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课程改革中的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

作者:李黔蜀




  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不仅仅需要单一的“人力”因素作保证,也需要其他方面条件的支持;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影响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在我国中小学内部,按惯例设置着一系列组织机构,处于学校领导和师生之间,承担着学校内部组织、管理、协调、沟通等职能。这些机构又称为学校中层部门,是中小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内部管理质量,也是学校管理传统和学校文化的重要体现。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其管理的研究,有利于新课程的顺利推进;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学内部常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在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方面,全国范围内大致相同。中小学的内部机构常设置的主要有:教务处、德育处(政教处)、总务处(后勤处)、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科室(科研处)、团委、工会(教代会)、保卫处(保卫科)、生产实习处、教研组、年级组等。按照职能在学校内部的重要性和地位高低,以上机构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级。第一级机构为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及学校办公室(一般中小学不设办公室)。第二级机构为教科室、生产实习处、团委、工会、保卫处。第三级机构为教研组和年级组。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基于学校的教育教学职能,以及我国学校的历史沿革。是学校中内部机构最为重要的处室。学校办公室由于一般规模的学校没有设立的必要,在内部沟通职能不太突出的学校,显得重要性略低一点。教科室是近年来强调学校科研而专门设立的学校内部科研机构,但由于中小学的自身科研能力不强,学校的中心任务是教育教学而非科研,以及教科室习惯于依附于教务处的现状归为第二级。生产实习处只有职业学校才设立,职能较为狭窄。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的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虽然隶属于党委,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依附于德育处。工会在学校的职能不多,保卫处的职能单一,在传统上归口于德育处。基于以上原因,这些处室划为第二级。第三级机构的划分依据是教研组和年级组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沟通,并不具有行政职能,在学校组织中地位相对较低。此三级机构划分在现实学校层面以中等规模的中小学最为显著。同时也适用于学校内部行政人员的升迁路线,一般为第三级升为第二级,再上升到第一级,最后到校级领导。在校级领导多、学校规模大的学校,第二级机构与第一级机构差异缩小直至相等。将学校内部机构分为三级的主要目的是更清晰的理解学校内部机构的重要性差异和内部权力运行机制,以利于学校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学校每个内设中层机构都有其自身的职能,并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内设机构职能在横向比较上职能大致相同,虽然具体职能由于学校之间的差异而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同。学校内设机构常规职能大致如下。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校教学事务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以及教学事务具体安排,如排课、协调任课教师、组织招生及考试等,是学校的教学管理中枢机构。作用类似于军队中的参谋部。这一部门对课程实施的影响最大,如不统一考试的科目或者认为不重要的科目课时分配较少,甚至不排课,或者拿来补习语、数、外所谓的“主科”等等,这种做法将导致课程计划的严重失控和扭曲,违背教育改革中全面发展的宗旨。
  德育处:主要负责学校德育相关事务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重点是对学校班级学生的管理,是直接面向班主任和学生的工作部门。在当前学校教育中,德育处的工作任务最为繁重,是中层机构中工作难度最大的部门,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好坏。其作用类似于军队中的政治部。课程改革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良好的学校环境和有效的课堂管理,为课程改革的进行提供了保障。
  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后勤相关事务,为前勤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备,同时也是学校的财务部门。课程实施中新教学方法的使用。需要总务处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备。
  办公室:有的称为校长办公室。是学校领导的服务、办事部门,主要负责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贯彻领导指示和对外宣传交流,部分学校内部的人事常规事务也交由办公室处理。在学校规模较大的学校,办公室的职能显得更为重要。
  教科室:我国以前并无此机构,是基于基层学校科研工作的需要而设置,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学校内部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在当前新课改的背景下,此部门的任务和职能有加重的趋势。教师的专业发展是课程改革的重要方面,教科室发挥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
  团委:学校的学生工作机构之一,其职能与德育处有交叉部分。习惯上团委主要负责学生活动的组织及学校内部宣传工作,以及作为团委内部事务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建设力量。团委的工作质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校内部文化氛围。
  工会及教代会:学校内部群众组织,主要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行政职能不强,同时也是校内监督和民主评议、协商机构。
  保卫处:负责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只在规模较大学校设立,行政职能不强。
  生产实习处:负责学校的学生实习安排和实习指导工作,只在职业学校设置,主要职能较为单一。
  教研组:我国历史较长的教师组织,由相同学科授课教师组成,主要职能是促进教师经验交流、学习,是我国传统教育中一个极为优秀的内部常设机构,在学校教师的发展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其设置有利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是西方教育界非常羡慕的机构。
  年级组:只在较大规模的学校设置,主要负责年级内教育教学事务的协调工作。设置的主要目的是有利于对全年级学生的协调管理和教育。
  学校其他机构如校企办、档案室等不具备内部行政职能,本文不予以研究。
  以上中层机构为学校的执行层,主要职能为处理一般事务和常规事务,重要事务则应交由学校领导决策。这些机构职能明确,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二、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原则
  
  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决定着内部沟通协调渠道的畅通和管理服务职能的有效性。学校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学校领导的施政方针和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同时也是学校的管理传统和学校文化的体现。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须注意以下原则。
  1.精简原则。中小学的基本职能是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机构设置必须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中层机构的设置是因为工作需要而非因人而设。中小学应确保更多的人处于一线教育教学单位。机构设置过多,行政人员势必增多,既可能不必要的在学校内形成一个官僚阶层,同时也降低了一线教学力量,同时过多的机构和行政人员更可能因为职能部门的本能而导致多头指挥、人浮于事,造成内部管理的混乱。学校并非行政机构,内部交流事务相对不多,在设置机构时必须确保精简原则的贯彻,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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