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如何做好初中语文教学中的“衔接”

作者:黄慈华




  语文新课程标准规定:中学语文教学必须使学生“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一言以蔽之,即听说读写能力,即培养有语文素养的人。这就需要一个培养过程,即学习过程。有人曾说,一个人的学习过程是这样的:小学教学重在“扶”,中学重在“半扶半放”,高中重在“始放”,大学重在“全放”。由此可见,这个过程明显体现出逐步加深、互相联系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衔接”。何谓“衔接”?它指事物间相连接。新标准也明确提到初中语文教学是“在小学语文教学的基础上”,甚至更为详细地提到“在小学的基础上扩大识字量”、“熟练使用常用字典词典”。这说明了中小学语文教学之间的联系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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