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情感缺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作者:王艳霞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屡有发生,一次次震动并震撼了社会。情感缺失引发的不良情感体验以及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忽视而致情感缺失型
  
  一些人虽然生活在健全的家庭,但因为家长的忽视,相互间缺乏交流,又长期得不到照顾、关爱以及情感教育的苍白而导致的情感缺失,使青少年身心成长受到一定的影响。
  1.家庭条件优越型
  事业上非常成功的家庭,由于家长忙于事业,无暇顾及子女的日常生活,对他们只限于物质需求的满足,在教育问题上普遍存在物质投入有余而精神关怀不足的现象。正是由于父母对子女精神关怀和情感教育培养的忽视,相互间缺乏必要的心灵和情感的沟通交流,不甚了解子女的潜在的思想和情感需求,对日益暴露出来的毛病未能给以充分的重视以及及时的制止和教育,失去了如何做人的最佳教育时机。这些子女看似在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中成长,实际上某些人早已脱离了正确的轨迹,他们生活上贪图享受,利己意识极其强烈,只讲索取,不讲奉献,爱心同情心缺乏,好逸恶劳,贪婪虚荣,待人接物骄横跋扈,唯我独尊,将物质利益的追求当成生活的最主要目标,随着物欲的无限制膨胀,便会走向歧途,违法犯罪事实一经发生,家长是后悔莫及。
  2.农民工家庭留守子女
  在我国,农村人口占有较高比例,为了生计,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出现了所谓的“空巢”现象。很多“空巢”家庭难以充分顾及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问题,缺少完整的父爱或母爱,产生极度的被冷落的感觉。亲情观念随之日益淡薄,严重影响着他们的学习、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乃至波及其心理健康。他们可能变得固执、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所有这些变化是远离子女的家长无法体察和感受到的,诸多细节上的变化又因管教和约束的鞭长莫及而被忽视,一些沾染了不良习性的人最终走上歧途也是必然的。
  3.“应试教育”模式高期望值目标驱动下的畸形的爱
  由于社会急剧变革,为人父母者面对竞争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的社会现实普遍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压抑,受“应试教育”模式高期望值的目标驱动,很多家长都处于一种无奈的非常态,偏重智育轻德育,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成绩成了教育的标杆,甚至为了分数和升学率,严格要求,过度施压,不当批评,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对子女课余生活关心不够,忽视子女正常的心理和思想需求,忽视心理成长、忽视心灵沟通、忽略健全人格培养、忽视情感培养,忽视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情感体验贫乏,容易出现孤独感、人际信任危机及交际冲突等不良个性倾向,由此可能引发不良行为趋向。如有的人不能承受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为难情绪被强化,内心压抑、苦闷,往往选择消极的情感逃避困难、挫折和压力;有的人因此缺乏远大理想,没有追求,心智发育畸形,人格扭曲,对社会认识片面,为逃避家长的施压,以逃离家庭结交坏人,寻求情感和心理上的慰藉,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有些人不堪父母的高期望值,情感冷漠,仇视父母,反过来制造伤害父母的惨案。这种种忽视正常情感需求,忽视非智力因素培养而引发不良行为趋向以至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二、冷漠、暴力导致情感缺失型
  
  青少年在家中面对最多的就是父母,而一些家长仍然比较重视家长的“威严”,未把子女当做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看,缺乏融洽的亲子关系,帮助、指点少,冷漠相对多,没有平等交流的平台,无法吐露心声,言行和思想动态被掩饰,以致于家长不能全面了解其内心世界,无法把握其成长的正确方向;还有些父母素质低下,认知水平偏低,对子女教育无方,不讲究方式方法,一出现问题,就恨铁不成钢,施以简单粗暴地管教,随意、随性的打骂,甚至经常有歧视性的辱骂,变相体罚,特别是暴力相加,常常深深伤及感情和心灵,他们面对冷漠、暴力自然感到情感匮乏,失去了对家庭的情感依恋,形成强烈的逆反心理,甚至养成叛逆性格,当受到压抑无助的情感体验时,会以逃学、骂街、斗殴、偷窃、破坏公物等一系列的不合理的以致违法的冲动行为解决自己情感上得不到满足的缺憾并成为体验发泄带来快感的主流渠道,久而久之不良行为积习成恶,从而又对不良行为起到了强化作用,他们容易作为"问题少年"被家长、学校和老师放弃,进而被推向社会,一旦在社会中受到不良文化、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情感缺憾导致情感缺失型
  
  不和睦或婚姻破裂或父母不全的家庭,形成了亲子关系不完整的、情感有缺憾的较为特殊的家庭关系,因此而诱发违法犯罪倾向的不在少数。
  1.父母粗暴争吵型
  一些家庭由于中父母之间缺乏责任感、自身个性缺陷等等问题较多,常常为生活琐事意见分歧、争吵、不和,甚至大打出手,长期对抗,家庭关系较为紧张,不仅未能给子女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还常常使子女处于恐惧状态,更严重的是在子女教育问题上或相互推诿,不能或不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或将不良情绪转嫁给子女,出现粗暴地打骂或虐待子女现象,给他们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他们不能(至少很难)形成评价事物好坏的统一标准,心情抑郁,意志力脆弱,对学习、生活、家庭失去信心。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单亲家庭型
  种种原因导致的单亲家庭在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单亲家庭本身的情感缺陷和缺失使之缺乏自信,抗挫能力减弱,养成孤僻、抑郁、自卑、冷漠,或烦躁不安、任性等等不良性格和个性的诱因,影响着他们的健康发展。单亲家庭子女违法犯罪的概率比健康家庭的要高得多已经是一个显在的事实。
  3.感情失衡冷战型
  基于道德、经济等原因貌合神离的夫妻感情失衡冷战的家庭日益增多,为了寻求感情的平衡,他们中的一方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将爱的需要转向子女,把精力完全放到孩子身上,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这种倾斜只不过是满足自己情感需要的一种代偿,在这种三角关系中子女受到这种扭曲情感拉力的影响,心理上长期处于矛盾状态,情感体验发生强烈冲突,出现低落、消沉、激怒、绝望等反常的情绪表现,形成各种有缺陷的个性。这种人容易形成犯罪心理。
  
  四、家长不良行为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型
  
  具有良好家风和良好品行修养的家庭,子女违法犯罪率要远远低于那些家风和品行不端的家庭。
  1.家长意识形态蜕变型
  一些家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意识形态蜕变,会不负责地有意无意间向子女灌输了同样的观念,潜移默化中被同化,当其走上社会后必然不会被社会承认,而且已经形成的很牢固的反社会意识,使其缺乏正常情感,一旦遇有矛盾激化现象必然会对社会产生威胁,最终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长违法犯罪型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缺乏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道德水准低下,品行不端,违法犯罪,必然存在不良的家庭教育、不良的行为暗示,必然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严重影响着他们的价值取向、道德情感、思想操行等。他们往往自私、冷漠,攻击性强,恶习难改,漠视法律,一旦遇有适合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就会不可避免的违法犯罪,成为社会的罪人。
  3.家长染有恶习或父母职业群体行为的不检点型
  有的家长生活方式腐朽糜烂,如赌博、淫乱、吸毒等等,这类家长极其缺乏责任心,对子女不管不教,任其自生自灭,耳濡目染中效仿追求低级趣味的生活,他们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父母职业群体行为不检点,语言粗俗下流,行为放荡不羁,精神生活空虚,子女过早地接受了社会阴暗面的影响,而且很有可能在他们从家庭步入社会之前,就已出现了个性、人格扭曲,在不良诱因作用下走向犯罪有着极大的必然性。
  总而言之,什么能让人内心真正强大,是爱和宽容、理解和接纳等等美好的情感。“‘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真挚的情感,可以使人感动,使人的心灵沿着一种特定的轨迹发生深刻的变化。”情感,虽然与生俱来,却需要为人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培养和教化。情感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切忌用各种理由忽略、忽视情感培养和教育。作为家长一定要注重个人素质的提高,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教育行为,用点点滴滴美好丰富的情感影响子女,要学会与子女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要多鼓励、多赞扬,多引导、多尝试,多亲近、多商量,少训责、少专制,让情感关怀多一点,不良情感侵害少一些,正视不良情感情绪的疏导,化解矛盾,加强监控,避免失控,培养良好的情感倾向,才有利于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责任编辑 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