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非构思写作之我见

作者:黎德锐




  受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当代写作界出现了一种非构思写作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传统的写作理论中“素材积累——构思酝酿——写作传达阶段”“或‘构思’——传达”的过程,是不真实的,是很做作的。同样,中国当代的几代写作家所共同创造出来的这个构思主义写作学的‘假想’,也是不真实的,也是缺乏实践依据的”;[1]“文章的立意、材料、语言是自觉化的生长过程”;[2]“构思的环节变成可有可无,非本质的环节了”。[2]他们从写作构思过程中两种非常重要的写作活动中寻找事实的依据:第一,虽然文章作品的主体内容和总体思路通过构思环节确定了,但是,对于每一个语句,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层次的具体内容,作者在行文之前无法一一想清楚,难以做到一一想好以后在再下笔,只能是下笔之后,边写边想,意随笔到,笔随意转,思维与表达同步,运思与行文共进。第二,虽然文章作品的立意、结构、人物、情节在行文之前进行了全局性、整体性构思,但在行文过程中,或立意的某些内容,或结构的某些部分,或某些人物,或人物的某些形象特征,或某些情节、某些场面,作者头脑中往往会出现与原构思不同的认识和境象,从而部分地改变原构思的立意、结构、形象、情节。总之,非构思写作理论是对传统的写作构思理论的的一种解构和颠覆。
  在我看来,非构思写作理论对写作过程的解释,有其创新性和合理性的一面,也有其有悖常理的难以解释写作实践的一面。写作过程不应该完全排斥构思,构思和非构思是共存互补的;而且,构思是必然的,非构思是偶然的。
  
  一、非构思写作理论的创新性和合理性
  
  非构思写作理论从德国美学家玛克斯•索德的创作过程思维模型吸取思想观念,用写作生长观指导写作过程,提倡自由思维,无中生有,应对随机。反对僵化、定格约束化、临摹化。体现后现代思想特征:反对理性,反对总体,消解预设,崇尚未定性。[2]以深化的写作思维过程来消解作者的主观性,使写作更加逼近写作的当下语境。理论上应该说是一种大胆的创新。而且,用它来解释写作过程中微观和局部方面的文思生成,也是较为合适的。写作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作者的情绪随着写作的深入也会不断的变化,原来的构思有时会被作者突然而来的更好的构思所替代,或者按原来的构思写反觉不满意,随意写起来反而收到好效果,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因为当作者按照已经构思了的作品的框架和思路行文时,对语言符号进行有意味的排列时,伴随这些符号及其排列形式出现在作者头脑中的概念、形象以及组合形态,必然引发作者触类旁通的概念联想和想象以及相应的情感情绪活动。并不断发生连锁性推演,不断生出新的内容,从而使作者能够在思维与行文中完成作品。同时在行文过程中,当作者受到显意识层中某些概念表象的强烈刺激,政治的潜意识元素就会发生某种组合与中构,并迅速浮到意识阀限之上,于是作者会突然之间产生顿悟,形成新意,原有的构思也因此被改变了,局部的写作过程便呈现出一种非构思的写作形态。
  
  二、非构思理论不能完全合理地解释写作的过程
  
  非构思理论在解释写作过程中微观的、局部的、偶然性的文思的自然生成时,是可取的,但从文章作品的宏观、整体方面考虑,则是有明显的缺陷的。非构思写作理论虽然说不是不要构思,但实际上视构思是多余的,“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构思还是表达、行文的专制和约束”。[2]这样彻底的排斥和反对写作构思,对写作中的很多现象和问题就很难作出让人满意的解释。我们知道,所谓写作构思,是指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对文章作品立意的开掘提炼、材料的斟酌选择和结构的设计安排,对文章作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段落层次思路的思考确定。无论是一般的文章还是文学作品的写作,写之前总得考虑写些什么,怎样写。如果一味地崇尚心理自由、思想自由、思维自由,随意乱写,恐怕大多数人很难写出好的文章。即使是在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的当代,文体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作品的意义被消解,选材上可以随心所欲,写作的限制变得越来越少的情况下,缺乏对文章作品宏观的、整体的考虑,谁能保证文章不会出现自相矛盾或虎头蛇尾的毛病?像儿童涂鸦般,随心所欲的乱写一气,也有成为艺术品的可能,但那是纯属偶然。再说,漫长的写作历史长河中,在传统的构思理论的引导下,不是涌现了不少千古流传的名篇吗?把构思视为多余的或是对行文的一种约束,使人不敢苟同。
  
  三、构思是必然的
  
  非构思写作理论是一种深受后现代写作理论影响的理论。而后现代写作理论带有强烈的解构性和颠覆性。在意义上,它认为“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什么先验、客观的意义,……所谓的意义只不过产生于人造的语言符号的差异”,“任何文本都没有统一的意义核心”,“意义是无限多的……只有读者的解释活动才能使文本产生意义;[3]在语言上,后现代写作可以打破语言的表达局限性,更多地运用模糊语言以制造多种意义;甚至在表达手法、在如何布局谋篇上,现代写作都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由。这些都有一定道理。但在写作构思上,不管是后现代写作理论还是非构思写作理论,却很难让人信服。因为这是写作最根本的东西,就像文学中的”文学性”或“诗性”一样,最根本的东西没有了,这个事物也不复存在。写作中构思出来的东西——文章作品的布局谋篇就像建房子时所画的“蓝图”,可以根据各人的喜欢去设计,也可以作修改、补充,但仍指导着具体的施工。写作的构思不是像有些“非构思写作”主张者所认为的那样:因为写作构思是一种对写作过程的假设,写作过程中常常须不断修正,所以写作构思是虚假的,所以写作无须构思。其实,修改并不是对整个构思的否定,而是追求一个更完美的构思。即使有时否定了以前的整个构思,但也不能说无须构思,而是在进行新的构思。
  写作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与作者的写作习惯、艺术修养、生活经历、审美趣味有密切的关系。在这个思维活动中,不仅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而且应该有所独创。如果没有作为“蓝图”的写作构思的指引,就没有明确的目的和思路,写出来的文章作品就可能不知所云,即使是在后现代这种文艺自由、宽松,文学的功能由重视教育转向娱乐的时代,也不可能使人进行随意的无目的的创作。要让读者读得懂,读得出多种意义,得到某种愉悦,必须进行精心的构思。有构思才有写作。构思可以是整体的,也可以是局部的;是宏观的,也可以是微观的;是详细的,也可以是粗略的;可以是用文字书写成提纲,也可以储存在头脑形成“腹稿”。构思可能历时数年也可能只需短短的数小时甚至数分钟,因人、因文体而异。
  
  四、非构思是偶然的
  
  在写作过程心随笔到,笔随意转的情况也是有的,甚至有时文思如泉涌,嫌笔头不快,这种情况所需的思维时间短,解决问题快,不可能事先构思。这种非构思现象的产生,一可能是创作者的灵感来临。“在这种状态下,作家的创作思维好像已经失去控制,文思如泉涌,下比如有神,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支配,左右着作家的创作,但其本人无论在当时还是事后都无法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一般来讲,我们称之为‘灵感’。”[4]二可能是创作者进入了一种“迷狂”状态。迷狂是一种在无意识状态下的创作突发,是创作主体的潜意识在特定触媒的刺激下突现、呈示。它不是跃出自觉的思维模式有意识地寻找创作思路,而是由长期积累的正常的、循规蹈矩模式所造成的大脑诱发机能引导的结果。一旦进入这种迷狂状态,他们笔下的艺术形象仿佛受到另外一种神秘力量的支配,创作主体似乎进入了一种自觉的精神状态,以一种如痴如狂、情难自已、物我不分的境界来创作自己的作品。三可能是创作者的直觉起了重要作用。直觉是人类的一种思维现象,它能够快速地对事物的整体做出初步把握,快速地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内在的规律。直觉的心灵活动产生了“意象”,直觉将这些“意象”抒发出来,也就成了“抒情的表现"。写作过程中的“灵感”、“迷狂”、“顿悟”,并非出现在每一个作家、每一次创作中,也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它的出现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往往“苦求不得”,却又“不期而遇”,颇具偶然性。所以“非构思”写作,是带偶然性的。
  综上所述,构思,作为对文章作品内容和形式的总体的宏观的构想,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非构思在微观上和局部方面,则有利于文思自然的生成,创作效果往往使人满意。二者都不可缺。但在写作过程中,还应以构思为主,非构思为辅。因为构思着眼于宏观,确定着文章作品的意义、内容、形式,且构思可以加以修改;而非构思多在微观之处出现,局部获得较为理想的结果,且非构思呈一种神秘的自然生成,常常是作者的得意之作,难加修改。也不是每个作者都拥有非构思这样的能力,需要较深厚的写作功力。
  
  参考文献
  [1] 马正平.高等写作学引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11.
  [2] 马正平.写作学:中国学者献给世界的一门学科.北京全国高等学校基础写作与文艺批评学中青年教师高级研讨班讲授资料,2003:10.
  [3] 王岳川.中国后现代话语.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200-201.
  [4] 金元浦,满兴远主编.文艺心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30.
  
  (责任编辑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