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教师评价中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的整合

作者:李尚明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种以奖惩为目的,面向过去的奖惩性教师评价机制。这种终结性评价机制虽然有它产生和存在的历史背景,也起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它对教师有激励作用但容易忽视教师的专业发展,阻碍了素质教育的顺利推行与教师专业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一种旨在促进教师发展,面向未来的发展性教师评价机制,但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事实上,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各有其优势和局限性,只有对两种评价机制的内涵、特点、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才能走出当前教师评价的困境,明确教师评价的正确走向。
  
  一、奖惩性教师评价及弊端
  
  奖惩性教师评价是总结性教师评价,也可以称之为传统教学评价,是关注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它以奖励和惩处为主要手段,以社会认可的一定评价标准对教师的工作表现分类划等,进而做出相应的晋级、加薪、降级或解聘等决定。
  这种教师评价的主要功能是检查和鉴定教师是否履行了应尽的工作职责,对他们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做出奖励和惩罚的判断。它往往用静止的固定的眼光看待教师,只对教师过去的工作表现、已具备的素质条件以及已有的工作绩效进行判断。奖惩性教师评价是我国在“精英”教育制度下的产物。不过,合理的奖惩性教师评价不但不会抑制教师发展,相反则有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奖惩性教师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评价模式方面,奖惩性教师评价主要是采用了泰勒的“目标行为模式”,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是用一元化的标准评价多样性的教师,重视的是横向比较、分等和鉴定,它对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作用是有限的,在某些时候还可能是消极的。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及缺陷
  
  什么是发展性教师评价呢?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为了发展的评价”,它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是“关于发展的评价”,它不仅注重教师目前的工作表现,而且更加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是“发展中的评价”,它重视教师自身的纵向比较,即在教师原有水平上的“最近发展区”。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教师评价,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他们的期望,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二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确定教师个人进一步的发展需求,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向教师提供日后培训或自我发展的机会,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发展性教师评价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是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以教师为主体,充分考虑教师个人的未来发展目标。通过评价发现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改进建议,帮助教师通过反思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从而促进其专业发展。第二,它是面向教师未来发展的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并不否定静态评价,相反,它要借助静态评价进行纵向比较,准确地分析每位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师,重视教师的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通过评价,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其最终目标是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指明努力的方向,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现教师的发展需求。第三,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一种交互式的评价机制。它以教师自评为主,收集到许多评价信息,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蕴藏的潜力。发展性教师评价也并非十全十美,有其自身的缺陷。第一,发展性教师评价过于强调以教师发展为价值取向,相对忽视学生、学校的发展。教育的目的以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为终极目标,所以教师工作绩效应体现在学生身心发展水平上。第二,发展性教师评价的评价标准模糊化。发展性教师评价以教师自身发展为标准,但由于教师个体差异性的存在,就势必使教师评价标准多元化,没有了统一的标准。而没有统一的教师评价标准,教师工作的好坏就难以比较鉴别,进而难以真正调动起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学校工作就难免陷入各行其是的无序状态。
  
  三、“奖惩性”和“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有机整合
  
  “奖惩性”和“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实行教师评价制度的一种价值倾向,都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不能完全互相取代。它们并不是截然分开也不是对立物。它们相互借鉴、吸收对方合理成分,最终进行有机整合。如果说奖惩性教师评价强调了外部的社会要求对教师发展的推动作用,那么,发展性教师评价则注重了教师自身的内在发展动力的激发。我们应当结合我国教育实践,深入探讨将奖惩性教师评价和发展性教师评价进行有机整合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体说来,它有以下几点。
  1.教师评价的目的上,强调外在奖惩和内在发展的统一,使教师评价既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教师发展的个人需要。在目前我国教师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直接的物质刺激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学校不是完全放弃奖惩性评价,而是在学校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时,可以适当利用奖惩机制的激励作用,把奖惩目的指向教师专业发展,使奖惩机制为教师发展服务。只要教师在其原来的基础上获得发展,就给予奖励。关键是评价目的根本转变,它不仅关注学校发展的需要,更注重引导教师把个人发展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结合起来,通过教师专业发展来实现学校的发展,最终实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对于这一点,英国教师评价改革的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佐证。
  2.教师评价的方向上,确立“面向未来”的评价方向。有效的教师评价应把过去与未来结合起来,不是单纯关注结果,而是要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予以关注,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及时改进,使其不断进取。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确保专业发展伴随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从而成为构建教师终身专业发展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
  3.教师评价的价值取向上,确立起“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建立人性化的教师评价制度;在注重教师定性评价的同时,不忽视其定量评价。有些评价要素能量化,如课时、课外活动等就可采用定量分析。这种分析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防止主观性。但是在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时,特别是关系到人的思想、情感、意志等时,强求用精确的数字去表示本身是模糊性质的事物,这不仅不客观,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进行教师评价时,必须遵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4.教师评价的内容上,应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的成绩只是其中的一个评价内容。具体说来,可以从教师的素质、教师的职责、教师的绩效三个方面来制定标准进行评价。教师的素质标准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基础和条件,是一种对工作成效有长期作用的因素。师德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等;知识素质——专业知识、知识广度、教育科学理论知识等;能力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改革创新能力、自学提高能力等。职责标准的内容包括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要求。主要有: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性、组织纪律性、团结协作精神等;工作数量——教育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社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工作质量——教育工作质量、教学工作质量、科研工作质量等。教师的绩效就是教师的工作成果。教师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效果——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素质的提高情况、学生学习成绩情况(合格率、优秀率、提高率)、学生学习方法和能力的培养情况等;工作效益——社会反响、学生、家长、同事、领导评价等。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价,有利于教师了解教育目标达到的程度,总结自己的教学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改进今后的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5.教师评价的方法上,将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结合起来;在重视教师自身纵向比较的同时,不忽视横向比较。把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结合起来,既能看到教师自身进步,又可以看到与同事之间差距,互相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在这方面,英国与美国的教师评价都有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6.教师评价的方式上,注重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评价结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指出教师在群体坐标体系里所处的位置;二是指出教师的进步,带有导向性,使教师以自己潜能发展作为标准来评价;三是“最近发展区”,即指出教师今后发展的步骤、条件和方法,发挥教师评价对教师的激励作用。
  我国要构建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师评价机制,从当前我国教师评价的实际来看,应当借鉴英国现行教师评价制度,将奖惩性教师评价与发展性教师评价有机地进行整合。这种整合并非是将奖惩性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简单相加或拼凑,而是要发挥其各自优势,是一种更高水平的教师评价理念与实践,让教师评价真正发挥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但就目前教师评价研究的发展而言,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和探讨,尤其需要进行实证方面的研究。
  
  (责任编辑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