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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控辍”机制

作者:申健强 曾宪攀




  在2006年11月召开的贵州省“两基”攻坚工作总结表彰会上,有关人士介绍,近几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但是部分县普及程度不够稳定,辍学率时有反弹,2005年全省初中在校生辍学率达3.85%,个别学校达到10%。2007年1月--2月,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与研究课题组成员,分别到了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受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不少学生认为读书不如打工,打工就是挣钱。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的比例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已经超过了10%。
  
  一、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的原因
  
  1.家庭方面的原因
  第一,在经济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民工外出打工,无暇照顾孩子。为了弥补对孩子的爱,钱是其主要手段,希望孩子在得到物质满足的同时努力学习。但事与愿违,这些孩子有了钱,多数是整天沉迷于游戏厅、台球桌,对学习不感兴趣,导致“辍学”。二是由于这些“留守儿童”社会生活经验欠缺,认识欠佳,错误地认为自己的父母没有读多少书,照样挣钱,于是“辍学”挣钱。三是部分农民工没挣到钱,而面对城市高额的生活费以及乡下孩子和老人的生活费,他们无法供孩子上学,只好让孩子退学。
  第二,在家庭教育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有一个大致相同的现象:父母只给他们“钱”的满足,而缺乏生活上、情感上的关爱以及学习上的辅导。家庭没有对孩子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引导和情感上的启发诱导。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情况过问甚少,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加之监护人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去关注被监护人?穴儿童?雪的学习,使“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直线下滑而产生厌学情绪,从而使儿童逃学、辍学。
  第三,在亲情沟通上,一部分远离家乡的父母由于条件的限制,跟孩子谈心、沟通基本中断,特别在一些电话不通的偏远农村。外出打工的父母文化水平太低,又不能通过书信来和孩子沟通。导致这些“留守儿童”觉得父母“音讯全无”,担心父母的安顾,产生了“辍学”离家寻找父母的现象。
  第四,在子女成长定位上,大部分外出打工挣钱的民工,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他们认为孩子在学业没多大的出路,对孩子的定位太低(外出打工挣钱),认为只要能识点字,看点报,在今后的打工中不受气就行了。其言谈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致使“留守儿童”丧失学习兴趣,厌学而辍学。
  
  2.政府措施不到位
  既然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那么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基层政府没有履行其职责,没有对其监护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保证儿童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没有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贫困儿童依法入学。
  
  3.学校缺乏必要控辍措施
  多数学校对“留守儿童”没有采取优惠措施。学校的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农村学校基本上没有开设心理课程和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没有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导致“留守儿童”遇到烦恼找不到倾诉的地方,从而产生心理问题而厌学、辍学。
  
  4.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在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调查中发现,社会上有许多不良文化时刻都在诱惑着“留守儿童”,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抓住儿童有强烈好奇心的特点,为了牟取暴利,在学校附近开设游戏厅、台球桌、录像室等娱乐场所。有些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使生理、心理成熟期提前的“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不良文化而不能自拔,导致他们逃学、辍学。
  
  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的后果
  
  1.拉帮结伙,危害社会治安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有的“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就拉帮结伙,形成小帮派。在访谈中,了解到有一所小学六年级的7名儿童组成一个“青龙帮”拦路抢劫同校多名学生零花钱。这7名学生中有5人是“留守儿童”。2006年5月,三名辍学的“留守儿童”到邻县的城里玩,因缺钱花,抢劫出租司机并将其杀害,危害了社会治安,成为反社会分子。
  这些事件背后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与老人留守农村,打工挣学费的同时又造成教育缺位所产生的悲剧。
  
  2.无所事事,流窜于各种娱乐场所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后,多数是模仿成人上网、打台球、看暴力录像。据群众反映,学校附近的网吧、台球桌、录像室都是为辍学学生准备的。
  
  3.外出打工,难以自立
  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后,出于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而外出打工,但由于他们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难以找到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文化水平太低而无法胜任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工作。于是,他们成了花钱的“机器”,父母也只有无奈和绝望,这样造成农民工问题的恶性循环,使农民工更加贫困。
  
  三、建立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的“保学控辍”长效机制
  
  1.强调法律意识,依照法律控制辍学
  把控制辍学现象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主动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应加大打击力度,打击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保证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法》的保障下顺利实施。
  
  2.明确职责,行政措施控制辍学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让政府、学校、家庭分别承担“保学控辍”的具体任务。政府方面,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如开办加工厂,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吸引外出打工人员回乡就业,使其父母监护子女,避免辍学现象。学校要发挥教育主渠道功能,确实做到“三全育人”,构建“留守儿童”监护网,把“保学控辍”落到实处。
  
  3.改善办学条件,安全控制辍学
  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积极支持,匹配资金,强化改善办学条件,争取在每所乡镇中学、部分中心完小修建寄宿制学校。学校也要主动出击,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借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住宿条件,确保学生不会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4.落实“两免一补”,扶贫控制辍学
  认真贯彻国务院“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不因经济条件而辍学。
  
  5.改革农村办学模式,让“留守儿童”学有所长,掌握技能控制辍学
  在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农村办学模式,在办学形式上,有计划地实施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体系,都能升入高一级学校,从而增强学习信心和动力。在这合理的教育体系中,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点,都能学到一技之长,为今后的发展,为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6.深化教育改革,提高质量控制辍学
  各级学校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理念,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的教育内容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来设置,加大校本课程的开发,删除过去教科书中太难、陈旧、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在初中阶段开设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技术课程,做到“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实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为农村“留守儿童”拓宽立业创业之路。在课程门类上,增加与农村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课程内容,如养殖业、环境保护教育、家政服务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课程。另外,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使“留守儿童”掌握自己身心发展变化规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7.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奉献爱心控制辍学
  学校要主动关心、爱护“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一要热情关怀,使“留守儿童”融入集体生活之中;二要创设“代理家长制”,为“留守儿童”填补感情空白;三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留守儿童”生活有趣。总之,归结为一句话: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让“留守儿童”留得住、学得好。
  贵州是一个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4%,民族自治地方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0%。这种多民族、大数量、高比例、广分布的省情,决定了贵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严峻性。所以,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阶层,应尽快行动起来,努力探索出对贵州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问题的一套行之长效的机制,使“保学控辍”工作落到实处,加快贵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