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寻求“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之间的平衡

作者:王志南




  一、两位教师教学“一个数除以分数”的教学片断
  
  教学片断一:
  教师出示例题:一辆摩托3/10小时行驶18千米。1小时行驶多少千米?
  (学生读题,理解题意)
  师:这道题你会列式吗?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板书:18÷3/10)
  师:18+3/10击应该怎样计算呢?先请大家自学课本的推导方法,把不理解的地方画出来,与小组成员讨论、交流。如果你们小组还不理解,可在全班集中交流时提出来讨论。
  (学生以4人为单位进行小组学习,而后进行全班交流)
  师:其他组还有什么不懂的吗?
  生1:我们组对第一步“求1小时行的千米数”用18×10/3婴来计算,经过讨论还是不明白。
  生2:我们组也是这样。
  师:有没有哪一组能解释一下呢?
  (教师扫视全班,但无一学生发表意见)
  师:(手指黑板所画线段图)1小时是几个1/10小时?
  生3:1小时是10个1/10小时。
  师:大家都知道1个1/10小时行了——(生:18×1/3)千米)。
  师:那么10个小时行了多少千米?
  生4:1个1/10小时行18×1/3(千米),那么10个小时应行10个18×1/3(千米),即18×1/3×10(千米)。
  师:对,也就是1小时行的千米数是18×1/3×10(千米),即18×1/3×10)(千米),所以求“1小时行多少千米”就用18×10/3(千米)计算。(教师边讲解边板书)
  学生边听边看,终于纷纷点头,恍然大悟。
  教学片断二:
  呈现问题:一辆摩托车3/10小时行驶18千米,1小时行驶多少千米?
  学生根据“速度=路程÷时间”列出算式:18÷3/10。
  师:画图是一种很好的解决问题策略。如果用线段图表示3/10小时行驶的18千米,大家思考一下,表示1小时行驶的路程应该怎样画?请大家先独立思考并在练习纸上(事先印好)画一画,然后我们再交流。
  学生独立思考画图,然后交流汇报,主要有三种画法:
  生1:先画3个18千米,就是3个3/10小时行驶的路程,再画18千米的三分之一长,也就是百1小时行驶的路程,合起来就是1小时行驶的路程。算式是18×3+18×1/3=60(千米)。
  1小时行驶多少千米?
  生2:因为1小时有10个1/10小时,3/10小时有3个1/10小时。先从18千米里平均分得1/10小时行驶的路程,再画10个1/10小时行驶的路程,就是1小时行驶的路程,算式是18×1/3×10=60(千米)。
  1小时行驶多少千米?
  生3:把1小时行驶的路程看作10份,3/10小时行驶的路程占其中3份。10份长是3份长的10/3倍。求1小时行驶多少路程就是求18千米的10/3是多少,算式是18×10/3=60(千米)。
  师:大家的想法都有道理。
  学生经过讨论,整理得:18×3+18×1/3=18×(3+1/3)=18×10/3;18×1/3×10=18×(1/3×10)=18×10/3。最后师生共同总结出:整数除以分数可以转化为乘这个分数的倒数。
  
  二、两种教法的比较
  
  案例1中,教师采用了“自学生疑——小组探究——启发讲解”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在自学中产生疑问,带到小组中也不能解决,进而产生了需要教师讲解的学习需求,这时教师准确精当的讲解及时满足了学生的心理需求,引导学生有效突破了认知难点,这样的教学融自学、探究、讲解等多种方式于一体,不能不说是一种有效的教学。
  案例2中,教师让学生自主尝试发现计算的法则,然而,如果没有什么凭借,学生自主探索与发现计算方法的确实有一定的困难。怎么办?教师是进行一定的铺垫与暗示,还是努力为寻求一定的数学学习方法,来帮助学生进行研究与发现?教者想到了“画线段图”,用线段图为学生搭建了进行数学思考的“脚手架”。通过一段残缺的线段,让学生思考1小时与3/10小时之间的联系,1小时行驶的路程与3/10小时行驶的路程之间的联系。这一设计,为学生多样化的个性思维发展提供了空间,产生了有意义的探索,教师引导学生通过“画线段图”来建立新旧知识间的联系,促进了学生的自我建构。
  然而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两点事实:案例1中学生整体的参与度较高,学生对计算法则的理解较为充分,课堂练习中的正确率很高。案例2中,学生学习热情高涨,但只有少部分学生自主发现了一个数除以分数的计算方法,更多的同学充当了旁听者的角色,课堂练习中正确率低于案例1中的学生。
  
  三、关于“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的思考与启示
  
  笔者无意评判这两种教法孰优孰劣,事实上,两种教法也各有所长,难以简单的加以评判。两种教法的比较引发了我对学习方式变革的深思,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需要接受学习吗?新课程中的学生学习一定要采用自主发现的学习方式吗?笔者以为,这是一个非常有必要让教师在认识上给以明晰的问题。
  1.接受学习等同于“填鸭式”教学吗
  新课程背景下的数学课堂还需要接受学习吗?接受学习是否就是“填鸭式”教学?如果教师对这些问题没有正确的判断,就难免会陷入谈“接受”而色变的境地。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不能单纯地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由此可见,数学标准强调不能忽略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这些重要方式,并不排斥接受学习,而是要摒弃“机械的”、“无意义”的接受学习。
  我以为,接受学习并不等同于“填鸭式”教学。“填鸭式”教学是将学生视为知识的容器,机械的注入式教学,是无意义的接受学习的极端表现形式。而接受学习也可以是有意义的,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在数学教学中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意义的接受学习要依靠理解。“理解”是指新旧知识之间的实质性、非人为的联系。有意义学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生能够表现出将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的倾向和愿望,二是学习内容对学生而言是具有潜在意义的,即能够与学生的已有知识结构建立联系。这种联系必须是实质性的,而非字面上的联系。就数学教学而言,数学学习的内容要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学习的内容要与学生的已有知识结构相联系。这样,知识的同化和顺应才能产生。因此,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也是学生学习数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它并没有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
  2.发现学习一定比接受学习优越吗
  在数学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发现学习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认知的自我构建,在发现活动中学生的思维得以发展,对自主探索发现的规律、法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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