的影响。这在现当代女性作家身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一是“淑女情结”。竭力避“性”不谈,而大写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二十年代有冯沅君的《旅行》,男女主人公可以同被而眠却绝无肌肤之亲;八十年代有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男女主人公爱得刻骨铭心却一辈子没有拉过一次手。女性纯洁无瑕;男性则坐怀不乱。爱情的浪漫与虚幻遮蔽了婚恋的平凡与真实。二是“寡妇情结”。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出现的女性主义作家为代表。她们矫枉过正地从女性本位出发,将性别间的差异夸大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男人被无情地放逐,只剩下了女人自己“一个人的战争”(林白小说),从而在根本上取消了婚姻与恋爱。三是“美女情结”。以九十年代后期沪上出现的“美女作家”为代表。自身的性别与外貌成了她们提高作品销售量的重要手段。这几种“情结”表现不同而本质一致,即都没有摆脱对“第二性”身份的自我认同。对性别认识的偏差当然不能不妨碍她们对婚恋题材作更为深入广泛的拓展。与她们相比,戴来明显地少了一份性别带来的偏执,而多了几分时代赋予的从容。她没有回避“性”,但在写“性”的时候又避免了许多男性作家常有的直露,细腻的心理描摹直抵人物的灵魂,尤其显示了女性作家特有的优势。她也没有摆出激进的女权主义姿态,特别是她居然让身为女性的尚云和她的丈夫一样主动的偷情,而不是像许多作品那样只是出于对丈夫“不忠”的报复。正是这一笔使得戴来成为了戴来——一个“新生代”作家;《亮了一下》成了《亮了一下》——一部“新生代”作品。它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增强了情节的戏剧性,更在于显出了作家对自身性别的超越。男人与女人被统一到了“人”的概念之下,也就充分显示了他们的共通之处:男人并非天生“花心”,女人也并非天生专一。他们同样喜欢追新求异,也同样希望自己的生命闪光发“亮”。作家性别色彩的淡化无疑会更有利于其对婚恋题材的拓展。
三
纯洁的爱情已成了不可企及的梦幻,性爱的伟力也已变得十分可疑。还有什么东西能将男人和女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婚姻家庭还有否继续存在的理由?戴来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一些难题之后就抽身而退。对此,我们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先看小说中的男女如何行事。关于婚姻,尚云说“我不想把事情搞得不可收拾”;洛杨也“清楚地知道,这是他熟悉的生活,也是他没有力量改变的生活,不出意外的话,他还将这样过下去”。如何过下去?不外是“把什么都做了以后还装作什么都没干过的样子”,靠互相欺骗(骗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来个心照不宣)来继续维持着婚姻。这对同床异梦的夫妻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竟是如此的一致。这多少让我感到有些惊讶,不由得想起了恩格斯的一段话:“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无疑是一段极为精彩的离婚辩护词,但比之洛杨夫妇的婚姻实践,就明显地显露出无法消弭的时代差距。没有爱情就应该离婚?在中国离婚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绝不仅仅是两个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孩子、房子、双方的家庭甚至单位你都不能不考虑,而组建新的家庭你可能再一次面临类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已足以让你“陷入离婚诉讼的无益的泥污中”(同上),还有心情去体验“新的热烈的爱情”?况且这“新的热烈的爱情”也总会有变成旧的冷淡的“亲情”的时候,你再去离婚?所以,还是洛杨、尚云们创造的空壳式婚姻更为现实。尽管是空壳,但这种婚姻的意义你却不可小觑——它有效地保持了家庭的完整。这不仅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且也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并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相应的贡献。你固然没有理由说它是道德的,但你也同样没有理由说它是不道德的。
偷情意味着对婚姻作为一种契约的彻底违背,所以一直被当做婚姻的头号敌人。而洛杨夫妇却居然能将之调和得一团和气,这首先当然得归功于他们个人的智慧,但我认为更应该归功于经过二十余年改革开放而走向宽容的中国社会。仅就用来描述“偷情”这一现象的词汇来说,我们也可以管中窥豹地看到社会的变化:从“通奸”“搞破鞋”到“偷情”,再到“婚外恋”“婚外情”。贬义逐步消失,而褒义则不断增加。正在步入中年的洛杨夫妇赶上了开放社会的头班车。如果说他们的“婚姻”多少还显得有些无奈,那么,小美式的“恋爱”则已是相当地潇洒。年龄的差距使她更为幸运,刚刚成年就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开放之风,尚未婚配就已同时拥有了两个男人:一个名正言顺的男友;一个暗度陈仓的情人。每个男人都只是她生活的一个部分。而且,她可以同时拥有许多这样的“部分”却毫无愧疚。至此,“性”已经真正地与“食”平起平坐了:像食物一样随手可得,像食物一样花样繁多。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性”福是否就等同于幸福?对此,戴来依然是不置一词。不过小美说得明白,她并没有从洛杨那里得到“满足”。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洛杨的“强度”有限,更主要的原因倒在于小美自己——过多的性刺激当然会导致其性感觉能力的衰退。正如一个人饮食过度会损害其味觉一样。“性”既然已经因为社会的开放而变得非常随便,它不可缺少的神秘与浪漫自然会大幅度地丧失,其快乐功能当然也得随之而大打折扣。况且,人毕竟是一种情感动物,即便是本能的“性”也到底与动物有所区别,通常更多地需要“爱”的参与,故曰“性爱”。可如今只剩下“性”而没了“爱”。赤裸裸的、灵魂缺席的“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又能给她带来多少激情呢?而尚云作为一个有夫之妇,偷情固然给她带来了些许快乐,但在“偷”的时候她也很明显地存在着心理障碍。不然,她何以要在与情人约会时非得撤去自己的结婚照以及全家的合影呢?而洛杨则更是因此而饱受“打击”,他恰恰是在情人小美的身上、眼中看出了自己的衰老与“强度”不足并因此而自惭形秽。可见“性”的自由并不必然地带来生命的快乐。
显然,无论是对于洛杨、尚云们的“婚外恋”,还是小美们的“性开放”,戴来自始至终都只是个旁观者。她既无意于成为“婚外恋”的辩护人,也没打算成为“性开放”的审判者。她只是冷静客观地叙述着这群偷情男女们的快乐与忧伤、自由与无奈。但通过上述分析,我认为这篇小说“别致得让人费解”(戴来小说语)的题目——“亮了一下”有深意存焉:其一,“亮”字前面需要补足的主语是“生命”。生命的本质就是不甘平庸、向往辉煌,它总是想方设法地要“亮”起来。正是为了这么个目的,小说中的男男女女们才不厌其烦地做着各自的性爱游戏。洛杨偷情是因为在他看来,“小美的出现是他平庸乏味的生活中的一个亮点,她让他觉得自己还有活力、激情和爱的能力”。他是如此,别人又何尝不是这样?“性”的快乐功能其实已被他们额外地赋予了照亮生命的重任。其二,生命又只能偶尔亮那么“一下”,而且代价惨重:生命挣扎着“亮”了那么一下,结果却正好照出了自己令人悲哀的灰暗底色。对此,即便是被人们寄予了诸多希望的“性”也同样无力改变。这正是人生命的悲剧性之所在——渴望精彩却永远无法摆脱平淡。对这一问题的深刻揭示,使得小说超越了社会批判以及文化批判的层面而直达人性的深处:生命与生俱来的求新逐异的本性已先天地注定了它的悲剧命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亮了一下》不仅敏锐地捕捉到了当下中国人婚姻与恋爱的最新变化,而且初步完成了对这些变化的哲理思索。客观的叙述尽显生命本相;隐含的思考则又给人以启迪。戴来以此实现了对婚恋题材的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