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汉语言中数字的符号意义及翻译探讨

作者:刘晓雪




  国内外许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视角,如哲学、语言学、文化、思维方式、宗教等对数字的含义进行阐述。本文试从符号学的角度对数字尤其是汉语语言中的数字的意义进行诠释,并进一步探讨汉语数字符号意义的英译。
  
  一、符号学对意义的阐释
  
  现代符号学发源于索绪尔和皮尔斯,他们几乎在同一时期提出了“符号科学”这一概念,同时对符号意义的分析也注入了新的血液。按照索绪尔的观点,符号具有能指和所指,两者之间关系的结合便产生了符号的意义。能指是指语言符号的声音或书写符号的标示,即听觉印象或音响印象;所指就是所指代的事物。两者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随意的,但一经确立并广泛使用,原有的随意性符号意义就变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成分存在于整个符号系统中。语言的意义本质上并非一种实体存在。在产生语言以前,万事万物均未赋予意义,而后由于交流的需要,产生了语言,产生了用于交流的语言符号、书写记号,随之也就赋予了它们特定的意义。与索绪尔的二元论不同,皮尔斯是一个三元论者。他将符号现象分为符号、对象、解释项。符号在某种程度上向某人代表某样东西,它基本类似于索绪尔的能指。对象不仅仅可以指称物项,也可指一个事件、过程、状态或事物之间的关系,它基本类似于索绪尔的所指:解释项是符号与对象的连接纽带。符号形式并得到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释项及其所处的语境。“没有解释项,符号的意义便无从理解”。在符号学研究领域中一般认为,皮尔斯的三分法比索绪尔的二分法更合理,解释力更强,因为“皮尔斯的符号学不像索绍尔一样只拘泥于语言学领域,它脱离索绪尔符号学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并重视解释者的作用,强调他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对符号解释的重要影响作用”。美国另一位哲学家、符号学者莫里斯系统地发展了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他在《符号、语言、行动》一书中指出,符号涉及三方面的关系:符号对符号的关系;符号对对象的关系;符号对人类的关系。这三种关系表明了符号意义的三个方面或纬度,即形式意义[MF]、存在意义[ME]和实用意义[MP]。事实上,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论重申了索绪尔的意义即关系这一著名的论断。当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观用于最重要的符号系统——语言的研究时,就得出语言符号的三种意义,即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
  除此之外,其他的符号学家对符号的意义也有过精辟的论述。如巴赫金说:“意义是符号独特的自然属性,意义只属于符号,符号之外的意义是虚假的。”法国的巴特提出了建立第二系统的设想,即所有符号系统包括一个表达方面E和一个内容方面C,而意义则相当于这两个方面的关系R。洛特曼突破了索绪尔关于语言结构的理解,不再从能指和所指关系的角度研究符号,因为他眼中的符号具有双重的含义,既表达其解释系统的各个方面,也表示语言外的现象。语言符号的意义就在于,它既能为其他符号系统解码,又是与符号以外现实进行联系的环节。尽管不同的学者从各个侧面论述了符号的意义,但是“研究语言符号的学者特别推崇莫里斯的分类法,并将其运用到跨文化交际、文艺理论、双语翻译等研究领域”。因此,本文也以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观为理论依据,来分析汉语数字这一语言符号的意义。
  
  二、汉语数字符号意义的剖释
  
  根据符号学的观点,语言是一种独特的符号系统,而数字又是语言符号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有人把它称之为语言符号系统中的数字符号系统,因为“每个数字都是能指和所指结合的单个符号,其他数词是在单个符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复合符号…,数词具有其他语言符号所具有的形与义之间的任意性,复合符号在形与义之间的有理可据性,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的非一一对应性以及复合符号的社会性等”。根据莫里斯语言符号的意义观,作为汉语语言符号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数字符号的意义也可从指称、言内和语用三个方面进行剖释。
  指称意义是语言符号和它所代表的主、客观世界中的某一实体或事件之间的关系所反映的意义,是语言符号的基本内容及所传递的主要信息,它往往与字面意义重合。汉语数字的指称意义表达确切的数量、比例或顺序(如三十个人、百分之二十、第五等)。这类数字常出现在科技、经济、金融、投资、计算或统计文本中,其意义特点是毫厘分明、精确严谨,具有高度的客观性。言内意义体现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它只有在同一语言符号系统内才有意义,主要体现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三个层面上。汉语数字的言内意义也如此。在语音层面上,它具体表现在谐音双关,如“缺一(衣)少十(食)”、“九文(久闻)”,“一六八(一路发)”等;在词汇层面上,其主要体现在数字的文字特征(如“八字没一撇”、“十字路口”)和叠字(如“千千万万”、“三三两两”)等:在语法层面上,它主要通过对仗、对偶和层递等句与句之间的关系体现出来。尤其是在汉语古典诗歌中,利用数字形成对仗、对偶的诗句俯拾皆是,如家喻户晓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中的“千”与“万”、“七八”与“两三”等。由此可见,言内意义与语言符号内部资源密切相关,数字又是汉语语言符号系统中一种特殊的符号现象,所以汉语数字的言内意义具有其鲜明的特性。语用意义是指语言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它受使用者情感态度的影响,具有主观性;另一方面,它与文化的联系最为密切,又具有多样性。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国家,中国人对数字自古以来就有其独特的认识和理解,所以汉语语言符号中的数字既寓意深刻、博大精深,又寓意丰富、引人探奇。汉语语言中大量的习惯用语、成语、俗语、谚语、典故等含有的数字都具有特定的语用意义。如“八面风光”、“八方呼应”中的“八”与真实数字“八”的意义无关,它比喻“各个方面”,这与中国古代人们对宇宙的认识有关,认为“天方地圆”即天有四个角八个方向。类似的例子在汉语语言中数不胜数。再如,“一五一十”、“咱们二一添作五”、“五体投地”、“五谷丰登”等中的数字都与实际的数字无联系,在不同的语境下含有不同的意义。
  当然,汉语数字的三种符号意义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正如陈宏薇教授所说:“言内意义所表达的文字符号之间的关系都有蕴含义,因而言内意义都具备语用意义。”有时,一种数字符号中含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意义,这就给翻译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性,如何在翻译中再现汉语数字的全部符号意义成了翻译工作者关注的对象。
  三、汉语数字符号意义的翻译探讨
  将符号学应用于翻译研究已成为国内外一些知名学者和翻译理论家的共识。霍克斯曾说过:“翻译过程的第一步是必须承认,虽然翻译的核心是语言活动,它却属于符号学,属于研究符号系统或结构,研究符号过程与符号功能的科学。”符号学也被称为分析翻译现象最全面的体系。在符号学看来,翻译是用一种符号体系中的语义来表达另一种符号体系中的语义。换句话说,翻译的核心是翻译意义。巴尔胡达夫在他的专著《语言与翻译》中指出过:译者的任务是尽可能充分地传达所指、实用和语言内部意义。这与莫里斯的指称、语用和言内意义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在汉语数字的英译过程中,其符号意义的传递是至关重要的。
  在汉语数字符号的三种意义中,指称意义的可译性最强,因为在汉英两种语言中,作为单独的数字符号,其指称意义往往相同,形成对应,都表示客观存在的数目即精确的数量意义。直译是这类数字英译的首选方法。然而受汉英语言内部符号系统的差异的影响,言内意义的可译性就不那么强了。如数字“一六八”在汉语中,它与“一路发”谐音,而在英语语言中,它与“one hundred and eight”就不存在谐音关系。再如“八字没一撇”中的“八”与它本身表示的数量无关,而是突出其汉字的构字特征。可是英语中的“eight”的构词特征与汉语的“八”相距甚远。那么,在英译过程中,要把汉语数字的“音、义”或“形、义”完全体现出来是十分困难。意译或意译加注是处理汉语数字言内意义的最好翻译方法。
  符号学是分析符号意义最全面的一种理论,尤其是为分析语言符号的意义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数字是汉语语言符号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符号学的观点对其意义的分析是非常有意义的,它有利于进一步了解汉语语言符号系统的意义,也有利于在汉英翻译中寻找到恰当的方法再现原文中数字符号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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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