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教师切莫成为多媒体的奴隶
作者:吕 赟
笔者无意否定多媒体,也无意否定那些执教者的辛勤劳动。教学形式、教学手段应该提倡多样化,力求创新,但不能脱离教学本身的规律,片面追求形式。多媒体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有其鲜明的优点,但其根本作用是辅助教学,而并不是去主宰教学。笔者曾听过一些低年级教师所执教的识字课,发现教师们几乎都不用粉笔在黑板上进行写字教学的示范,而只是通过多媒体演示,将生字的重要笔画用不同颜色标出,然后再“友情提示”一番。这样做的教学效果是怎样的呢?笔者在课后对这些课堂中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写字的错误率竟然最高达到38.7%。这不禁让我想起斯霞老师教学“攀”这个字的情境:她拿起粉笔,边写边教:“山上树木很多,枝枝丫丫的,大手一用力,就攀上去了。”生动的教学语言,加上直观的板书,不仅发挥了示范功能,而且激发了学生的兴趣,教学效果自然不言而喻。这与多媒体相比,不正是一种多功能、高效率、低成本的教学手段吗?
课堂教学中,我们教师应该对“十八般”的教学手段都会用,但这并意味着每一节课都要用上这“十八般”的教学手段呀!该用何种教学手段,如何去用,该不该用多媒体,多媒体该用到什么程度,都应该服务于教学目标,从教学效果出发,不能为了追求形式而盲目使用。再说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的交流,这种交流不只是知识和能力方面的,还有情感方面的,尤其是教师的人格魅力给孩子的影响是无法比拟的,这也就决定了多媒体永远也不能代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因此,教师不能成为多媒体的奴隶,应在最恰当的时机运用这一现代化的教学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