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我国农村教师教育的突出问题及发展对策

作者:王建平




  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关键。因此,探索农村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升农村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村教师教育的突出问题
  
  1.教师数量不足,城乡配置不均衡
  我国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整体数量不足,总的分布情况是城市超编,农村紧缺,城乡分布极不均衡。2004年,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一课题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我国西南贫困地区农村师资相当短缺。以重庆万州为例,按有关规定计算,小学教师缺编近1万人,全区有代课教师近2000人,绝大多数农村学校为一个教师一个班。在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更为突出,农村小学一个教师包班教学,甚至负责几个班的教学。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对湖南省平江县、汨罗市,湖北省监利县、宜城市等四县(市)的农村中小学师资现状作了深入调研。调查结果显示:监利县按省定标准,应配备教师12407人,实有教职工8115人,缺编4252人,缺编率达34.3%。平江县实有公办教师8789人,按省定标准缺编近2000人。为此,两地只得聘请代课教师,其中监利2000人,平江近900人。
  另外,基础教育较好的汨罗市和宜城市,中小学教师整体数量虽然超编(宜城市超编900人,汨罗市超编130人),但是超编主要集中在城市,贫困乡镇的中小学教师依然十分紧缺,城乡配置极不均衡。因此,农村的基础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2.教师学历不达标,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农村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都不能满足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学历水平看,2005年全国小学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城市占78.01%,县镇占67.17%,农村占47.49%,比城市低31个百分点;全国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城市占62.44%,县镇占34.5%,农村占24.34%,比城市低约38个百分点。据调查,平江县一乡镇共有27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的仅有3人。
  西南师范大学课题组对西南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的现状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部分贫困县合格率仅在20%以下,部分乡镇合格率仅在15%左右。
  由此可见,西南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教师质量存在极其严重的问题,教师连起码的学历都得不到保证,教育质量的提高也无从谈起。
  
  3.教师流失严重,师资队伍不稳定。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主要流动去向是“骨干名师向东南飞,乡村教师往城市挤”。农村教师立足“乡村教育”的意识十分淡薄,利用机会、创造机会往城市迁移。有的通过“考调”,有的通过自费深造,“到城市去,到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去”。2000~2003年,湖北监利县优秀教师外流124人,其中特级教师9人,他们大都具有本科和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湖北省宜城市教师外流现象更严重,2000~2004年流失骨干教师近300人,流失率为5.4%。大量教师流失,致使农村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4.教师教育的内容与实际脱节
  目前,农村教师教育的内容不是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而定,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统一要求提供的教学内容,对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执教能力的培养没有实际的指导作用。大部分农村教师起点低,教师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历补偿教育和在职培训,农村教师学历达标率有了一定提高。由于质量要求较低,很多培训只是形式而已,对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没有多少指导作用。尤其是寒暑假的举办各种培训,更是走过场,如新教师的入职培训、晋职教师的职前培训等,教育行政主管能部门只管收取培训费,对培训内容疏于把关,对参训学员疏于管理。不少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没有得到实质提高。同时,由于农村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学非所用”的情况比较严重,教师教育的实际效益不明显,对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义不大。
  
  二、我国农村教师教育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有基层教师1700万人,农村教师占34,近1300万的农村教师群体,其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1.借鉴美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经验,建立双向互动的松散组织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美国兴起的融教师职前培养、在职进修和学校改革为一体的学校形式。由一所大学的教育系或教育学院与大学所在学区的一所或多所小学建立合作关系,为教师提供临床性的实践训练,最终达到提高职前教师的培养质量,促进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中小学的学业成绩,促进大中小学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专业化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教师“亦教亦农”的现象,与教师专业化的要求大相径庭。教师作为一种神圣的专门职业,有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标准。为此,我们很有必要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农村学校与高校的全面合作。
  一方面,师范院校不能一味以“学校本位”来培养师范生,应积极与农村中小学加强联系,了解新课程改革的进展情况,关注农村师资的需求特征和基本要求,构建有效的面向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师资培养体制。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应主动与高等师范院校联系,积极争取高校的支持和帮助。只有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双向互动的松散组织,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师范院校应有意识地组织学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活动,让师范生充分了解当代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与此同时,还必须加强对农村教师的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扶持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促使农村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贡献。
  
  2.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模式
  (1)推行“三定”机制
  针对我国农村教师教育现状,师范院校应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改变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分不去,留不住”的局面,实行县(市)定向招生、学校定标培养、学生定岗就业的“三定”办学模式。
  (2)建立双向双责互动体系。
  县(市):定向送培,安排上岗。
  学生:修完学业,履约服务。
  学校:定标培养,召回培训。
  上述三方紧紧围绕“农村师资工程”,开展相应工作,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尽职尽责。
  (3)实行弹性学制
  实行2+1+1模式。即2年在校学习,修完相关学科和专业的主干课程,取得相应学分,1年全程教育教学实习,1年专业选修和毕业论文撰写。其中,后2年可由学生根据自身修业状况和兴趣,自行选择安排。学生都可通过2种方式接受教师教育:选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参加教育学双学位辅修项目。
  
  3.完善农村教师教育的法制建设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教育方面的立法不断完善,先后颁布了《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2003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并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决定》,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教师教育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其中有些法律条文已不适应现代教师教育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立法建立规范的教师教育制度,建立教师的入职教育制度和教师管理制度,对农村剩余教师进行合理分流,依法解聘不合格教师。对于在一定期限内未能接受专业训练却继续承担教学任务的予以清退,并能从教育实际出发,积极鼓励那些能胜任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机会进行继续学习的教师。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在教师队伍中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组织。
  
  4.着力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
  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充分利用农村学校与师范院校共同搭建的双向互动平台,将新教师的培养渠道延伸到其任职学校,将专业课程研修与教育教学实习融合,实现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职中指导三者有机结合,并根据教师职业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通过送“教”上门,送“学”下乡等形式,开展各类培训。一是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二是专业修养和专业精神的培训;三是教、研、训一体化的教育研究与课堂教学创新能力培训。
  另一方面,师范院校尝试建立师范生的“召回培训”制度。即按照一定比例,依照一定的周期,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的学生实行免费召回培训,在规定期限内强化其教育教学技能,使其达到相应的执教能力。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