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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后现代主义视角下的生态道德教育反思与建构

作者:王军强




  生态后现代主义是后现代主义在运用生态原则去解释人类面临的问题时的反映,它认为现代性不应该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流,现代性最核心的原则,即经济的假定,不应该成为时代精神,因为现代性原则仅仅把自然视作有待开发的资源,现代化的程度与对自然界的改造程度“成正比”。从这种原则出发,现代性树立了“对立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即人与自然、肉体与精神、自我与他人等诸多的二元对立,使之相互分离和对立。生态后现代主义提倡世界的整体性、关联性、多元主体性、开放性、互生性,即整个世界均应该是生态性的存在。按照生态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教育范式,特别是课程、教学模式等均要发生显著变化,其中环境教育的内容始终融合在教育之中,由此,我们可以反思以往我们在环境道德教育中的课程观和教学观。
  
  一、生态后现代主义对于生态道德教育的反思
  
  1.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哲学观点最早可追溯到普罗泰戈拉。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圣经》旧约里也宣扬:上帝要人类“控制大地”、“我要你们管理鱼类、鸟类和所有动物”。后来人们把它延伸到道德领域,作为一种道德信条奉为圭臬,其主要信条包括:人是自然的主人;大自然对人只有工具价值;人类具有优越特权;人类与其他生物无伦理关系。应该说,这些理念曾对历史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一开始就有其明显的特点,即把人凌驾于生态圈以上,为生态危机埋下了伏笔。
  2.经济的假定
  生态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性最核心的一个假定是经济的假定,依据这一假定,自然被视作毫无价值的、有待开发的资源,人生的意义则是与自然作斗争。过去人们往往以经济有用性为标准对自己的活动和其他物种进行道德判断,例如从边沁开始就有人呼吁给那些人类奴役的动物以道德地位,但没有奴役价值的物种被极端排斥。这在课程里也有体现,人们称赞老黄牛、蚯蚓、蜜蜂,却憎恨蛇、狼、狐狸等,用人类的“有用性”价值观衡量其他生物,进行美化与丑化。经济第一,急功近利也是当前环境道德教育中必须注意的倾向,课程内容里大部分在歌颂“科学”、“技术”、“生产力”、“开发”、“经济增长”,却很少从生态角度反省当今人类活动对地球、其他物种、子孙后代造成的恶劣后果和影响。例如,环境污染带来人类疾病的增加,人们却把医疗收入算作GDP。
  3.“人本”的误解
  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对“仁”的理解狭隘化。传统德育里既注重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有类似于“天人合一”的观点,是对“仁者爱人”的一种拓展。但是后来由于课程的偏政治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只强调了“爱人”而忽视了人与自然的统一,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教材在处理部分内容时,只把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简单归结为科学的力量,使得课程缺乏相应的生态意识,也导致在审美意识上片面强调环境的人工化、工业化。
  4.对其他生命的漠视
  “现代”课程虽然也有生态道德感情的内容,如“精卫填海”、“乌鸦返哺”、“子规啼血”、“虎毒不食子”等,但是存在“人类中心”的取向。笔者调查了部分有关环保的教材和其他杂志、报纸,发现即使在43处有关“环保意义”的论述中,有35处直接或间接论述“最终受害的还是人类自己”,仍然表现了强烈的结果取向和“人类中心”的取向。课程内容里很少专门探讨其他物种的生存权问题,也很少引导学生完整地体验生态情感。如在幼儿园的课程里,童话故事中“大灰狼”的结局往往是被打伤或打死,狐狸也往往被看作狡猾的动物。
  传统课程无论在价值观、情感和行为方式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生态道德内容,所进行的教育不是整合的、完整的、“生态式的”教育,与之对应的德育也不可能是完整的德育,不能有效处理教育特别是德育与自然的矛盾,也不可能真正提升人类的生存质量,只有运用系统观点,在生态式的教育中进行生态道德教育,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形成生态型人格。
  
  二、生态后现代主义对生态道德教育的建构策略
  
  1.构建“生态式”的生态道德课程
  人类道德的目的不但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还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但要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现在的关系,还要作为调整未来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它是系统工程,其中,作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与其他道德是融为一体的,是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提升人类素质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途径。只有树立自然界的生命意识,尊重生命,才能树立尊重人类生命的意识,尊重人类自己;只有提升自然的质量,改善、完善生态系统,才能彰显人类生存的质量;人类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然界的良性发展负责。这不但是人类道德的应有之意,而且是人类道德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同样,道德教育的目的也必然包含对所有自然界生命的尊重,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质量的提升。生态道德教育即是达到这些目的的重要途径。所以进行道德教育也必然要进行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教育是道德教育的应有之意,应该融入和渗透到道德教育的各个方面。
  生态道德教育也是系统工程。由于生态道德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然是一个生态式的系统工程。除了社会在立法和制度实施方面的努力之外,要保证它的进行,各项工作都要遵循生态性原则,包括创设绿色社区、创建绿色学校,开设绿色课程、实施绿色教学等,只有各项工作符合生态性原则,才能使教育的各种参与者在良好的环境和真正的教育活动中,切实形成生态价值观,培养生态情感,养成保护生态的行为习惯。我们可以把同时具有这些特征的教育称作“生态式”的环境道德教育。
  2.以“生态式”教学范式实施生态道德教育
  与以往的环境道德教育不同,“生态式”的环境道德教育是指运用生态原则、符合生态原则的教育,不仅要求教育内容是有关生态的、环保的,而且要求教育的各个方面,如学校管理、后勤保障、课程开发、实施教学等,均要符合和运用生态环保的原则。它是起点更高、范围更广、作用更持久更全面的教育,它本身也应是可持续发展的,所以,有的环境教育不一定是“生态式”的教育。如果环境教育虽然在内容上是宣传环保的,但如果所用的材料、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不符合尊重生命和环境保护的原则,那就肯定不是“生态式”环境教育。
  所以有必要运用生态视角对课程和教学进行系统清理和整合。这就要求在选择、开发、实施、评价课程时,均要贯彻生态保护和生态促进的原则,“生态式”环境道德教育的主旨应是“为了生态”、“关于生态”、“在生态中”进行生态教育。
  “为了生态”:生态式课程应为促进人的生态意识、生态情感、生态道德行为服务,能提升人的生存智慧,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社会生态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保护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共生,形成全球化环境伦理。
  “关于生态”:使人们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完整理解人类社会生态史,正确解决人类文明与生态的矛盾,树立生态危机意识,熟悉生态国情,尊重生态多样性,完善和激发生态情感,尊重地球上的生命,养成生态人格,形成生态行为习惯。
  “在生态中”:一切教育领域的活动均要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选择、开发、实施、评价课程时,要贯彻尊重生命、生态保护和生态促进的原则。
  以上几个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是有机的统一体,这是由它的本质特征决定的。生态式环境道德教育,内容本身的各个组成部分都要围绕生态保护和促进问题,而且彼此不能有原则的冲突,即保护和促进生态的主旨是不能冲突的;它的实施和评价也是这样。所有的教育教学都要符合生态保护和促进的原则,这就需要对以往的课程和教学进行系统改造、加工、扬弃和整合,只有始终贯彻生态保护和促进的原则,生态道德教育才能避免知、情、意、行相互脱节的现象,才能成为生态式教育。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生态式”的生态道德教育是“生态式”教育的组成部分,它的基本组织原则除了遵循以上基本的生态要求外,还要有其一般的要求,即加强课程的综合性、教学过程的民主性、生成性。
  (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