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7期
历史与历史中的个人:库切的魅力与《耻》的主题
作者:仵从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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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揭晓,犹如文学界的“揭宝”,都是一桩热闹事。所以热闹,一是因为它举世关注、分量极重;二是事先秘而不宣,关注者是如猜谜,宣布谜底时少不了且看如何的热情;三是获奖者终于揭晓之后免不了的说三道四,远如一九三八年之赛珍珠(1892~1973)、一九五八年之帕斯捷尔纳克(1890~1960)、一九七。年之索尔仁尼琴(1918~ ),近如二○○○年之高行健(1940~ )、二○○二年之凯尔泰斯(1930~ ),但当二○○三年十月二日瑞典文学院宣布当年得主为南非小说家J·M·库切(1940~ )时,媒体传达的各界反应却几乎惊人的“一致”,而且,从评奖委员会得到的消息也是“十八位终身评委一致同意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库切”。作为小说家的库切一鹤冲天而成世界文坛之人中麟风,魅力大体可知。
库切的魅力何在呢?
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世界文学领域被公认的最高奖项,作为“终身成就”与“近期杰作”兼顾的大奖,它既关注一位作家文学成就的“量”,更关注其“质”,同时也关切他的“多样性”——题材、手法、风格的丰富性。以之观库切,其“量”不能说小也不可说大:在自一九七四年开始创作之后的三十年中,他有包括小说、散文、文论、政论、回忆录等各种形式在内的著作十八种(其中小说九种);但从“质”看,尤其就小说言,却几乎无一不是精心而为,也无一不成精品。一人突出的标志是,从他第一部小说《尘土地带》(Dusklands,1974)开始,陆续出版的小说《内陆深处》(In the Heart of the Counry,1977)、《等待野蛮人》(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1980)、《迈克尔·K的生平和时代》(Lifeand Times of Michael K,1983)、《铁器时代》(Age 0f Iron,1990)、《圣彼得堡的大师》(The Master of Petersburg,1994)、 《耻》(Disgrace,1999)等屡屡获奖。众多的奖项既有南非国内最高的“CAN”奖,也有英国出版界的文学奖,还有爱尔兰新闻界的国际小说奖,更引人注目的则是他一九八三年、一九九九年两次获得被世界文坛看重的英国“布克小说奖”(Booker Prize for Fiction),这在该奖项目一九六九年设立后已三十三年的历史中是独一无二的。而二○○三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赢得,是库切小说的“质”得到了最高的、最后的、结论式的世界性认同。再以“多样性”说,库切也堪称典型。他的题材,涉及殖民统治的罪恶、越战的灾难、种族分离与种族歧视、专制极权、伦理与道德的社会困境、社会犯罪、生存环境的艰危、新南非的混乱与困惑、难以从历史中逃脱的个人等等,这些题材可谓严肃、尖锐且重大;他的手法以及由之决定的风格也是多姿多色,在《等待野蛮人》(1980)中,他述写的是一个抽象时空中的寓言,其手法与风格象征、隐喻、暗示具有了卡夫卡式的现代主义性质;在《仇敌》(Foe,1986)中,库切改写了英国小说名著《鲁滨逊飘流记》,叙述者不再是主人公鲁滨逊,而是与他及“星期五”同在荒岛的一位女子。这一有互文性质的改写使《仇敌》染上了后现代主义的色彩;而在他最具影响力也颇多争议的近作《耻》(1999)中,库切似乎回到了“古老的”现实主义:现实的生活、现实的图景、现实的主题、现实的人物以及与之相应的诸多手段和风格上的客观与冷静。题材、手法、风格的“多样性”从又一层面证实了库切作为一位学者型的小说大师的功力与内力:他知道他要做什么。他知道他应该怎么做。他自觉地因不同需要而操起不同的兵器,以不同的套路自由进退腾挪,并最终如愿以偿地“克敌制胜”。数量不少、质量极高、手法风格多变,又有富有活力与广泛影响的近作,库切怎无魅力?而长篇小说《耻》则是身在“后现代”“后殖民”历史语境中的库切以现实主义的“宝刀”获胜的一个极具征服力的证明。
《耻》很好读。好读是因为它的叙述始终是在有序的时空中依次展开的,没有丝毫“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那令人生畏的“自由跳跃”。你始终可以掌控事件的每一进展,内心充满因了然于胸而踏实的“确定感”。它的叙述语言不见奥博文字,只见清素明洁,“能指”与“所指”的平衡与对应使你对文本、对自己的赏音参悟都富于信任。
《耻》读来也很“刺激”。“刺激”是因为它的“情色”故事有反“禁忌”的性质:开普敦大学五十二岁的传播学教授戴维·卢里,因离婚而独身生活。一天,如同“神附我体”(卢里语)一般,对二十岁的女学生梅拉妮怦然心动,于是忍不住开始了“反常的”引诱。梅拉妮作为学生的紧张不安与作为二十岁已通人事的成年女子的半推半就使卢里的情欲得到满足。但继之的东窗事发使麻烦接踵而来:梅拉妮的男友到教室、办公室“捣乱”;梅拉妮的父亲到学校“兴师问罪”;校方接到梅拉妮在环境压力之下的投诉后成立了调查组并要求卢里认错、忏悔,否则他可能丢掉教职与退休金。但自尊而固执的卢里承认“罪行”,甘受“惩罚”,但拒绝“忏悔”——结果可想而知:他丢掉了饭碗,被迫去女儿的小农场排遣郁闷,苟且时光。一个教授与他的学生、一个五十二岁的父辈的男子与一个二十岁的儿女辈的少女,二者在社会关系(教与学、支配与被支配、强与弱)与生理关系(老与小、青春与衰朽)上都是有违常情常理常规的“禁忌”。然而从文学“故事”的意义上看,“反禁忌”总是具有艺术“刺激”的神秘效用。让我们跟着这位五十二岁落魄的主人公去他女儿的小农场吧——这里又仍是一个“刺激”的故事:卢里与女儿露茜被三个黑人——两个青年、一个小孩——抢劫:汽车、财物——更惨的是露茜被他们轮奸了。“强奸”、“黑人强奸了一位白人少女”、“三个黑人轮奸了一位白人少女”——面对扑鼻而来的血腥味,你不能说这一故事不“刺激”;如果说卢里与梅拉妮还只是“性”的丑闻,露茜与黑人的故事则已是血的“暴力”。“性”与“暴力”,文学(艺术)中最具“刺激”性的两大元素(在故事层面的意义上说)于此兼备。但库切就是库切,在如何面对卢里的“犯禁”与露茜的“被施暴”的故事时,他显示了一个思虑极深、用心甚多、见解高远的思想者、学者、知识分子、小说大师的伟识宏量。他没有把前者简单化为一个“道德伦理”问题、把后者庸俗化为一个“性暴力”问题:他要探究灵魂与世界、人与历史更深处的东西。这也自然就涉及到了《耻》之主题当如何解这一问题了。
关于《耻》的主题,小说中译者认为是“越界”:卢里对梅拉妮的行为是越了“校规”“习俗”“道德”之界;卢里与女儿的冲突(卢里要将“强奸”之事报警、露茜则以“这是我的事”反对)是对父女关系(也是一个独立的人与另一独立的人)的“越界”;卢里与妓女索拉娅在交往中因探知了她的真实身份亦属人际关系的“越界”。“越界”是要付出代价的(中译本的“译序”即题为:《越界的代价》),卢里正因此失去了索拉娅、失去了教职、与女儿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而露茜之辱,则被联系解释为:“她成了殖民主义的替罪羊,是殖民主义越界必然要付出的代价。”换言之,殖民主义的越界招致了历史逻辑的报复。无疑,作为一个切入点,作为一个角度的把握,这当然是成立、也有道理的。又有国外论者将主题归结为反映“新南非的现实”,此说自然不错,但又似乎空泛。不妨琢磨猜度一下,库切为什么要把小说定名为《耻》(Disgrace)呢?“耻”指向者谁?又因何而“耻”?
“disgrace”一词,作为名词,意思包括:不名誉、耻辱;失宠、罢黜、贬斥;招致耻辱的原因与事物等。作为动词,有玷辱、解职等意。从“disgrace”一词讲,其重心在“失去他人的尊敬与称赞”,它当是直冲主人公卢里而言的:他因“引诱”女学生的行为蒙羞、失去了人们的尊敬并最终被解职一一他是“disgrace”形象化的注释。另外从“耻”一词在小说中出现的频率(包括同义词与近义词)及其分配亦可证明:“耻”(羞耻、耻辱、可耻、羞辱等)之出现,不少于二十次,其中指涉卢里约十次、露茜约六次、梅拉妮一次、特蕾莎之夫(卢里以英国诗人拜伦在意大利的经历为基础构思的歌剧的人物之一,他的妻子与拜伦私通)一次,病狗(它们因患病不治而被动物诊所“善意”屠杀)一次。可见卢里被指涉最多。但再进一步分析下去,就可发现包括卢里、也包括露茜等“耻”之原因却极是复杂。而且,由于“原因”不同,“耻”之性质与程度亦大异:以卢里言,他有诱奸之耻、解职之耻、心爱的女儿被强暴之耻、又有无力影响女儿女儿拒绝父亲的引导默然承受罪恶的屈辱之耻;以露茜言,有“受辱”之耻(有同性恋倾向的露茜受辱不仅是简单的肉体侵犯,在卢里看来,“强奸女同性恋者比强奸处女还要罪不可赦:对女性的打击更为沉重”),有“承受”之耻(对被施暴者的罪行她保持了有违常情的沉默),有“无奈”之耻(保持沉默并非露茜之本心,这只是因为她“在这里”、“这里是南非”的当下处境);以梅拉妮而言,她有受诱失身而成丑闻当事人之耻;以特蕾莎之夫言,他有头顶“绿帽子”的颜面之耻;以被屠杀的病狗而言,它有无尊严的死亡之耻——被注射而死、装入麻袋、送人焚尸炉:卢里目睹了它们在踏上死亡之路后毫无尊严、充满丑陋与惨烈的全过程。从以上爬梳可以看出,尽管“耻”涉卢里、露茜、病狗等且指涉卢里“最多”,但究其“原因”,却远不是以卢里的故事为“重心”的。我们甚至可以在文字里外探掘出库切在指认卢里之“耻”之后内在的“理解”或“同情”。卢里承认“事实”,承认“有罪”,但拒绝“忏悔”,即使因此失去教职与退休金。为什么?他不愿迎合公众对“当事人”观剧式的热情,不愿意伪作“忏悔”状。更重要的是他(也是库切)理解自己的“情欲”:“那是神附我体的行为。还真有脸这么说!可这决不是撒谎,决不全是撒谎。在这整个糟糕透顶的事情中,还是隐隐有一点高沽的东西,努力地想表现出来。”“那个时候,我就是爱神伊洛丝的侍从。”他进一步自释:“我觉得,狗要是做了像咬碎你的拖鞋一类的事情,要打要罚完全应该。可它的情欲是另外一回事。”库切以之告诉读者的似乎是:情欲与爱支配了一个具体的人卢里——五十二岁、孤身生活、性需要、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成年少女的“刺激”,环境对梅拉妮的压力等等,这一切的邂逅使“丑闻”完成。而所以成“耻”其实不是性行为本身,而是外在的师生教学关系、年龄属两代人的距离和内在的“引诱”动机:这是一般社会规范“不允许”的。显然,卢里本质性的“罪行”在“引诱”,而“引诱”的动机又是“欲”与“爱”的支配与驱动——一个不能以理性自控而“失足”的老男人是应该蒙羞有耻的——但(在库切笔下)这“耻”毕竟只是“道德”的,它可以承受命题之重么?而且,一个要注意到的情况是:卢里与梅拉妮的故事在篇幅上仅占全书的四分之一,而露茜的故事(及由此引起的内容)却占及四分之三,那么,“耻”的重心在哪里呢?
在我看来,卢里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小说的技术性质:小说家需要一个故事(情节)把主人公“摆渡”到女儿身边,让他目击、身历、参与露茜的故事。换言之,露茜的故事才是“耻”之重心——在“露茜之耻”中蕴含着这部小说最要紧、最复杂的“意思”:
性质迥异于梅拉妮的被诱奸,露茜是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