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走向艺术符号学的解读
作者:杨 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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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作品譬如《荷塘月色》表面看来好像是荷花的忠实摹仿,但实际上,是经过了作家想象的荷花。朱自清正是通过想象使荷花成了表现他情感——潜意识欲望中美人的象征符号。姜源傅先生一再强调“回到荷花本身”,所忽略和无视的正是这种标志着艺术创作的想象性。《荷塘月色》艺术符号创作有三种重要的想象被姜源傅先生以“还原法”给无视、忽略和遮蔽了。
《荷塘月色》第一种重要的想象是对荷花的想象性描写。《荷塘月色》的荷花是朱自清的荷花,不是清华园的荷花,是表现朱自清情感愿望的艺术符号的荷花,不是自然形态的荷花。重要的标志就是,荷花经过朱自清“眼睛在微妙的热情中一转”,就具有了朱自清想象的特点,而这种朱自清想象的荷花就成了他潜意识愿望的艺术符号。朱自清是在满月的光里“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是满月的光诱发了朱自清的潜意识愿望,是这潜意识愿望使朱自清“忽然”想起了荷塘其实是荷花。之所以“忽然”想起了荷花而不是另外其他什么东西,那是因为只有荷花才是朱自清潜意识愿望的象征符号。“总该有另一番样子”,是朱自清在潜意识愿望支配下的想象。而月光下的荷花就不是月光下荷花的写照,而是朱自清对荷花“另一番样子”的想象。即表现他情感愿望的艺术符号创造。荷花在朱自清看来的“另一番样子”,十分明显的特点是具有女性的亭亭、鲜艳、妩媚、风致、清纯和朦胧的美。余光中先生曾经评论朱自清描写荷花运用明喻“而趋于浅显”,“好用女性意象”(余光中:《论朱自清的散文》,《名作欣赏》1992年第2期),其原因恐怕也是没能充分注意到荷花是朱自清想象的荷花,是朱自清运用荷花给自己的情感愿望赋形,是朱自清在给自己心理中的原型形象创造意象象征这一特点吧。
《荷塘月色》第二种重要的想象是对采莲习俗的想象性描写。江南远古采莲的习俗的记述是朱自清想象的采莲习俗,而不是对采莲习俗(采莲诗)的客观记录,仍然是朱自清运用采莲习俗在给自己内在的潜意识愿望外形化、赋形。朱自清是在描写了荷花的女性美之后,又描写了荷塘四周的蓊蓊郁郁景色以及热闹的蝉声与蛙声,“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的。从想象的角度看,是朱自清对美丽荷花的想象诱发了朱自清的爱欲,但这爱欲得不到表达和满足,从这一角度,我甚至认为那蓊蓊郁郁景色的描写是他爱欲被压抑的无意识表达。“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就不只是对树上的蝉和水里的蛙,而是对象征美丽女性的荷花而言的,对自己潜意识愿望不能实现和满足而言的。那是“苦闷的象征”。而正是这种苦闷才导致了朱自清“忽然”想起采莲的习俗。江南远古采莲习俗诗的引用,是朱自清的潜意识愿望使朱自清想象了在那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妖童媛女,荡舟心许”爱恋自由美好的诗性意象。在朱自清的潜意识的想象中,采莲习俗不是采莲习俗的客观呈现,而是爱欲自由的艺术符号。“热闹的季节”的想象正是由“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而引起的。
《荷塘月色》第三种重要的想象是对荷花美和采莲习俗之间关系构成艺术形式的想象性描写。《荷塘月色》中的荷花和采莲习俗是有内在联系的形式,而不是不相关的联想。如果单从表现自然美的角度或者表现作者高尚人格的角度理解作者对荷花的描写,那么,后面的采莲习俗的描写就没有给与解释也解释不了,就会被当作多余的笔墨而被弃置不顾。前面的荷花的描写是美丽的女性的象征,而后面采莲习俗这是对荷花象征美丽女性爱欲的象征,荷花和采莲习俗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艺术形式。这个完整的艺术形式是朱自清想象出来的,并且是无意识地想象出来的。之所以说是无意识想象的结果,是因为那不是朱自清有意识的构思,而是被压抑的未实现的潜意识愿望所驱使的结果。朱自清以荷花象征美丽的女性是很清楚地表现出了的,但朱自清不满足于这样仅仅地表现女性的美,还要表达对美丽女性的爱欲,这就自然导致了朱自清在写了荷花象征美丽的女性之后,立刻“忽然”想起采莲的习俗。荷花的美和对荷花美的爱欲,形成了一种完整的、内在的、一体的、统一的、有必然逻辑关系的、有目的性的形式结构。正是这种整体性的目的性的形式结构使朱自清的潜意识愿望得到了艺术形式即艺术符号的表现(杨朴:《形式及意义的另一种探讨——重读<荷塘月色>》,《文艺争鸣》2006年第3期)。
《荷塘月色》不是对荷塘月色自然景色的真实摹写,《荷塘月色》的意义不是表现自然美景,《荷塘月色》的主题也不是在自然美景中净化心灵。《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借用荷塘月色的自然景物,在情感和潜意识的支配下想象地甚至是梦幻般地(杨朴:《美人幻梦的置换变形》,《文学评论》2004年第2期)重新创造了一种艺术意象,重新创造了一种艺术构型。这种艺术意象和艺术构型是一种表现朱自清情感和潜意识愿望的艺术符号。我认为是表现朱自清美人爱欲的艺术符号。人们可以认同或反对我的这种观点,但有一个前提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必须把朱自清所描写的荷花当作艺术符号来解读和研究而不能当作自然美景来理解和欣赏。
艺术中的自然事物是重要的,但它的重要性的意义在于,它是艺术家表现情感的客观对应物和艺术构型的感性媒介物,而不是自然事物本身。艺术家的创造就在于他为表现他的情感或他理解到的情感运用自然事物创造了一种艺术符号。我们对艺术品的欣赏、解读和研究也就只能从艺术符号的角度去进行,而不能从自然事物本身的角度去进行。
我们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作家所描写的东西是客观的,然后我们就根据这种客观的东西去阐述它的意义。这是一种艺术摹仿自然的观念。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对艺术创作错误的理解和对作品错误的阐释。艺术家的创作是一种表现情感的艺术符号创造,不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摹写,这种艺术符号的创造是要为他的情感创造一种客观对应物,这种客观对应物虽然是对客观事物的描写,但那是经过了作家的想象的艺术符号创造,这种想象是受作家情感和潜意识愿望所驱使的。因而我们解读艺术品比如《荷塘月色》就要充分注意到作品的艺术符号性和作家的想象性创造。不然,我们就与艺术家的创作和艺术品的形式永远是隔膜而不能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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