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关注学生的五种权利

作者:肖 永




  随着“教学要以人为本”的呼声日益高涨,学生的权利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学校、教育法学专家的关注。《山东教育科研》杂志上曾刊登过一篇名为《学生易受侵犯的十种权利》的文章,作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指出了学生的十种权利,即: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身体健康权、表达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与通信秘密权、财产权、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休息权等等。学生的这些法定权利毫无疑问不能受到侵害。但在教学中,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下在法律条文中找不到的学生权利也要引起学校和教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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