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论德育审美化

作者:孙百娥




  一、德育为什么耍审美化
  
  “德”与“美”的关系历来被人们所关注,尤其对我国这个向来十分重视德治、德育的国家来讲,美育从一开始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为德育服务的。美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概括来讲在于审美活动中所固有的情感的潜移默化性和主体的自由自觉性恰恰是真正的道德产生的前提。当美的事物树立在面前,人的情感和意识会牢牢地被它所攫取和吸引,产生的这种巨大的感染力和渗透性往往是理性的认识和理解活动等所不能及的,因此审美化的德育能够很好地引发学生的道德情感以促进德性的产生。在我国目前道德教育中,灌输、说教等过于机械、强制的教育模式大量存在,形式化的,机械化的道德教育缺乏生气和活力,与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想背离,这样的道德教育由于不能催生人们作为一个真正“道德的人的兴趣”,从而就很难达到促使人的真正的德性产生的目的。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道德教育的审美化问题就更显其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教师作为潜在课程的德育审美化
  
  德育的审美化即指将德育的所有因素转化为审美对象,在这所有因素中,潜在课程是其中十分重要但又经常被人们所忽略的因素。潜在课程因其根植于学生实实在在的学校生活,因而它较显性课程更能与学生的真实的生命体验相融合,因此对于道德教育来说有其独特的意义。要将作为德育因素的潜在课程审美化即是将潜在课程的构成要素转化审美对象,使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能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并创造美,从而使人在轻松、和谐的、美的精神氛围中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影响和改造周围的人和事。
  教师作为教育活动中的重要因素,他自身的言行(除了正式的显性课程的传授之外)对学生德性的成长来讲,是重要的潜在课程资源,因此,在此我们重点探讨教师作为潜在课程的德育审美化。
  
  三、教师作为潜在课程的德育审美化的途径
  
  教师自身作为德育中的潜在课程内容能够通过审美化的途径对学生德性的养成产生影响和促进作用,这些途径主要表现如下。
  
  1.言传身教,展现教师的人格美
  教师作为对学生最重要的影响者,其自身在工作和生活中所持的价值观念,对人对事的态度等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教师自身美好的人格,高尚的道德精神在日常生活中的展现和流露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感染,从而起到一种很好的榜样和表率作用,增强学生道德认知的深刻性和道德情感体验的强度及道德行为的自觉性,从而促进真正德性的产生。
  但在教师以自身的道德品质,通过审美化的途径发挥对学生的道德影响时应注意,教师的道德行为必须是真实自然的。真、善、美是人们所追求的三种境界,如果说求真意味着合乎规律性,向善意味着合乎目的性,那么审美则是合乎规律性与合乎目的性的统一,某种程度上讲,美是建立在真和善的基础上的一种更高的境界。因此要使教师的道德行为具有审美价值,除了行为本身具有道德上的正价值外,还必须符合真的标准。只有真实的,自然的发自内心的情感和行为才能发挥其感染作用,伪善的行为只会使人感觉厌恶、丑不可耐。
  
  2.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
  我们认为,要实现教师作为潜在课程的德育审美化,为学生道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教师就必须调整自己对学生的态度,通过对教师角色的清醒的认识和合理的定位。营造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对师生彼此双方个性的尊重,是教师和学生双方主体意识、主体感情、主体精神的撞击与闪光,它充分体现了和谐的美、平衡的美、创造的美。
  (1)教师应如何对待学生
  一切为了学生,给学生以温暖和真诚的爱应是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根本态度,因为它是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学生只有品尝过被爱的感觉,体验过人情的温暖和甜美,才会产生爱人的愿望,才会有完善的健全的人格和品质。我们认为,在师生交往中,教师对学生的态度除与教师自身的品德修养有关外,还涉及到教师的职业理想问题。如果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融入真情,在教育中去体验人生,去体验成长,实现与学生心与心的交汇和碰撞,从而在教育中获得生命价值的满足,那么对于持这样的职业理想的教师看来,学生便是其心灵的对话者,是与其相携共同在教育世界里体验人生、体验成长的同伴。我们说只有这样的教师,才会给学生以真诚的爱,才能深刻体验到学生的喜乐哀愁,从而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2)教师应如何看待和运用权力
  师生关系是民主的、平等的亦或专横的、强制的,这里面实际上暗含着教师对权力的态度问题。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往往因对权力的不正确的认识和不合理的运用,而导致师生之间的冲突,从而影响和破坏了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建立,并且由此而形成的专横的、强制的师生关系的气氛必然对学生民主、平等观念的形成产生不利的影响。正如陈桂生教授所言:“民主、平等精神观念的培养与塑造,不仅仅在于观念的灌输,更重要的在于实践的训练,在于环境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师生关系本身就是一种环境,一种实践。不管学校中的民主教育,法制教育如何进行,师生之间长年累月相处的关系本身,就是一种‘隐性’课程”。
  ①教师担当的角色不同。教师权力存在的合理性就有差异。大体上我们将教师的主要角色分为两种,即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指导者和教师作为管理者。当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指导者,在促进学生对人类文明的学习的过程中,不应该运用权力进行任何强制和压迫。现代学习理论已经证明,学生的学习、认知是一个自主的、自我建构的过程。教师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但这种观点、认识要保证能真正被学生接纳、认同,就必须经过学生在自身原有认知图式的基础上进行同化或顺应。因此,对于学生的学习,教师作为引导者不能运用权力对学生实行任何的强制和灌输。教师提出的认识和观点应该是凭借其内部自身所蕴涵的理性,凭借其与真理的同一性,凭借其对学生学习心理规律的洞悉和高超的教学技能自然而然地形成。而在管理领域,教师作为管理者,为了更好地行使对集体的组织、管理职能,维持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则可以运用权力,在一定的情景下,可对学生的自由进行干涉。因此,教师担当的角色不同,其权力存在的合理性是不同的,教师在运用权力时且不可将其不同的角色混淆起来。
  ②教师应该注意权力运作的方式。首先,从教师权力的表现上来看,教师权力应具有内隐性,最好不要表现为强制意味过浓的言语和行为。
  课堂上,一名学生没精打采地坐在凳子上,没有专心听讲。老师发现后,便立即提醒他,这时出现了两种提醒方式。
  (方式一)老师近乎粗暴地大声告诫:“看你坐得什么样子,坐没个坐样,给我站起来!”
  (方式二)老师看了看全班的小朋友,然后把目光投向他,微笑着说:“我们看一看哪些小朋友坐得最好,听得最认真”。
  教师虽拥有权力,但教师绝不可因此动辄将命令和强制挂在嘴边,此案例中,教师处理的两种方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方式二的巧妙在于教师将传统上被老师惯用的强制意味很浓的权力表现形式——惩戒转变为对学生的激励,即维护了师生关系的和谐,又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其次。教师应依“法”行使权力。这里的“法”主要指班规。依法行使权力意味着一方面可以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予以干涉,以维护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还代表着对教师的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以避免教师权力行使的任意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合理的权利。因此它充分体现了教师权力和学生自由权利之间的平衡的和谐美。
  最后,教师应注意权力行使的公平性、合理性。即教师权力的行使自身应符合道德的原则,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保证公平公正,同时教师权力的行使也必须能够扬善避恶,为弘扬善良和正义,戒除学生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提供制度保障。
  有这样一幅题为《诚实的代价》的幽默画——教室里喧闹一片,教师走进教室,“刚才是谁在说笑,请站起来。”学生噤若寒蝉。一名诚实的孩子站了起来,教师开始“教书”了,而那个孩子则站到了教室外。这是作者以艺术的手法反映了我们学校教育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发人深思。
  诚实是一种德性,也是教育着力追求的真谛,在这一教育过程中,从教师行使权力的方式来看,“诚实”却受到了惩罚。再看画中一群说笑而未站起来的学生,安然听课。教师惩戒权力的行使本身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教师如此“宽大”使得他们与那位挨罚的学生都如此鲜明地感受到了“还是不诚实好啊!”因此,如此的教师权力行使方式就不能为学生的发展创造道德的生活环境。也就不能培养真正的德性。
  总之,审美化的德育对学生德性的养成能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功效,而教师,作为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应该努力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成为德育过程中最美丽的风景。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