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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在场”:课堂教学的基点

作者:周 波




  “生命在场”就是指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出发点,以学生主体参与为基础,促进学生在动态生成中体验生命的独特性,以达到学生生命的和谐。学生的“生命在场”是“以生为本”的基石,是课堂教学的基点,探讨“生命在场”对课堂教学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一、 “生命在场”的理论基础
  
  1.人本主义心理学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西方心理学思潮和革新运动,主张研究人的本性、潜能、经验、价值、创造力及自我实现等。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坚持人的经验为出发点,强调人的整体性、独特性和自主性。﹙2﹚坚持以机体的潜能为基础,强调人的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及其乐观前景。﹙3﹚坚持人的价值和人格发展为重点,强调把自我实现、自我选择和健康人格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1]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课堂教学的基点——“生命在场”,就是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生命价值和关照学生不同的个性特征的前提下,让所有学生主体自觉地参与课堂教学,不断地自我体验,不断地自我生成,不断地自我完善。
  2.生命哲学
  生命哲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德、法等国流行的一种具有非理性主义特征的哲学思潮,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狄尔泰和法国的柏格森等。生命哲学认为,要体现生命的意义,生命个体必须亲自去体验和创造。课堂教学是一种特殊的生命活动,只有当学生个体“生命在场”,课堂教学活动才能成为一个不断创造、不断生成、不断完善的生命过程。从生命哲学的角度看,“生命在场”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创造性,它成为课堂教学的基点。
  
  二、 “生命在场”的基本特征
  
  1.主体自觉性
  “生命在场”就是要求把学生看作一个主动的、自觉的、有创造性的主体,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兴趣、目标、能力、个性特征等,学生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自己的生命发展为基础,以促进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不断地实现和创造着自己生命的“最近发展区”,课堂教学不再是传统教学中的教师教、学生被动学的过程,而是学生具有学习自由、丰富的精神生活和自主自觉学习探究的权利,不断追求自我生命价值与意义的主体自觉过程。课堂教学本身是一种生命的活动,这种活动在于学生生命本身,而生命的完善就在于学生主体自觉地体验情感、提升人格、张扬个性、焕发生命活力和提升生命价值。
  2.“生命在场”的体验性
  体验是由身心活动与直接经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体验是一种生命活动状态,体验意味着主体的觉醒及心灵的唤醒,是外部世界与自我生命存在状态的一种交融过程。凡体验者都有主体意识,那种缺少主体意识的体验是一种“虚假的体验”。体验使知识进入生命领域,真正的体验是将客观知识“活化”、“生命化”,或者是将客观知识在个体身上“复活”,使其成为个人经验的有机成分,成为“我的知识”。因此,体验意味着学生亲自参与知识的建构,亲历过程并在过程中体验知识和情感。[2]在教学中促使学生体验时,要强调生命参与。学生不仅用脑去思考,用手操作,用眼睛观察,用耳朵听,更要用生命去感悟,感悟愈独特、愈真实,就愈能引发深刻的情感;情感体验愈深就愈能激发学生的生命活动,促进生命成长。教师可根据学习目标、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创设情境开展教学活动,这些情境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模拟的;充分调动学生的直接经验和生活世界在具体情境中的感知,去思考和理解问题,让他们通过观察、反思、抽象和概括,最后把体验运用到新的情境中解决问题。
  3.“生命在场”的独特性
  “生命在场”的独特性要求课堂教学充分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突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完善学生的个性,把每一位学生都视为独一无二的“发展体”。“生命在场“的独特性要求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相异性,对学生的个性给予肯定和接纳,应以宽容和仁爱之心对待每位学生。教师要为不同层次和不同特点的学生创造最有利于自己生命发展的机会,让每个“生命在场”的学生的潜能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使每个学生都成为自己生命独特性的主体。
  
  三、 课堂教学促使“生命在场”
  
  1.以学生为起点
  “生命在场”是课堂教学的基点,要求在教学中以学生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充分考虑学生的独特性。以学生为起点,首先要以学生的兴趣为起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生学习最佳的内在动机。学生在兴趣的指引下学习,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极大提高学习效率。不同的生命个体因环境和文化的影响会有不同的兴趣,教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因势利导,促使所有学生在自己独特兴趣的引领下,使学生的情感得到体验,人格得到提升,个性得到张扬,生命价值得到提升。其次,应以学生的学习特点为起点。“生命在场”具有独特性,因而,学生的学习方式、认知方式等也具有独特性,因而,每个学生的学习特点是不一样的。教师只要切实了解学生的独特性,并以此为起点来开展教学,就能取得独特的教学成效和促进学生生命独特性的成长。最后,应以学生的认知水平为起点。学生已有的认知水平是进一步认知的基础,只有以学生认知水平为起点的教学,才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2.以学生的参与为起点
  “生命在场”的发展和完善都是以学生的是否参与、怎样参与和参与多少来决定的。课堂教学对“生命在场”影响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积极活动才能转化为学生内在的精神财富,才能使学生得到发展。那么怎样才能使学生始终主动积极地参与教学过程呢?怎样才能保持课堂教学的“生命在场”呢?(1)改善师生关系。首先,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建立情感沟通的支架,使学生在融洽的师生关系中“生命在场”。尊重学生既是课堂教学的基本条件,又是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和途径。良好师生关系的核心是教师对学生的爱。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里深处”,因此,教师“要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学生的生命里”。其次,关注每一个学生,宽容每一个学生,帮助每一个学生,促使生命永远“在场”。课堂教学是面向所有学生的活动,关注每一个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应有之义。宽容包括思想、知识上的宽容,更应包括学生行为上的宽容。宽容就是培植和保护独特性、生成性。宽容就是维护学生生命本身,就是促进生命的完善。帮助不仅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学生迷惘时,教师给予指引;学生自卑时,教师给予鼓励和赞许。(2)改善学生和知识的关系。首先,让知识呈现“生命态”,为学生“生命在场”提供可能。教师要对知识做精心的选择,使知识同学生的生活世界相联系、相沟通,使知识同学生的经验世界相联系、相沟通,使知识同学生的生命发展相沟通。只有使知识呈现实的“生命态”,把知识融入到学生的生命世界之中,才能激发学生生命的灵动和唤起内在的生命意识。其次,改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获得知识的能力。课堂教学的“生命在场”要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和探究的能力,是由接受式学习向探究式学习转变。探究式学习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知识的主体,学生是生命的主体,突现了“生命在场”的地位,有利于学生生命意义的建构。
  3.以学生获得知识、启迪智慧和润泽生命为目的
  知识是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而课堂教学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教学不能停留在知识量的积累上,而是要使学生已获得的知识成为进一步获得知识、开启智慧和润泽生命的工具。当知识转化为个体的智慧时,知识就成为生命价值的一部分。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创造条件适时利用知识启迪学生的智慧,用知识开启智慧,用智慧获取知识和赋予知识的生命意义,使“生命在场”处于一种灵动的状态。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知识和启迪智慧,而是在于为生命奠基。教育的过程就是生命不断积淀和否定、不断发展的过程,不断受教育就是为了不断的发展,生命在发展中形成,也在教育中生成。[3]获取知识和启迪智慧就是为了润泽生命,唤起他沉睡的自我意识,将人的创造力、生命感、价值感唤醒,促使“生命在场”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地提升和完善。
  课堂教学以学生为起点,以学生参与为基础,以学生获得知识、启迪智慧与润泽生命为目的,不断创造着和实现着“生命在场”,促使学生在主体自觉的基础上不断产生独特的生命体验和生成独特的生命自我。
  
  参考文献
  [1] 车文博.西方心理学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536.
  [2] 高慎英,刘良华.有效教学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142.
  [3] 冯建军.生命与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