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订立规章制度别忘育人

作者:李本聪




  学校有条管理措施,学生入学要自带桌椅。每当开学的日子,桌椅店里生意兴隆。为什么要这样做?校方有两层意思:一是经费紧张,筹不到给学生买桌买椅的钱;二是学生不爱惜公物,自己出钱买来的,自己应该爱惜了吧。
  一天,校长到四年级一班去听课,看到一张桌面被学生用刀刻了个变形金刚的图案,下课的时候就把这位学生喊到办公室来批评教育。教育什么呢?教育学生要爱护桌椅。下面是几句有意思的对话:
  校长:张军同学,桌面上的变形金刚图案是你刻上去的吗?
  张军:是的。
  校长:你知不知道要爱护公共财物?
  张军:知道。但是校长,这桌子不是公共财物,是我家出钱买来的。
  学生用生硬的语气回答。话外音是:我刻我家出钱买来的书桌,又不是刻着学校买的,犯不着你校长来管。
  我们暂不讨论这所学校让学生自带桌椅来的做法是对还是错,仅从教育的角度来看看。
  学生家长给上学的子女购置了桌椅放到教室里来,在学生意识里就建立了这样一个概念:这是我的私有财产,“挣来的票子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花”,谁也无权干涉。这样,教育权就被转移了,其管理者和教育权不再是你老师和校长的,而是学生家长的,因为他们出钱买的桌椅啊!这恐怕是出台这条措施的领导始料不及的事。面对学生“合乎情理”的回答,虽然损坏桌面是不该发生的错事,但教育者却找不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来教育学生。
  公共财物和私有财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学校里,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需要通过教育来养成。如果我们作这样的设想:不仅桌椅是学生家长投资购置的,而且教室也是由学生家长添置的,甚至老师也是学生家长出钱聘来的,那么教师在学生眼睛里不过是他们雇请来的一群打工人员,学生反倒成了股东和老板。让“打工的”来教育“老板”,恐怕你讲得再有理,教得再好,对“老板”也不会产生太大作用吧。
  教育就是教育,教育是侍弄生命。它需要细腻的情感、敏锐和超前的眼光,在订立规章制度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育人”这个大前提,那是学校的天职,教师的使命。如果有违育人的宗旨,我们宁可不要制度或是废弃制度。否则,当这种尴尬出现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学生心中的不良也会因为制度的“疏漏”非但得不到制止,反而滋长和蔓延开来。教育就不是在帮助人、转化人,而是在坑害人、误导人,这是学校应警惕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