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杜甫对景物感知过程的真实表述
作者:韩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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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作品的审美尺度是“真、善、美”。“真”是“善”与“美”的前提,失去“真”则谈不上“善”与“美”。“真”,不但要求反映客观世界的真实性,而且要求反映主观世界的真实性。对于诗歌创作来说,在反映主观世界的真实性上,不但要求作者敞开心扉,向世人披肝沥胆,而且要求作者真实地再现他对客观世界的感知过程。古代诗人十分注重对景物感知过程的真实表述。例如,同样是描写对“平野开阔”的感知,由于白天和夜间观感的不同,孟浩然写成“野旷天低树”(《宿建德江》),杜甫则写成“星垂平野阔”(《旅夜书怀》)。孟浩然所写的是“日暮”的景象,这时候阳光还没有完全消失,平野的开阔景象他是可以看到的,所以他就把“野旷”作为第一目击景象而放在句子的开头。所谓“天低树”,是说“远处的天空(即天边)低于树木”,也就是说,从林木的缝隙看到了天边。全句的意思是说:由于平野空旷,所以看得见林木之下的远天。这时候的“野旷”是作为“天低树”的条件而存在的。杜甫写的是夜间对平野的感受,人在夜间是不能直接感受到平野是否开阔的,但是由于能够看到星星低垂于远天,就说明原野上没有高大的障碍物,原野是平坦而开阔的,所以杜甫就把“星垂”作为第一目击景象而放在了句子的开头,让它成为“平野阔”的判断依据,全句的意思是说:由于看到星星低垂在天边,所以感受到平野的开阔。倘若杜甫也像孟浩然那样把原野平旷作为第一感觉放在句子的前面,写成“野旷星垂地”,那就完全失真了。“星垂平野阔”的对句是“月涌大江流”,意思是说:看到月光在水面上涌动,感觉到大江正在奔流。也写得很真实,必须有月光涌动作为第一目击对象,才能感知江水在流动,这就是夜间观看景物的特殊之处,也是杜甫的真诚之处。正如清人王寿昌在《小清华园诗话》中说:“自来言情之真者,无如靖节;写景之真者,无如康乐、玄晖;纪事之真者,无如潘安仁、左太冲、颜延年。少陵皆兼而有之。”①认为杜甫诗歌是兼备情真、景真、事真,可谓知言。
杜甫的诗境特征,历来被人们认为是“一大二真”,这个“真”字,就包含了他在作品中真实地表述了感知世界的具体过程。学界对杜诗写景常将颜色词放在句子首位的现象,曾作过许多研究,但是忽略了一条最根本的道理,即杜甫是按照他对景物的感知过程来写的。一般说来,人对于物的感知过程,是首先由视觉感受到物的颜色,然后是感受物的形态,最后才由知觉完成对物类的认知判断,而不是反过来。所以,真实地反映人对物的感知过程,就应该由颜色而形态而物类。杜甫在许多写景诗歌中,经常把对景物颜色的感受放在句子的首位,就是这个道理。例如,他去何将军山林参观游览,把目击的景物写成“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进入眼帘的首先是“绿”“红”两种颜色,而后是二物的形态:“垂”“绽”,最后才是对物类的认知判断:“风折笋”(风中折断的笋)、“雨肥梅”(雨中丰腴的梅)。这样的描写如实地表述了人对物的感知过程,所以让人感到老杜诗笔的真实可爱。又如,他观看李固的弟弟所画的山水图,描写图画中的景物,写道:“红浸珊瑚短,青悬薜荔长”(《观李固请司马弟山水图三首》其三),首先是“红”“青”两种颜色进入眼帘,接着是写两种事物的形态:“浸”“悬”,最后是对事物的认知:“珊瑚”和“薜荔”。又如,他把目击的早春景色写成“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奉酬李都督表丈早春作》),也是遵循颜色——形态——物类的感知过程。有时候,他把中间环节——物的“形态”描写删掉,直接由“颜色”而进入对“物类”的感知,例如,他写雨后晴景:“碧知湖外草,红见海东云”(《晴二首》其一)。又如,他乘船顺流而下,目击两岸的景物:“青惜峰峦过,黄知橘柚来”(《放船》),都把景物的形态删掉了。应该指出,以上这些把颜色词放在句子首位的写景诗句,所写的景物都是作者不常见到的景物;对于那些经常见到的、已经很熟悉的景物,杜甫却不这样构句,描写那些熟悉的景物,他并不把颜色词放在句首,例如,他写他所居住的草堂周围的景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绝句二首》其二),这是因为,江、鸟、山、花这些景物他已经是熟知的了,用不着由颜色到形态到物类认知的判断过程。又如,他写自己工作的地方——京都门下省中的景物:“冉冉柳枝碧,娟娟花蕊红”(《奉答岑参补阙见赠》),也是因为他就在这里供职,对于院子里的柳、花已经非常熟悉。倘若对这些已经熟悉的景物,也由感受颜色写起,经过形态而最后认知,那就显得做作了,甚至是可笑的了。而同样是描写院子里的景物,他写友人苏端院里景物则是把颜色词放在了句子首位:“红稠屋角花,碧委墙隅草”(《雨过苏端》),这是由于苏端院子里的花、草景物是他不常见的,对于这些不常见的景物自然要有个由颜色到形态到认知的过程。
对于杜甫这种把颜色词放在句首的构句特点,前人已有关注,但在认识上却未能尽知原委,如宋人范晞文《对床夜雨》说:“老杜多欲以颜色字置第一字,却引出实字来,如‘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不如此,则语既弱而气亦馁。”②古典诗歌的词序倒置,是一种普遍的修辞现象,词序倒置也的确有健劲语句的效果,古人对此多有论及。但对于把颜色词置于句子首位的现象,仅仅把它作为一般的词序倒置来认识,是不够的。应该看到,从作品的艺术效果角度来说,它的确能使句子健劲有力;而从作者反映世界的角度来看,首先是在遵循着对事物的感知程序,是求真精神的体现,正是这种求“真”,方能把读者带入感知景物的真境中。
真性情,真景物,真感觉,历来是对诗歌美学评判的尺度。追求艺术真实,是古今中外文论家的共识。《易经·文言》就已强调“修辞立其诚”。罗丹说:“艺术又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③清人王夫之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④这也是强调亲身经历的真实感知对于文学作品的决定性意义。王国维在《人间词话·删稿》中说:“词人之忠实,不独对人事宜然,即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否则所谓游词也。”⑤对草木的忠实反映,自然也包括着对其感知的真实过程。“真”这个字说来容易,写也不难,难的是它须依靠真人品、真性情而产生出来,它拒绝伪饰的人品,弄虚作假的人难以出“真”。杜甫的人品、性格就是求真,他说“不爱入州府,畏人嫌我真”(《暇日小园散病》),他在艰难的岁月里努力护持这种“真”性,说“疏懒为名误,驱驰丧我真”(《寄张十二山人彪三十韵》),他赞美别人也多从赞美“真”性上着眼,例如,他赞美韦济:“甚愧丈人厚,甚知丈人真”(《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他赞美高适,也说“天涯喜相见,披豁对吾真”(《奉简高三十五使君》。杜甫的“真”性正好与“真、善、美”的艺术原则之首则相吻合,他不但用真实的笔墨反映了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历史,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人生,而且用真实的笔墨表述了对自然景物的感知过程。这是天赐的方便,是“诗史”、“诗圣”得以形成的天赐机缘。
①郭绍虞:《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865页。
②吴文治:《宋诗话全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295页。
③罗丹:《罗丹艺术论》,人民美术出版社,1981年版,第6页。
④王夫之等:《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⑤王国维:《人间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2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