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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高考制度设计的逻辑误区

作者:龙四古 李 娟




  [摘要] 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校接受高等专业教育,决定因素应该是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现行高考制度只考虑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科目,反而不考虑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等因素,显示其设计已经陷入了逻辑误区。分专业高考制度,合乎逻辑,也更加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高考制度,分专业高考,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634(2009)01-0009-05
  
  笔者曾于2008年第2期的《教学研究》发表《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社会学视角》一文,提出了分专业高考的构想[1]。该文发表以后,笔者收到了一些读者的反馈,也和一些读者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必要继续从制度设计的逻辑出发,进一步分析现行高考制度的问题及分专业高考制度的合理性。
  
  1高考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
  
  要设计合理的高考制度,应该从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出发,找出实现其功能的最佳路径。
  1.1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
  说到中国高考制度的功能,可能一言难尽,因为中国的高考太重要,所以其功能也太复杂。
  刘海峰教授认为:“现在的高考除了其有为高校选拔合适人才、以考促学等教育功能之外,也还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流动等社会功能。”[2]
  彭拥军博士认为:高考具有社会、个人和教育内部三个方面的功能,从社会层面看,高考具有分配高等教育机会,预演分配社会机会,促进合理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充当社会稳定器和减压阀等功能;从个体层面看,高考具有分配个体生存资源,提高个体享用能力和促进个体发展等功能;从教育层面看,高考还具有牵制教育目标和左右人才规格,充当教育指挥棒和评价教育质量等功能[3]。
  赵银生博士认为:高考是选拔性的能力考试而非学业考试,其重点不在于检验学生是否掌握了中学的课程内容,也不在于对记忆、复述、基本理解及简单运用能力的考查,而在于考查学生综合理解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进行创新的潜在能力,以证明学生具备成为高校合格毕业生的能力基础[4]。
  蔡达峰教授认为,高考仅仅是指高校为招生选拔而设置的测试;但长期以来将它与为检查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水平而设置的考核混合,强调这两种功能考试的统一兼顾,所谓“一考定终身”的一考,既管高中,又管高校。这种认识已成为社会共识和思维定式,并在不断被强调和宣传。在这种观念统领下,高考改革始终处于左右为难的困境中[5]。
  在目前的中国,高考制度的功能很多,笔者无法否认。在承认并正视高考制度的各种功能以后,笔者在思考:高考的基本功能应该是什么?因为只有抓住了基本功能,才能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
  “高考”,顾名思义,实际上是“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简称。很明显,高考的基本功能就是为高等学校招生服务的。如果没有高等学校招生,也就不需要高考。设置高考,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拔“适当的人才”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
  高考的其他功能都是围绕高考的基本功能而产生的附加功能。其中有些附加功能正在发生变化。比如以前还没有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时,高考还承担着“引导、评价、检验中学教育的功能”,也就是防止中学偏科的功能。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逐步建立以后,“引导、评价、检验中学教育的功能”主要由高中毕业会考来承担,高考已经渐渐卸除这一功能。
  1.2高等教育的基本性质
  既然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为高等学校招生服务,那么必然要回答“高等学校需要招收什么样的学生”这一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这里又要从高等教育的基本性质出发。
  高等教育的基本性质是什么?这又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这两个维度。
  潘懋元认为:“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以培养专门人才为目标,一般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的年龄是20岁左右的青年,他们的身心发展已趋成熟。”[6]
  胡建华认为:“高等教育是在完全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各种学术性、专业性教育。”[7]
  唐玉光认为:“从高等教育的性质看,高等教育是一种专业教育,是依据专业分工培养高级人才的活动……高等教育是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8]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关于高等教育的概念的界定是:“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的各种专业教育。”
  由上可见,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这是得到很大程度的认可的。
  笔者也认为,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这也是高等教育的基本性质。在历史上,特别是高等教育刚刚产生的时候,社会分工不是很明显,高等教育的内容不是很广泛,主要集中在通识的人文方面,不需要突出专业教育的内容,所以那时候的高等教育似乎是通识教育。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逐步发展,特别是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高等教育的内容也日益在向专业角度发展。现实中,不管是哈佛大学,还是北京大学,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是在按照专业人才的要求在培养人才。将来,高等教育分专业培养人才,这个基本方向不会改变,这是由社会分工的基本要求决定的。目前之所以出现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之争议,主要是因为一些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的时候过分看重专业知识的传输,忽略了基本的通识人文知识的培养,导致一些专业人才畸形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就是在坚持专业教育的同时,增强通识人文知识的教育,使大学毕业生知识更加全面,素质更加协调。加强大学的通识教育,并没有改变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这个基本性质。
  在明确了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这个基本性质以后,高考如何为高等学校招生服务这个问题就容易回答了:高考就是通过选拔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人才进入高等学校接受高等专业教育。其中的核心是从高中毕业生当中选拔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人才进入高校。
  1.3高考制度设计的思考路径
  高考制度的核心任务是从高中毕业生当中选拔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人才进入高校。这里有两个要素需要准确把握:第一是“高中毕业生”,也就是说,这些人已经从高中合格毕业了,他们的基础教育阶段已经合格了,达到了一个合格的水平;第二是因为后面的高等教育是专业教育,所以在选拔的时候需要考量的是他们哪些人具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如果没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那就没有必要进入高等教育进行深造;如果某人的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不如别人,那么,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深造的机会就应该分配给那些更加具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人。
  正是基于上述思考路径,笔者认为应该实行“分专业高考”制度:在完善现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基础上,废除高考中的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按照专业来分类进行命题考试。
  
  2中国现行高考制度设计的逻辑误区
  
  中国现行的高考制度把语文、数学、外语等公共科目作为决定性因素,这种制度设计其实陷入了一个逻辑误区:本来应该从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当中选拔有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的人,现在却把专业兴趣、专业潜质、专业基础等方面的因素全部忽略不计了。
  这就像从100名运动员当中选拔1名跳高运动员,理所当然应该对参与竞争的人做两方面的测试:一是基本身体素质的测试,包括跑步能力、仰卧起坐能力和俯卧撑能力等等;二是跳高兴趣、跳高潜质、跳高基础的测试。其中基本身体素质的测试应该是一个水平测试,只要达到某个水平就可以了,它不应该纳入后面的选拔性测试。假设这100名运动员当中有60名的基本身体素质合格了,那么,这60名运动员就应该开始后面的选拔性测试。这个时候,就不应该再考虑他们的基本身体素质方面的成绩了,应该完全由他们的跳高兴趣、跳高潜质、跳高基础等跳高方面的测试成绩来决定。假如选拔制度放弃跳高兴趣、跳高潜质、跳高基础等方面的测试,完全由跑步、仰卧起坐、俯卧撑等身体基本素质来决定,最后可能会把刘翔安排来跳高,这将是现行选拔制度不可避免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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