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政治教学中公民教育之问题与对策

作者:杜 丽




  进入21世纪,公民教育逐渐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教育主题。中学生未来的角色众所周知,这就决定了中学生公民教育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作为教育的主要阵地,显然要把学生公民教育摆在思想教育的突出位置上,在校期间就要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养成正确的公民行为习惯。针对中学公民教育的现状,我们有必要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在中学公民教育的目标、环境等方面不断创新,尝试建构针对性更强的中学公民教育体系,为未来培育合格的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中学公民教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就是为社会培育思想品德合格的公民,即要具有热爱相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社会主义的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1]
  中学公民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政治教育。在我国学校,政治教育主要应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国情教育、时事教育和政治知识教育,以便使学生了解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关心国内外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增强参政意识,掌握参政能力。(2)民主与法制教育。学校公民教育中的民主与法制教育主要应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培养少数服从多数和尊重他人的民主习惯;要使学生树立法律尊严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要使学生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做一个积极的、负责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3)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这既是为了培养年轻一代的爱国精神,也是为了塑造更优秀的民族性格、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4)社会公德教育。公德教育主要应使学生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良好品质,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维护社会公益、遵守环境道德、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2]
  中学公民教育的推行模式通常有三种:(1)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科。为公民教育设置专门的科目和课时可以使学习内容更加系统和集中,降低实施的难度。(2)设置综合学科。开设综合科目如“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把公民教育作为课程的一个单元教授,可以使学生获得系统的公民知识教育,也能与其他跨学科课题如德育、性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等联系起来实施。(3)把公民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和学校的其他活动中实施。公民教育不单涉及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实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态度、信念、能力和行为习惯。[3]
  从上面的介绍及现实的实施情况,我国中学公民教育体系虽然看起来较为完善,并在最初培育公民文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这一体系已经明显地落后于现实需要。在此,作者对当前中学公民教育存在的问题概述如下:
  第一、在教育目标中,没有明确的“培养社会主义公民”的专门目标。这显示中学公民教育中明显滞后于时代的需要,相关教育部门本身在教育观念上,尚未建构起学生的公民主体地位,学生作为公民的主体地位并未落实,而传统、落后的观念还在支配着人们的教育行为。
  第二、在教育内容中,过于重视政治化和传统道德的教育,没有专门的公民教育的内容。这表现在教育过程中就是公民教育理论谈得很多,但操作过程无本可循;目标的实现明显地缺乏培育个体公民的有效依托;忽视对公民个体价值、对公民民主与法治观念的培育,结果可能是在公民教育的旗帜下,继续不断地培养传统的臣民。
  第三、在教育模式上,三者都难以很好地完成其承担的教授任务。单一科目的教授由于教材编写进程缓慢,人力投入不足等难以实现;传统的综合科目和渗透式教育中,无论是施教者还是受教者都容易重视显形于外的知识或事物,而忽略了更为重要的潜在的公民精神的领悟。
  第四、在教育途径上,重视传统的课堂灌输,忽略校园中其他的教育口径。一方面,传统的课堂教授可以让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但它的不足就是学生认为枯燥乏味,容易有逆反心理。另一方面,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公民行为习惯的养成仅仅依靠知识的传授是完全不够的,更多的要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感同身受,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五、在教育环境中,重视外在形式和静态的教育,忽视在各种具体变化的活动和日常行为中对中学生进行传统道德和公民意识的培养。青少年当前问题突出表现为优良道德的缺失和“法治”思想的不够健全,根源在于:一方面,认为优良道德教育最应该为学生熟知掌握,但实际情况是学生对常态规范的漠视,同时规范只强调自律而忽视规范的他律作用。另一方面,重视教育规则和规范,但在静态教育制度层面上,教育法制事实上不健全,而且公民教育也没有独立化和制度化,这与现代法治化的直接产物——公民意识格格不入。[1]
  因此,必须根据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模式、教育环境等方面不断创新,重构更为有效、针对性更强的中学公民教育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二、关于改善和加强中学公民教育的对策
  
  加强和改善中学公民教育状况,就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让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民主法制价值观、宽容理性的行为习惯,渗透成为当代中学生的一致认识,并成为他们学习生活的指南,为最终进入社会、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在教育目标上,国家在规划中学教育实施方案时,应明确将培养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合格公民作为我国现代中学生教育的目标。首先,要建立实现中学生主体地位的教育机制,明确公民教育实际是一种主体性教育,并在制度上保障中学生作为公民个人居于主体地位。其次,要处理好公民教育与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关系,把公民教育摆到独立的和基础的位置上。[3]这有助于从心理层面上确保公民个人价值与国家价值的整合,在全社会培育公民文化,从而成为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强劲推动力。最后,在教育价值观上重视学生个体价值,强化公民民主与法治意识。学校应教育学生自觉地把自己看成是独立的个体,自觉地遵循国家法律,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并合理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
  第二、在教育内容设置上,要结合当代中学公民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展开。首先要重点加强系统公民意识知识的教育。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包括主体地位意识、权利意识、法治观念意识、集体主义意识、公德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尤其要加强中学生民主和法治教育,这是当前中学生公民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其次,要重视结合历史故事和文化古迹推广传统文化教育,突出传统美德的教育。我们要让学生正确对待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让学生培养勤劳、节俭等优秀品质,增强爱国主义情怀。最后,要注重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现代社会的错综复杂,这对在校学生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我们都有必要对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4]
  第三、在教育模式上,把国内传统的教育模式和国外成熟的公民教育模式结合起来。正确看待我国传统公民教育模式,吸收其积极方面,抛弃过多政治教条化的束缚。同时又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学校公民教育的经验,创建中国特色的中学公民教育模式。
  第四、在教育途径上,学校要将传统的宣传方式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公民教育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既包括承认价值观,也包括获取知识和学习如何参与公共生活。因此,除了保持学校传统的理论宣传优势以外,更要着重从学生喜爱的实践活动入手,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课外活动形式,使中学生懂得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培养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正确引导他们参与政治和民主实践,增进对政治体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最终提高政治参与的技能。[5]
  第五、在教育环境上,学校要营造真实的公民教育环境。[6]这就是需要学校优化现有环境因素,积极创设有利于培育合格公民的条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发挥环境的渗透影响作用。首先,充分发挥课堂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主渠道。同时保证综合课程中公民教育的地位,尤其要重视教育质量的检验与测评。其次,可以通过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设施培育中学生爱国情怀,同时弘扬珍爱自然、杜绝浪费等社会公德。最后,组织各种团体活动,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从多方面渗透和增强他们的公民价值观,培养作为公民的行为习惯。[7]
  总之,新形势要求我们对中学公民教育中的传统教育理念和教育制度进行改革,以塑造适应当代民主政治要求的社会主义公民。因此,我们在中学实施公民教育时,必须通过传统和现代、灌输和渗透等方式,通过中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保证学生获得系统的集中的公民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逐步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为最终形成良好的公民行为习惯做好充分准备。
  
  参考文献
  [1] 刘国华.学校公民教育刍议.学术研究,1998(2).
  [2] 黄甫全.学校公民教育:问题及其对策.学术研究,1997(4).
  [3] 冯宇红.论公民教育.教育探索,2005(1).
  [4] 赵文刚.如何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书育人,2005(20).
  [5] 王学风.学校公民教育:塑造公民道德的必修课.思想·理论·教育,2002(3).
  [6] 苏丰.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评价及启示.天津电大学报,2002(4).
  [7] 闵素芬,胡穗.论提升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体系的建构.求索,2005(5).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