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民办学校的“营利性”与“公益性”
作者:夏 冰
通过对以上表格中的数字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与1991年相比,到1990年代末期,我国的民办中学增加了5.3倍。民办小学增加了3.89倍,而民办幼儿园则是90年代初的3倍多。这对于荆棘满途的民办教育来说可谓是长足的进步。然而,我们不能只单纯地停留在表面现象上,要透过数字看到背后那许多值得我们仔细探究的问题。
随着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由此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增加,针对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讨论也日益升级,而在诸多的讨论中,民办学校的“营利性”与教育本身应有的“公益性”是否冲突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其实,凡是教育部门都是具有公益性的,因为教育是为学生服务的,是以学生为受益人的,况且我国现行《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文件都坚持教育,包括民办教育“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就整个教育体系来说这是合理的。因为这样的规定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杜绝个别投机者打教育的主意,假借办学而牟取私利,进而在教育行业造成某种不良的趋势。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样的规定又似乎不大合理。在国外的一些国家是允许“营利性学校”的存在的,不过,政府会用一定的政策和条例加以严格管理,使其不会偏离“育人”的大方向,那么,我们又何尝不可以一试呢?
除此之外,笔者个人认为“营利性”与教育本身所有的“公益性”并不冲突。虽然“营利性学校”会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人们又怎能片面地认为这类学校的办学目的只有“营利”二字呢?对于许多民办学校来说,营利的确是目的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重要的,而且以营利为目的也并不意味着要降低教育标准,民办学校也同其他公办院校一样是以“育人”为主要目的,以培育祖国的未来为己任的,他们也同样渴望看到自己学校的毕业生能在祖国建设的各个岗位上做出一番骄人的业绩,那也将是学校的光荣。在国外有很多曾培育出无数人才的知名的民办院校,它们的确是“营利”的,但谁又能说它们是低教育标准的呢?事实上,把“营利”作为办学目的之一是民办学校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由于缺乏政府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要想不断地向前发展,民办学校的办学者们必须学会“赚钱”,这样才能帮助民办学校摆脱困境,解决他们所面临的种种问题。
其实,一直以来,民办学校所存在的问题无外乎有以下几点:资金短缺、设施简陋、教师队伍相对不稳定,而且过分年轻化、生源质量不高等,而这一切问题的症结是“缺钱”。有了充足的资金学校才能增加、改善教学设备,提高教师待遇,使其能够安心工作。稳定的教师队伍加上先进的教学设施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那么学生的质量才会提高,社会知名度才会增加,报名者就会增多,入学的门槛便会随之提高,这样,入学生源的质量也随之提高,结果是毕业生的质量越来越高,学校的名气越来越大……这是个无限的良性循环,也是倍受抨击的“营利”所带来的结果。因此,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任何一种事物都会有正和负两个方面,我们要做的不是因为负面影响而扼杀这个事物而是应该尽力去减少负面的东西,以增加正面、积极的东西,民办学校就是这样的一类历史很长、问题很多、好恶兼有的“新事物”。
总之,“育人”也罢,“营利”也罢,它们是不互相冲突的两个办学目的,我们要搞清楚的只是哪个为主哪个为辅的问题。只要抓住了重点,把握好方向,“营利性学校”也可以成为使学生受益的好学校。
参考文献
[1] 张博树,王桂兰.重建中国私立大学:理念、现实与前景.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2] 陈桂生.中国民办教育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