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长城与书:嬴政的一柄双刃剑
作者:闫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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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散文像果冻,甜适凉爽;有的散文像烈酒,苦辣烧心,博尔赫斯的散文《长城与书》属于后者。这篇散文不但包含文学而且溢出了“文学”的范畴,弥散到一切事关“人文”的领域中,更多的是由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求真”“求美”的欲望所驱动。散文在相当一个时期,“求真”由于风险过高而举世难寻,爱智的博尔赫斯宁肯舍“美”而求“真”,因为智慧而质朴的“真”,是几近失落的文明与正义的回响,这种散文虽未呈现过多的修辞之美,但是它却由于饱含“大爱”而走向人类精神之“大美”。卡莱尔说:“世界历史是我们被迫阅读和不断撰写的文章,在那篇文章里面我们自己也在被人描写着。”
作为拉美知识界的领袖,被誉为“文学的黄金国” ①的阿根廷作家豪·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 1899-1986)将散文提高到了融入幻想成分的境界,震撼了二十世纪东西方文坛。而在他之前,阿根廷的叙事散文没有超出辩辞、讥讽和记俗的范围。尽管如此,他的名字对中国读者来说仍然较陌生。预计在二十一世纪读他的人,肯定与时俱增。因为博尔赫斯的作品最独特之处,就在于它直接影响了二战后的后现代主义作家,故有人把他奉为“作家们的作家”。至于博尔赫斯是不是后现代派的奠基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标签”只能模糊他真正的价值,他是不折不扣的阿根廷唯一著名作家。也是南美洲西班牙文的代表作家,一生发表各类文体著作四十余部,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流行。他博采众长,在诸多传统中创造了一种主流的、严肃的新文学,对世界文学最具独创性贡献。
博尔赫斯于一九三二年出版了他的《讨论集》(十九篇散文随笔),一举成名,二十年后又出版了《探讨别集》(一九五二年,三十五篇散文随笔),其中的篇什,构思更加精巧,文笔愈加洗练,一反欧美传统风格,使人耳目一新。本文要解读的正是“别集”首篇《长城和书》。这是一篇两三千字的散文,文不在短,“有仙则灵”,“他认为长篇是直线的延伸,而不是圆周的运行,圆才是完美的形象。而短文的起点即终点,符合于他的美学思想”。博尔赫斯在这篇短文里,以渊博的知识、深厚的底蕴和丰富的想像把古老中国的秦始皇筑长城和焚书这两个故事置于两千多年后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背景下,以一个外国人的眼光,切入的角度独特,又把同样的情节循环重复,却取得与众不同的艺术效果,透射出强烈的思想现实感。它使我们惊异地发现以前从未觉察到的新事物和新思维,它有一种独特的文学魅力,令无数读者倾倒。
二十一世纪,西方学者们在评列三千年间世界级“百杰”人物中,秦始皇也公然榜上有名,而且在排行榜之首,且不说这位继炎黄之后的第一位皇帝的权威性如何,这说明他作为一个赫赫有名的历史人物,令中外有识之士刮目相看。而且,随着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的开放,知道他的人越来越多,中国文物界又开工探测秦始皇陵下的地宫,备受世人瞩目。在这个大背景下,我重读了《长城和书》,写了点笔记。
博尔赫斯是个读书的学问家,他“以书为鉴”,嗜书如命,所以他在阿根廷被称为“书圣”,并两次被委任为国立图书馆馆长。他在图书的王国中作了“书镜中人”来开拓自己的文学天地,对博尔赫斯这种特定情况来说,“文学不再是现实的镜子,而是对世界本质的推测和假象,迷宫、图书馆、镜子、梦等等,是他用以表达对世界理解的具体化语汇”。加上他受叔本华②不可知论的影响,他常常把世界看作一个谜,从东、西方历代经典著作中寻找透露谜底的线索。他的作品的独创之处在于把时空当主角,认为作家应凌驾于时空之上,如果摆脱不了时空的束缚,就会囿于现实。这似乎是纳博科夫说的“无时间性”。他所写的既不属于现在,也不属于时间,他是站在时间之外,站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图书馆阳台上③,走笔到不可及的古老中国的悠远时空。扫笔到两千多年之前的中国咸阳和骊山。他描写的不是世界本身,而是世界的一个轮廓:长城、焚书、生命、死亡、空间与时间,他甚至把时间给人类带来的痛苦、悲剧和无奈构成人生的历程,上升为一个哲理、一个悖论、一个梦魇、一个象征,既丰富了散文求真的内涵又提高了散文的“幻想境界”。
博尔赫斯在文章开篇点题就说他在书上见到了秦始皇,说他登基后干了“两项规模庞大的行动”——修筑长城和焚书坑儒④,这两件大事竟然“出自一人之手,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他的象征”,这是嬴政的一柄罕见的双刃剑。正如孔子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不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一举多得的“双赢”吗?换言之,也是秦始皇的如意算盘。
焚书在前,修筑长城在后⑤,这是“先破后立”,先破坏的是已有三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后建立的是军功显赫的从我开始的新历史。另一种说法“先务虚后务实”,焚书是务虚(当然不是虚张声势),确确实实地造个恐怖的声势,先让谦恭的老百姓看到一双铁手腕,掀开了秦始皇的新历史,这个历史以他为起点,故称“始皇帝”,前边的那三千年全部应该扔到火里去。然后再去务实,给那些读书人和写书人脸上刻上烙印,罚他们去修筑像他们过去写书时那样繁重、笨拙、无用的工程,使他们脱胎换骨,改过自新。爱伦·贾尔斯⑥认为这是一种“隐喻”,是为了罚那些读书人去试试那笨拙、繁重,像他们著书立说一样的浩瀚工程,是一种政治手腕。博尔赫斯却认为这是一种“挑战”,他认为秦始皇是这样想的:“人们厚古薄今⑦,我和我的刽子手无法改变这种状况,但以后可能出现想法和我相同的人,他像我毁书一样毁掉我的长城,那人抹去我的名声,却成了我的影子和镜子而不自知。”在这里,中国读者可能会觉察出焚书与修长城先后时间上的出入破绽,因为辞典上标明修长城在焚书之前,但在《秦纪》中两者同时并举,焚书坑儒是个历时一年零十个月的肃清文化“运动”,结束时,仅其中“罪大恶极”的就有七千余人,于同年(公元前二一二年,秦三十五年)腊月,在骊山陵谷施行了第二次“坑儒”,(第一次“坑儒”四百六十人,为同年正月,在咸阳东门外博士厅馆遗址),其余的大部分人在前一年已分批发配长城河西工地做劳役。
具有最大讽刺意味的是:与秦始皇的初衷恰恰相反,“焚书坑儒”不仅没有巩固他的统治,反而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首先点燃造反之火的陈涉⑧,就是个目不识丁的“氓隶之人”;第一个打进咸阳降秦的刘邦,是个文盲加流氓的小亭长;那个“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引司马迁《项羽本纪》)的项羽也是个“学书不成”却力能扛鼎的粗人。真可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博尔赫斯在另一篇散文中谈到《马可·波罗行记》时透露:这些儒生们修的“城墙”也没阻挡住“想法和他(嬴政)相同的人”——忽必烈大汗的横驱直入。
博尔赫斯“这篇短文的目的便是探讨引起这种感情的原因”。这位始皇帝为了“要废止整个过去,也许是为了抹掉一个回忆,连他的生母都给杀了”,他也学着希律王的样子,“为了杀一个小孩子,杀尽了所有的小孩子⑨”。这大概就是“感情上的原因”。还有一种感情也值得重视,即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与他干的这两件事也很有关联,空间范畴的长城和时间范畴的焚书都是旨在阻挡死亡的有魔力的屏障,也就是平头百姓说的“双保险”。长城,用于阻挡外邪的入侵;焚书,则能防止内邪造反。既攘外又攘内,只有扫清这外、内两大隐患,长生不老才能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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