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一种比较的视角:从教学大纲到课程标准

作者:刘梅梅




  长期以来,我国学校课程的编制一直是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的,受全面学习前苏联教育经验的影响,课程的编制采取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政府文件形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令性,课程的目的任务和内容范围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三个层次上确定下来。教学大纲作为教学计划的下位层次,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文件。它规定学科的教材范围、教材的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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