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基础教育“择校”问题分析

作者:葛 军




  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即由国家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和学生放弃国家提供的免费义务教育,而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区以外花额外的钱“择校”学习,这种现象在基础教育阶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一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反应,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如何才能稳妥地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教育界及其他社会各界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一、基础教育“择校”问题产生的背景
  
  基础教育“择校”问题产生的背景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施重点中小学建设,在当时对于重点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重点学校的政策倾斜,必然拉开了公办中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成为今天择校收费现象产生的客观前提条件。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完全供给、统一调配,以及在很大程度上还为温饱而忧虑的个人微薄收入,极大地掩盖了人们对这种不公平的反应,然而时至今日,转型期的社会急剧发展和变化及其一定程度的动荡,使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观念和方式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人们也不再固守对教育达到普及水平的满足。
  1.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是“择校”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孩子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也变得日益强烈,特别是我国二十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人们对子女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不惜一切地为孩子的发展努力创造更好的条件。所以在我国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学校两极分化严重,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在承受得起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家长都在积极为孩子寻找一所更好的学校。学生和家长放弃国家给予的就近入学的权利,而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区以外的学校学习的择校现象出现,并愈演愈烈,而优质的学校就那么几所,所以择校费也越收越高。
  2.我国基础教育经费严重短缺为“择校”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教育经费不足,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我国是典型的“穷国办大教育”,我国用占世界1.18%的教育经费来培养占世界18.45%的学生,尽管我国政府一再强调保证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但1995年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4%,低于1994年的2.6%,2000年也没有达到4%的目标。
  在我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将教育经费均衡地用于各个学校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各地在发展基础教育的过程中实行了重点学校制度,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部分学校,为这一部分学校建最好的校舍、配备最好的师资、添置最先进的教学仪器,再加上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的层层淘汰、择优选拔,使这些学校汇集了大批优秀的生源,客观上使这些学校在教育教学设施、师资、管理等方面远远高于其他学校,形成“重点校”。可以说重点学校是在牺牲普通学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国家特殊的保护政策下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3.教育内部发展的不完善是构成“择校”现象产生的内因。我国现阶段的教育仍然没有走出传统应试教育的误区。教育评估机制没有形成科学的可操作的素质教育目标体系。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体现在中小学教育的评价中,为应试服务的主旨贯穿始终。应试教育的办学模式极大地迎合了社会、家长的心态,重点中小学的高升学率就是他们为子女择校的动因。
  
  二、基础教育“择校”问题的利弊分析
  
  针对择校收费的利弊得失、去留取舍,有人认为择校收费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进一步深刻全面地分析,就会发现赞成并肯定择校收费的理由是不能成立或是不充分的。
  首先,就目前择校收费的实际来看,其收费数额之高,已超出城镇居民收入所能承受的范围。占城镇居民多数的工薪阶层多维系于劳动收入与正常生活开支的平衡状态,况且处于经济转型期的许多企业面临着困境,这些单位的职工收入处在贫困线上下,所以真正能有足够经济实力负担得起这笔费用的家庭只占少部分。这势必造成由经济收入的不均衡而导致受教育的不平等。
  其次,择校收费的消费导向功能是以牺牲或损害大多数人利益为代价的,这违背社会主义教育的办学方针和性质,不利于教育民主的真正实现,从适应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择校收费亦非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需双方的自愿互利行为。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以政府投资为其经费主体,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也是发展基础教育的客观规律。如果因为教育经费紧张而为择校收费找到了存在的理由,那是不恰当的。
  第三,择校收费也拉大了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现存的差距,使重点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无人问津,甚至人去楼空,造成对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更令人忧虑的是形成教育内部发展的马太效应,走入好的更好、差的更差的两极分化的怪圈。这样,处在好的一端的重点校,潜力发挥得再充分,积极性调动得再高,也不能带动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择校收费对教育内部的不良影响还表现在家长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分数。择校收费只会强化应试教育,而应试教育也为择校收费的蔓延提供可能,使中小学教育走入另一种非良性循环的发展。择校收费严重障碍素质教育的推行,不利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全面发展。不可否认,择校收费的出现有其主客观的必然因素,但存在未必就合理,正如社会上犯罪现象的存在一样。
  择校收费所引发的不良影响,从教育外部而言,它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它与“权力择校”、“关系择校”一样也损害其他社会公民的利益,是将学校小集体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它公开地助长了不正之风,导致世人向钱看,极大地危害了青少年,败坏学校声誉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使人们丧失对教育公正的信心,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对教育内部而言,它使基础教育的发展与改革难以摆脱误区引力,使教育目的的实现发生偏向,严重阻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择校收费是一种不顾大局和长远利益的短视行为,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治理整顿。
  
  三、解决基础教育“择校”问题的思考
  
  1.通过市场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学生与家长的“择校”行为表面上冲击了政府确定的就近入学规则,实质是消费者选择了市场制度,表现为市场和政府两种不同资源配置制度的冲突。从法律上看,义务教育应该被理解为:在基础教育阶段,社会有义务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上学的机会,家长有义务让适龄儿童上学。但家长既可以选择就近入学,免费享受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也可以花钱“择校”,消费市场提供的收费的基础教育。因此,就近入学是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只要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基础教育有相对质量差异,基础教育就一定会有竞争。有竞争就要有决定胜负的标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游戏规则。在WTO规则下,教育是一种产业,存在着十分广阔的市场,因此,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导向应该是市场化。
  2.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端正家长的教育观念。儿童的成长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从大的方面说,有遗传素质、环境、学校教育和个人的主观努力。诚然,好的学校教育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发展,但学校教育毕竟只是因素之一,儿童的发展还要受到遗传素质、环境因素以及个体自身努力程度的制约。另一方面,对中小学学生来说,尤其是小学生,知识学习的难度并不大,在小学阶段着重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正确的学习动机、浓厚的学习兴趣、饱满的学习热情,以及优良的学习方法。在学习之余必须保证足够时间的玩耍、娱乐和休息,特别是小学生的睡眠时间一定要保证,这样才能使儿童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
  3.进行招生制度改革。利用招生制度改革有效解决择校问题,也是各地成功的做法。主要是初中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取消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和初、高中分离办学,高中实行缴费上学。初中办学水平相对高中来说,不平衡性较小,如薄弱学校确实得到扶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家长是能接受的。高、初中办学分离后,重点中学就可以扩大高中招生,这样就大大缓解了由普高带来的压力。高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缴费上学是政策允许的,这样学校不招择校生,也能基本正常运转。实践证明,此法可以杜绝初中择校生,明显减少高中择校生。
  4.从制度上加强择校收费的管理。制定合理的分成办法,使择校费的主要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门支配,主要用于同一地域(如同一城市)内教育资源相对较差的学校的建设。这和国家收取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大致类似。
  要建立严密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来规范择校费的使用,使其真正用在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上。这样必然会对择校现象产生致命的“打击”。因为择校费中的主要部分不再归原招生学校支配,学校收录择校生的积极性必然大减。而与此同时,同一地域内教育资源相对较差的学校会从政府那里得到相当数量的择校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其办学的积极性,办学质量会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这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配置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差距越拉越大,而会逐渐减小,最终趋向于合理配置和布局。
  (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