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试论强化理论在课堂行为管理中的应用

作者:张 越 王杲哲




  一、强化理论的主要观点
  
  强化理论又称行为矫正理论,提出该理论的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强化现象是人类行为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所谓强化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该行为是否重复。凡能影响行为后果的刺激物均称为“强化物”,如奖酬、表彰、处罚等。人们可利用强化物来控制人的行为,以求得行为的改造。如果刺激物对某人有利,他的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如刺激物对他不利,则他的行为就可能减弱甚至消失。强化又分为正强化、负强化和自然消退三种类型。正强化,又称积极强化,指当人们采取某种行为时,能从他人那里得到某种令其感到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反过来又成为推进人们趋向或重复此种行为的力量。负强化,又称消极强化,它是指通过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所引起的不愉快的后果,对该行为予以否定,其中惩罚就是负强化的一种典型方式。自然消退,又称衰减,它是指对某种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强化,此行为将自然下降并逐渐消退。从本质上讲,自然消退或衰减也是负强化的一种。
  在课堂教学中,正强化就是要通过精神或物质奖励,鼓励那些符合课堂教学目的的学生行为;负强化和自然消退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和消除课堂问题行为,矫正学生的不良举动,维持课堂教学秩序。这三种类型的强化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行为强化的体系,并成为一种制约或影响学生课堂行为的特殊环境因素,可以起到对学生课堂行为予以导向、规范、修正、限制和改造的目的。
  
  二、强化理论在课堂行为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1.积极选用正强化手段。强化理论认为,大多数行为是由于强化的作用而持续发生的,因此对教师而言,积极应用正强化手段可以有效地鼓励和逐步巩固学生良好的课堂行为。因为良好行为一旦得到认可和赞扬,就会对学生产生示范和导向作用,使这种行为得到强化,并逐步巩固下来,成为课堂上其他同学学习或模仿的榜样。同时,通过鼓励和强化进行中的良好行为或新的良好行为,可抑制或终止其他问题行为。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正强化通常采用的方式主要包括:榜样强化、社会强化、契约强化、活动强化等。
  榜样强化是指教师为学生提供某种具体的行为范例,学生自觉不自觉地模仿,并朝这一方向努力。如,有个别同学正在做小动作,不认真听讲,这时教师可以通过表扬其他认真听讲的同学,让不专心的同学在这一特定的情景中通过观察,模仿和学习榜样的行为,从而起到弱化和纠正自身问题行为的作用。
  社会强化是指教师利用语言文字或躯体表情等方式,在课堂上形成良好的师生人际关系,从而使所期望的行为得到鼓励和强化的目的。如教师表扬学生听课认真、学习刻苦、回答问题正确,向学生点头或微笑,轻轻地拍拍学生的头或背,这些都有意无意间告诉了学生你很欣赏他的行为,学生内心会产生亲切和自豪感,师生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十分融洽,课堂教学秩序和效果将得到明显提高。
  契约是指教师和学生事先达成的,旨在鼓励和强化课堂期望行为的协议,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必须经由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认可,而且一旦确定,就要坚决落实。虽然它是以一种非正式的方式出现的,但对于约束那些贪玩好动、不爱学习的学生的行为是有帮助的。例如,有的学生喜欢回答课堂提问,但到课堂练习时,静不下心,不安分,教师可以与学生约定如果课堂练习认真完成,就让学生多回答问题。契约强化的关键是教师需要进行仔细的观察,来确认哪些活动更受欢迎。明白这一点之后,就可以用一些教学活动来支持或巩固另一些教学活动。
  活动强化,也就是当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教师所期望的行为时,允许学生参与其最喜爱的活动,或提供较好的机会和条件。例如,允许参加俱乐部活动、提供设备的优先选择权和使用权、提供课堂活动中的领导角色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对学生良好行为的具体鼓励方式,并由此强化学生这方面的行为。教师在采用活动强化时应考虑学生的年龄、活动动机、兴趣、特长和实际活动能力等多种因素。
  2.适当采用负强化方式。课堂教学中单纯使用正强化,容易使学生只看到成绩而看不到缺点,从而沾沾自喜,骄傲自满。因此,适当采用负强化措施,对某些行为给予否定和惩罚,使之消失,也是必要的。课堂上适合采用的负强化方式一般包括体态惩罚、语言惩罚和课后惩罚等。
  对课堂中出现的许多不良行为,教师不必中断教学进程,有时只要用体态语言进行惩罚就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如注视表现不良的学生,保持目光接触直至学生行为改进;用身体走近行为不良的学生也常常能制止其行为。如果这些体态暗示不能起到效果,教师可以将手轻轻地放在学生的肩膀上,以示警告。这些体态行为向学生传递了一个信息,向其表明老师已经注意到你的行为,不要这样,快回到学习上来。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无须打断上课节奏,不影响其他同学。
  语言惩罚是目前大家较为常用的负强化手段,简单明了的语言,将有助于把学生拉回到学习中来。关键是教师应在学生出现不良行为后要马上用语言加以制止,并明确表明自己不喜欢的态度。有时,学生有意无视教师的要求或者与教师争吵,或者故意向教师提出不合理请求,此时教师应清楚、坚决地告诉学生应该如何做,甚至威胁将采用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课后惩罚指学生在课堂上出现不良行为后,教师采用留校谈话、通知家长等方式惩戒学生。它主要是借助课堂外的氛围对学生产生心理压力,以改正和制止学生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课后惩罚往往会对学生心理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教师应谨慎选择采用。
  3.灵活应用自然消退。自然消退即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学生的不良行为既不干扰教学,也不影响其他学生的注意力,而且持续时间也不长,教师就可以采用“冷处理”的方式让它自然消退。学生在课堂上偶尔的不良行为是正常的,教师不应该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课堂教学秩序的控制上,更不应该动辄使用负强化的手段强行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教师要意识到,学生产生不良行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得他人的注意,所以教师的注意,即使是负强化,有时不仅难以制止不良行为,相反可能强化了这种行为。因此,课堂教学中,教师可灵活地应用自然消退的方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予理睬,使学生感觉无趣而改变其行为。
  
  三、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1.要以正强化为主,负强化为辅。正强化和负强化是矫正学生课堂不良行为最常用的方法。课堂教学实践证明,正强化的作用远远大于负强化。过多地运用负强化反而会对不良行为起到强化作用,无意中助长了不良行为,甚至还会导致学生为了逃避惩罚而产生新的不良行为。而且过度负强化,会对学生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使学生产生明显的对抗性行为。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以正强化为主。
  2.要注意与学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教育对象的不同,决定教育手段的不同。实际应用中,有些学生一经表扬会加倍努力,而有些人就会骄傲自满;有些学生一被批评就泄气,而有些批评后反而会转好。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无论使用正强化、负强化还是自然消退都要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切忌“一刀切”的现象出现。作为教师,需要通过细心的观察,综合考虑学生的生理特点、个性特长、学习习惯、行为特征,甚至家庭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强化。
  3.要及时和正确强化。课堂教学中,大多数学生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不良行为,他们往往希望使用这些行为获得期望的结果,当这些不良行为不能产生预期的结果时,他们可能会求助于更严重的不良行为。因此,在不良行为产生的初期,教师就应该采用各种强化手段加以弱化或制止,让学生明白什么是合适行为,什么是不合适行为,并通过积极采用正强化措施,引导学生运用良好行为代替不良行为。强化的实质是要消除课堂教学中的不良行为,但如果强化方式、时机、场合、尺度等掌握不当,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带来负面效应。如正强化会使学生产生向榜样学习的积极性和良好的心理倾向性。因此,教师不能有意夸大被强化对象的成绩,否则会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在负强化时要以“四不”为原则,即“不刁难嘲笑学生,不辱骂体罚学生,不一棍子打死,不翻陈年旧帐”,尤其对后进生,更要选择合适的方法,避免对其产生心理上的伤害。
  4.要明确提高学生的自控能力是强化的目的。强化是一种外界控制的形式,其最终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提高自控能力。众所周知,他控无论如何有效,如何具有技巧性,其作用都是暂时的,其基础是不牢固的。而且随着学生年龄、兴趣等的变化,同一种强化方式的作用效果将会呈现不同的结果。因此,教师必须清楚地意识到,通过确立课堂行为标准,树立课堂行为榜样,加强集体约束力等手段,来预防或制止课堂不良行为的发生和继续,培养学生的自控能力,是强化的最终目的。
  总之,对于课堂上学生表现出的各种行为,教师既不可不闻不问,也不可急于求成,而应根据具体行为,掌握技巧,选择适宜的强化方法认真解决,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加以运用,以达到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