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语法修辞知识教学实例研究

作者:张 雁




  语文课程标准在第四学段中有一条总括性的目标:“了解基本的语法常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这就明确指出了语法修辞教学的任务。
  课程标准“附录”中的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包括五个部分,其中前四部分是语法,分别为词的分类(十二个类别)、短语的结构(仅列出并列、偏正、主谓、动宾、补充五种基本结构)、单句的成分(只列出传统的六大成分)、复句的类型(列出七种类型,并且仅限于二重复句);第五部分是修辞,主要包括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八种常用的容易判定的修辞格。很显然,课程标准把语法修辞知识控制在了最基本最简单的常识范围之内。通过语法知识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词的大致分类情况、短语的基本结构类型、单句的格局以及复句的有关常识,使他们能够具有分辨词句使用正误的能力,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分析课文中的语言现象、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通过修辞知识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一些常见的修辞格在语言运用中的表达效果,使他们能够把这些知识运用到语文阅读与实践中去。要实现以上教学目标,在教学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知识的学习是为了运用,不要纠缠在术语、定义、特点、功能等概念原理体系上
  
  “对于语言学习者来说,规则少而概括性强同时又能激发学习者创造性的语法是最好的语法,换句话说,教学语法越简单越好。语法是供学习者使用的,因此不应使用那些繁杂的表述方式,而应最大限度地使用简洁的语言,做到通俗易懂。”亦即语法教学以少讲定义少用术语为宜,术语只是作为一个名称为称谓而用,学生只要明白这个术语的所指即可,不必消化概念,更不需要死记硬背概念。例如在教学中如涉及“短语”这个概念,只需通过具体的例子让学生认识短语的面目,了解短语的基本的层次和意义关系,至于什么是短语,词与短语如何辨别等问题,则完全可以回避。据此,修辞格的教学也没有必要把主要教学精力放在各种修辞格的定义、分类以及相关修辞格的辨别上,体会、品味其在具体语境中的表现力才是至关重要的。如《围城》中的一个比喻:“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教学中不用要求学生记忆比喻的定义,不必讨论该比喻属于哪种类型,为什么属于该种类型,而应重点介绍该比喻的独特之处。该比喻不是比一个固定的事物,而是在比一个变化着的事物,所以比喻本身也要求是变化的。苏小姐的脸红是从部分的红扩展到满脸都红,因此用一个变化着的事物“纸上沁的油渍”来打比方,就很贴切,具体形象,便于接受。要通过修辞格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语言表达效果的好坏不在于是否使用了修辞格,关键在于修辞格的使用是否得体恰切。再如单句的教学。语法体系中的单句知识非常庞杂,同时不同的语法体系在对单句进行分析时又存在着分歧,既有名词术语的分歧,也有分析方法的分歧。在教学中教师完全可以绕开所有的争论和分歧。如“老师喜欢他聪明。”是一个有争议的句子,但不管作何种分析,语句所表达的意思都是:由于他聪明,所以老师喜欢他。结构分析只是手段,不同的分析并不意味着反映了不同的语言事实。讲授语句要注重说明语句所代表的事实,不能纠缠于语法术语和结构分析,术语可以改变,分析方法可以选择,事实却不能改变。如果不顾语言事实、不顾语言的具体运用,只在术语上争论不休,这种语法知识教学是无效的。
  
  二、在阅读活动中结合实际情境教学,不要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实施建议”中强调将语法修辞知识运用于语文阅读实践:“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语法修辞知识是为语言运用服务的,离开语言运用实际,单纯为传授知识而传授知识,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知识的应有价值。教学时应把知识的传授与阅读教学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感受和领悟这些知识,在听说读写等言语实践中积累和运用这些知识,从而提高语感能力。例如讲状语,《鞠躬尽瘁》这篇课文最后写到焦裕禄去世时的一句话是:“那一年,他才四十二岁。”这里的“才”是副词,作状语,表达一种时间范畴。如果只讲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体会到有这个状语和没有这个状语大不一样。有这个状语,表明了作者对焦裕禄英年早逝的惋惜之情;去掉这个状语,就显得冷冰冰的,似乎焦裕禄的死活和说话人没有多大关系。如果把这个状语换成“已经”,语句的情味就又发生了变化。学生会在这样的比较中感受到字里行间的情感,认识到状语的重要。
  各种语言能力都建立在语感能力之上。语感是人们在长期的言语实践中培养出来的对语言文字的直觉感知、领悟和把握能力。我们平时的语言表达和理解、判断和评价、推敲和修改,靠的都是语感;我们能听出言外之意,能迅速准确地编码造句回答问题,靠的也是语感。语感能力的形成主要不是靠语言知识的积累,而是靠言语实践。语法能力和修辞能力都是语感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修辞和语法所追求的目的不一样,语法强调“规矩方圆”,修辞注重“得体适切”。修辞包括词语的锤炼、句式的选用、句子的衔接、语段的组织、修辞格的使用等诸多方面,因此修辞教学更不能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进行。比如我们平时说话写文章,用主动句的时候多,用被动句的时候少,在什么情况下做何种选择,跟陈述的对象和语境有密切的关系。如:
  ①有一只鞋,她怎么也找不到,另一只又被一个男孩捡起来抢跑了。(安徒生《卖火柴的小女孩》)
  例①中的被动句如改作主动句“一个男孩捡起另一只跑了”,在语义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表达效果却比原文逊色很多。文中之所以选用了被动句,是为了突出强调“另一只”的下落,否则就实现不了该目的,并使得“有一只”与“另一只”失去照应。
  一个词语运用效果的优劣得失,也必须放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去判断去评价。如鲁迅先生在刻画孔乙己和阿Q这两个典型形象的时候,都写到了他们拿现钱买酒时的动作:
  ②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
  ③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台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阿Q正传》)
  孤立地看,动词“排”和“扔”只是理性意义上的差别,前者指“一个挨一个地按着次序摆”,后者指“挥动手臂,使拿着的东西离开手”,而当它们分别出现在以上语境中时,就变得意蕴深厚,耐人寻味。例②中的“排”不是简单地“拿出”,而是把九文钱一枚一枚地整齐地摆在柜台上,似乎是有些得意地给酒店老板看,似乎是有这样一句“话外音”:“看,我有现钱了,不赊账!”这种斯文的付钱方式,暗示了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迂腐刻板、善良拘谨的性格特征。至于阿Q的付钱方式则与孔乙己完全不同,他顺手向腰间一抓,“满把是银的和铜的”,而且是“在柜台上一扔”,满不在乎,这既表现了阿Q那种冒失鲁莽的行为特征,也勾画了阿Q一时手中有钱便洋洋自得的神情。这一“排”一“扔”,使孔乙己和阿Q两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便跃然纸上、活灵活现了。
  
  三、通过语言现象总结发现语言规律,不要把课文当成寻找例词例句的语料库
  
  传统的语法知识教学是把枯燥抽象的语法结构规律、把语言学家总结归纳好了的条文传授给学生,把课文拆成零星语料变成讲授语法知识时的例证,这是语法知识教学的最大误区。把别人的言语作品变成自己的语言能力,这是语文教学的目标之一,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最理想的途径是把握语言作品与语言规律之间存在的语言现象。把握了语言现象,才能深入把握语言规律,在语言规律的指导下,加快语感培养的速度,提高语感培养的质量,从而全面提高语言能力。这种从现象到规律的教学方法,是语法知识教学的最有效的方法。比如在日常语言实践中,在可以说和不可以说的现象中,存在着明显的规律。以下几个句子是可以说的——我关窗户。我关上了窗户。我关上了。我把窗户关上了。窗户,我关上了。窗户被我关上了。窗户都被我关上了(你就放心吧)。我没把窗户关上(你快点去关上)。以下几个句子是不可以说的——我把窗户关。窗户被我关。我把窗户没有关上。窗户被我没有关上。哪些说法成立,哪些说法不成立,只要稍作提示,一般人很快都能感悟到。如果对这些语言现象分析总结,我们就会发现其中的语言规律。这些现象,包括施事、受事的知识,包括“把”字句和“被”字句的知识,包括状语和补语的知识,还包括语用的知识,等等。语言现象是具体的,语言规律是抽象的,指导学生从具体的语言现象中总结发现抽象的规律,比直接把规律一股脑地强加给学生,效果要好得多。这种教学方法能培养学生观察语言事实的能力、寻求语言规律的意识以及捕捉语言规律的敏锐性,并且能把语言规律与课文融为一体,而不是完全割裂开来。
  为了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语法修辞知识的教学,教师应提高自己的语言学修养,提高驾驭语言知识的能力,没有深厚的语言学修养,没有较高的驾驭语言知识的能力,教学不可能丰富,更不可能生动。语言学修养包括语言理论的把握、发掘语言现象的敏锐、用语言规律来生动地解释语言现象的能力。
  (参考文献本刊略)(责任编辑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