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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分乡镇初级中学体育教学现状研究

作者:王建良 张占永 李运成 邢晓虎




  农村教育成功与否,是决定我国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文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法规、文件,并参考我国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选取河北省乡镇初级中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各种形式的调查,把握河北省乡镇初级中学体育教育现状,作出统计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发展对策,为推进基层体育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为我国“三农”问题的研究开辟新领域、增加新视角、提供新观点。研究成果对河北省乡镇初级中学乃至全国基层体育教育改革与发展均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实际价值。
  
  一、研究对象
  
  以河北省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衡水、保定、石家庄、沧州、邯郸、邢台11个市的50所乡镇初级中学为研究对象,根据每个市县乡镇初级中学的数量按比例随机抽取研究样本。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先后查阅了自1996年至今公开发表的与本研究有关的论文35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法规、文件,为本文提供理论依据。
  2.问卷调查法
  根据每个市县乡镇初级中学的数量按比例随机抽取50所乡镇初级中学为研究对象,并向每个样本中学体育组发放调查问卷各一份,共计50份。经统计,共收回问卷48份,有效问卷46份,总有效回收率92%。
  3.数理统计法
  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常规的统计处理。
  
  三、结果与讨论
  
  1.体育教学开展情况
  (1)体育课开课情况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2章第7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普通中小学校各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调查数据显示,河北省乡镇初级中学体育课开课率达100%,但并未按要求开齐开足。有38%的学校每周仅开设1节体育课,并且有24%的学校的体育课有偶尔被占用现象。体育课教学形式正规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72%。
  (2)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3章第10条明文规定:“普通中小学校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
  调查发现,每天都开展课间操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82%;14%的学校每周开展3次;不安排课间操的学校占4%。未按《条例》要求每天安排课间操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28%。
  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14%,未按《条例》要求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达86%。
  从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中学未能给学生提供足够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运动会举行情况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4章第14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1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统计数据显示,被调查的50所乡镇初级中学,均能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每年举行1次全校性的田径运动会,这是与各级领导的重视分不开的。全校运动会的开展有利于日常群众性体育工作的开展,对学校体育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情况
  (1)健康教育课开展情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2章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到目前为止,所有班级都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学校尚无;部分班级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学校占86%;不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14%。健康教育课开课情况不容乐观。
  (2)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情况
  健康教育课由专业教师任教的学校占开设学校的8%;由班主任兼任的占开设学校的32%;由体育教师兼任的占开设学校的60%。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乡镇初级中学的健康教育课由专业教师任教的学校仅占很少比例,大多数学校的健康教育课是由体育教师来完成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按要求配置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切实把健康教育课开足开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情况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2章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调查发现,乡镇初级中学都能按要求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但学生在校期间的检查次数不尽相同。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94%;三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的学校占6%。可以看出,河北省乡镇初级中学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相对是比较重视的。
  3.体育教师状况
  (1)体育教师数量
  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规定:“中学每6个教学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经调查,50所乡镇初级中学共有教学班694个,按每6个教学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的标准计算,共应配备体育教师116名。目前,配备有体育教师98名,师班比例为17.08,体育教师数量总体缺编15.52%。
  调查了解到,乡镇中学教学、工作条件相对较差,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是造成教师缺编的主要原因。由于乡镇中学的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相对较差,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比较低,使许多优秀教师纷纷流向了县城。还有一些应届毕业生宁可滞留县城待岗或转行从事他业也不愿到乡中任教,这些现象更加剧了乡镇中学体育教师的短缺程度。
  (2)体育教师的学历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章第11条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调查涉及到的体育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占29.59%;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占41.84%;具有中专学历的教师占24.49%;具有高中学历的教师占4.0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数为0。乡镇初级中学体育教师目前学历不达标者占28.57%。
  4.学校体育场地、经费状况
  调查发现,乡镇初级中学田径场地的规格从400米~200米不等。建有400米标准田径场地的学校仅占少数,且86%的学校的田径场地为土质跑道。
  从统计数据来看,乡镇初级中学每年都有体育经费投入。年经费投入数量在1000~3000元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78%;另22%的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数量在3000元以上,这些经费全部是由上级拨款而来的。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同,所以各地的拨款数量也有所差异。
  
  四、对策
  
  学校领导要提高法律意识,深刻领悟并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各项体育法规,采取行政手段制止随意停上、占用体育课的不良现象。
  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想方设法给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学校要把学生健康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合理配置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按教育部要求开齐、开好学生健康教育课程。
  按男女教师比例轮流抽调骨干教师到缺编的乡镇初级中学支教;同时鼓励应届毕业生到条件相对艰苦的乡镇中学工作,以缓解体育师资短缺问题。
  制定教师进修计划,根据情况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
  学校领导应转变观念,彻底打破“等、靠、要”的传统思想,在鼓励教师利用现有条件自制体育器材的同时,积极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取得联系,努力争得企业赞助或接纳高校淘汰的仍有使用价值的体育器材,设法扭转体育经费不足的窘迫局面。
  
  参考文献
  [1]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03-12.
  [2]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第二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0.139.
  [3]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文史,1995(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02-18.
  [5] 张占永.河北省县级中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情况的调查.体育科学,2004,24(05).
  [6] 张占永.河北省县级中学体育师资队伍现状研究.体育科学,2004,24(6).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