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基于场域理论的高校三维权力结构分析

作者:李 曼




  [摘要]布迪厄把社会场域里竞争的资本划分为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三者在场域中为争夺制度高位和权力资本不断进行博弈和竞争,在高校这一特殊场域中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文化资本与学术权力、经济资本与市场权力的相互转化与竞争最终将形成象征性资本,象征性资本则是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市场权力的合力。
  [关键词]布迪厄,场域理论,三维权力。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634(2008)03-0189-04
  
  在布迪厄的社会理论构架中,场域理论所要表达的主要是某一个社会空间中,由特定的行动者相互关系网络所表现出的各种社会力量因素的综合体。在布迪厄看来,贯穿于社会场域和行动者的动力学原则,就是行动者个人和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而这种权力关系始终是通过不同场域中客观存在的资本力量的相互关系而表现出来的。布迪厄为此把社会空间的各个市场中竞争的资本划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性资本(布迪厄所说的资本指的是依赖掌握某种资源而拥有的权力)。而在学校这一社会场域的子场域中,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为争夺制度高位和权力资本也不断进行彼此间的博弈和竞争。本文借助于场域理论来研究高校三维权力结构的平衡问题,其理论基石是: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博弈与竞争正体现出高校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的平衡与制约问题,而象征性资本最终将三维权力结构归为一体。
  
  1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
  
  所谓社会资本,是借助于所占有的持续性社会关系网而把握的社会资源或财富[1]。一个特殊的社会行动者所掌握的社会资本的容量,决定于他实际上能动起来的那个社会网络的幅度。社会资本并非一种自然赋予物,要经过行动者长期经营、有意识的笼络、交往及反复协调才能形成,还取决于各种制度,反映了复杂的场域内结构与权力的关系。所谓的行政权力主要是指大学中的党政权力,即大学的党政机构为实现组织目标,依据一定的规章对大学自身进行管理的权力[2]。行政权力是一种职务权力,是靠国家法律、政府意志和规章制度获得的一种影响力,这种权力具有强制力,主体是高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它自上而下形成一个权力体系,维持着高校的日常运作[3]。
  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有很多共性:
  1)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都具有制度性。布迪厄认为制度性是指行动者在交往中采取特定的策略来确定或再生产某些社会关系,把偶然的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转变为选择性的持久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满足行动者主观上的需要(服从,尊敬),又可进一步转化为在体制上得到保证的权利关系[4]。而大学中行政权力为保证高校合理有效的运转,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章程,设置了诸多行政部门,积极处理同事及上下级的关系,并采取制度性的法规政策使这种关系稳定;
  2)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都离不开社会交往。布迪厄认为交往在社会网络的形成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处于特定社会体制中的行动者通过各种交往活动,将偶然性的社会关系不断转换为稳定的权利关系,并通过彼此间的承认使之合法化。在高校中行政权力要处理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通过与政府的交往形成稳定的上下级关系,要保证大学内部的正常运转也离不开与各个机构与部门的交往;
  3) 社会资本与行政权力可以相互转换。一个人或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悉的关系网络,从而积累起资源总和的过程,称之为社会资本的积累[5]。高校获得发展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依靠行政权力与政府或社会的交往中得到监督和拨款而实现的,高校的发展会为高校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和生源等。在高校内部,良好的关系网络能促进学校高效合理运作,反之,运作良好的高校更促进了平衡社会关系的构建。
  在高等学校这一特殊场域中,笔者认为可以把行政场域区分为外部行政场域和内部行政场域,外部行政场域主要是指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内部行政场域则是指大学内部各个行政机构与部门的关系。从行政场域的斗争结构及斗争走向来看,对于各个行动者来说,重要的问题不只是在于这些行动者手中掌握多少已有的现成的资本,而是在于如何面对场域所呈现的行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网络,如何把握在这些网络中的不同社会地位的行动者的资本走向,如何调动行动者手中所掌握的资本。
  对于外部行政场域来说,行动者主要指政府和高校,其实质是处理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目标是在政府和高校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和谐的关系。政府对大学的管理不应停留在大学内部的运作和管理上,更不应在高校内部日常事务等微观层面上,而应着眼于大学系统内外部的宏观管理和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和方向上。即,政府对大学的管理主要表现在规划与立法,拨款与筹款,评估与督导上。
  对于高校内部行政场域来说,大学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套用的是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实行长官负责制,一级管一级,建构了一个塔式的层级分明的结构,造成内部管理官本位泛化,因此学校应制定大学章程,明确规定行政人员的职责权限,使行政人员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学校还要建设有限的行政组织,防止其力量过分庞大,并适当的约束行政人员的权力,避免对学术场域和市场场域的干预,同时还要实行行政公开制度,行政透明化,使学校的教职工以及其他人员参与行政决策。
  
  2文化资本与学术权力
  
  所谓文化资本是借助于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1]。文化资本有三种形式,具体化形式、客观化形式和制度化形式,文化资本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具体的文化资源,本质则是劳动成果的积累,在这里笔者认为客观化的文化资本表现为物化或对象化的文化财产(如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制度化的文化资本指的是由合法化或正当化的制度所确认的各种学位及名校毕业文凭等,具体化的文化资本指的是人体内长期的稳定的内在化(如个人的修养气质,对书籍艺术品味等)。所谓学术权力是指学术管理的权力,主要指的是高等学校的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招生就业等方面的管理权力[6]。高校学术权力是由学术活动本身内在的逻辑所决定的,它的主体是掌握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教学科研人员,学术权力的存在一方面可以保障学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打击学术腐败,另一方面有效保证学术人员的权力[1]。布迪厄说:“在文化资本的分配再生产中,因而也在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中,起着决定作用的教育制度变成争夺统治地位的垄断斗争中的关键环节。”[3]他所说的教育制度指的是合法化和正当化的制度所确认的各种学衔、学位及名校的毕业文凭等,就制度化状态而言,文化资本往往是以学术资格这一形式出现的,换句话说就是文化资本掌握的多少直接关系着学术权力的大小。学术权力与学校的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师资力量有着直接联系,而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都属于客观化的文化资本,学生教师等获得的学位文凭等属于制度化的文化资本。现代社会文化资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及群体的社会地位不仅仅是靠手中的经济资本,更重要是靠手中掌握多少文化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文化资本与学术权力是相互转化与提升的,科研成果、学术资格等奠定了学术权力发展的基础,学术权力的壮大又为科研、师资培训等提供更大空间舞台。在高校学术场域中,如何才能使文化资本最大程度的转化为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又如何提升行动者文化资本的总量呢?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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