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的思考

作者:孙熙春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没有艺术的文化是不完整的文化,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书法教育理应成为包括基础教育在内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中宣部、教育部制定并印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提出: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强调要加强中小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重在加强教育。而书法教育恰好具有德育和美育的双重属性,因此,“全国书法教育”负责人刘炳森指出,写字的意义超过写字本身,完全可以上升到对民族文化的感知、认知上去。
  中国书法艺术所包含的丰富内涵以及与书法艺术相关的文化内容,使得书法教育自然地具有了多重意义。首先,书法艺术要面对的就是汉字,对汉字文化知识的深研定会使学生对我们民族文化产生兴趣;其次,要接触的是笔墨纸砚以及其他文房用品,且不说文房四宝的制成与历史本身就是艺术品与艺术史,单单对宣纸的深入了解,就足以使学生增强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贡献的认识与民族自豪感;第三,接触书法艺术,学生便会直面我们优秀的、古典的、现代的文学作品,文学的乃至思想的陶冶会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第四,书法艺术的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与同学间的交流,这对学生学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更是有积极的意义;第五,进一步的学习少不了对名山大川的游历与书学圣地的探访,性情的陶冶必然水到渠成;第六,书法艺术学习当然还包括审美教育。著名艺术教育家丰子恺曾说:“人民每天瞻仰这样完全无缺的美术品,不知不觉中,精神蒙其涵养,感情受其陶冶,自然养成健全的人格。”由此看来,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义、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尽管书法基础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无情的现实是,在中小学教育中,书法课的“虚位”现象极为严重!
  中国书法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张虎曾说:“令我忧虑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似乎书法艺术的普及越来越不够了。记得我上小学时,一个星期有两节大字课,现在的小学却几乎做不到这一点,而日本从小学到高中都有书法课,大学里也有书法选修课,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与我们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不被重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教育体制外,也就是校外面的书法班近些年来却异常红火;国外(尤其是汉字文化圈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却非常重视在基础教育阶段(特别是小学)坚持并加强书法教育。
  国家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的第二部分“课程目标”明确要求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教育部在1998年还发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用)》。但是与“教育部要在中小学进一步加强写字教育”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真正按要求进行书法教育的中小学的数量确是非常少,并且教学效果也不理想。中小学书法教育要面对的问题很多。
  首先是对中小学“减负”的片面甚至错误理解。
  近几年,中小学“减负”成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与家长的愿望。但是,由于对于什么是“负”、减什么“负”的片面甚至错误理解,使得许多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者把“书法课”作为“负”减掉了。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人们普遍拥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与素养,从这个角度上说,在讲求“素质教育”的今天,书法基础教育是不应该被挤压、忽视,甚至减掉的。更何况学习书法使学生获得一种极强的协调和自控能力,为学习其他学科,培养其他技能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其次是师资以及教学模式问题的困扰。
  书法教学师资力量短缺和薄弱也是困扰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问题。国内中小学教师队伍当中,热爱写字和书法的较多,但真正把书法作为一门学问去研究并且有相当素养的却很少。好多中小学因缺少书法教师要么不开书法课,要么是其他专业的老师兼教。而这些兼职教师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更好地深入书法教学领域研究教学,导致课堂内容空洞乏味,使学生兴致不高。另外,在开设书法课的中小学中,书法教学模式亦存在着僵化的问题。尤其是教学实践过程中,带有浓重的古典式、私塾式的结构散漫、师徒相授的经验教育色彩。音乐教育、绘画教育可以移植西方的整套方法,而书法是中国所特有的,书法教学目前尚无十分成功的、可以大面积推广的模式可借鉴,一切都得摸索甚或首创。
  此外,应试教育根深蒂固的影响,体制外即社会上功利性极强的书法培训班的大量涌现都是中小学书法教育要面临与研讨的问题。
  与近些年基础书法教育窘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等书法专业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1963年,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才开始在国画系增设书法专业,后又因“文革”中断了十多年。不过现在开办书法专业的高等学校已由十年前的不足10所猛增到目前的近40所。学历教育中,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已经齐备。但是,国家1989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书法不是二级学科,只是美术学科中的一个方向。专业学科政策定位问题的悬而未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高等书法专业教育的发展,也间接制约着书法基础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如果这一问题能够解决,那么,功利地说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程的积极性就有了,困扰着书法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尤其是毕业分配、就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这必然是良性的互动。
  
  三、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努力方向
  
  教育按内容有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之分。艺术教育作为人文教育的重要内容,得到了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特殊重视,这也代表着世界教育的一种趋势。书法教育身兼对学生的德育、美育两大重任,应该在素质与创新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书法不是二级学科,不是专业,它只是方向。这是困扰着书法教育这么多年的最根本原因。它直接制约了学科体系的建设,间接地造成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缺位”。学科及早定位,以及在学科定位之后的体系建设,是化解我国书法教育两极现象与矛盾的前提,是书法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条件。但是这一切并不应该成为我们放弃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理由。相反,我们更应该明确现实的努力方向:
  
  1.转变思想观念,重视中小学书法课的综合作用,切实保证中小学书法课的课时量。在小学阶段,应努力保证每周两学时的课时量,在初高中阶段可适量减少。目前,北京市已将写字课列为小学一年级的必修课;上海市长宁区自1998年开始,改革小学语文考试,书写已纳入成绩之中。这些无疑都是有益的尝试。
  
  2.做好教师培训。书法课最好配备专职教师并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同当地“书协”协调完成这一工作。同时,中小学各科教师应共同提高认识,树立板书就是示范,提起笔来就是练字的观念,创造良好氛围,夯实书法教育发展的基础。
  
  3.培养学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已开设书法课的学校在教学中应注意对学生兴趣的培养与激发,努力摆脱传统的、私塾式的教学模式。增强教学过程的艺术性,注重民族音乐、电子课件在教学中的运用以及校内展览与校外参观(当地人文景观与博物馆的利用)的结合都是较好的办法,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研究由浅入深、切实可行的统编教材并及早确立相应的评价体系。这些目标的实现与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书法专业组织、人士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振濂主编.书法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
  [2] 钟明善.对建立中国书法教育体系的思考.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2).
  (责任编辑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