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浅析语言训练与声乐教学

作者:侯玉国




  习惯上,声乐教学一般是先训练呼吸,后进行发声练习,再作共鸣练习,最后才是语言(咬字、吐字)训练等。但在近几年的声乐教学和演唱实践中,我逐渐认识到按照这样的程式训练,效果并不太好,不仅学生进步慢,还容易出现重声不重字、字不清、声包字、口腔音、喉音、挤卡喉咙、喉咙撑得过大等弊病。产生以上弊病的原因就是没有充分重视语言训练在声乐教学中的作用。我认为应按呼吸、语言 (咬字、吐字)、发声、共鸣等这样的顺序来训练。即声乐教学应先从语言训练人手,这样训练既可使学生吐字清晰,又可达到腔随字走、字正腔圆的要求。


本文为全文原貌 请先安装PDF浏览器  原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