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网络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建设

作者:赵英豪




  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是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形成的一整套规范社会主体行为的规范系统,是调节社会各成员之间关系和利益的重要标准,也是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既是历史的,又是超越的,既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又有人类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相互衔接所呈现的整体性。可以说一个社会的伦理规范化程度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
  近几十年以来,享誉世界的INTERNET——国际互联网,以人类文明史上从未有过的力量和速度在全世界普及和发展,全球被网络成“地球村”,在这个“村落”里,不同肤色、性别、国籍、民族、社会阶层的人都可以平等对话和交流,开启了人们现实生活之外另一个生活层面——网络社会。但是,这个网络社会的主体仍然是现实生活之中的“现实的人”。由此,在现实和虚拟之间,在网络和生活之间产生了诸多的碰撞,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网络社会”究竟为传统的现实的道德带来了哪些新问题,产生了何种影响,以及网络主体应以何种姿态介入网络?本文拟就此进行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网络社会”所呈现的新生活方式的特点
  
  首先,在这里有必要对“网络社会”的内涵和外延做一个界定。网络社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它不是人与人交往的“人际互动”,它是“人”“机”互动。“计算机”在这里承载了无限的信息流,所以从本质上讲,“网络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是一个无限的信息传播和交流的方式,它不能等同于人类社会,也不能完全取代人类社会。与传统社会信息传递方式相比,“网络社会”有了很大区别,呈现出许多特殊性。
  1.虚拟性。即人的实践活动转移到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空间(Cyberspace)。电子空间是一个“自由空间”、虚拟现实,只要你进入计算机网络,你就会感受到它的真实存在。网络信息传播技术把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变得界限模糊了,把实体的现实与创造的现实连接起来,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认识方式。再者,网络信息都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传播的,甚至人在网络上都是以数学符号的形式出现。在交往中个人的性别、年龄、相貌、种族、身份、阶层、职业等通常倍受关注的特征都被掩盖了,剩下的只是符号的交往。这便形成了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所特有的规则和交往方式。
  2.平等性。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是单向的,网络传播则将这种单向的传播方式改变为双向传播,受众的主体地位得到了体现,人们不仅可以主动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而且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评论员或反馈人,自由参与网上的交流与活动。这种参与性和交互性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得个体真正体会到自由沟通的平等地位。
  3.开放性。人们的信息交流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居住的地域,自身的经济状况、身体条件的种种束缚,然而网络的发展改变了这种现象,进入网络就犹如进入了信息的海洋,整个世界不过是一个地球村落。某种意义上,超地域无障碍交流使得网络既是信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垃圾场,各种各样的信息几乎毫无阻挡地进入个人电脑。
  4.即时性。网络通过比特(BIT)的传输,使得相隔几千里远的两地间信息传播成了瞬间之事,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个人在其主机键盘上敲击字符,瞬间就能通过网络传递到世界各地,为他人所接收。因此,通过网络传播信息要比传统方式快得多,人们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内外新闻、世界科技动态等内容。这一优势是传统通讯工具无法比拟的。
  5.个体性。在电子空间里,“在家上班”、“灵活工时”成为现实,人可以离开实践活动的直接现场,从体力和部分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这恰恰是作为主体人的理性、智慧高度发展和自由自觉的表现和确证。除了获取信息之外,网络的另一大功能是用于思想交流,可以使人与陌生人相识,并和志趣相投的人交流,一切都比现实世界自由。这样,更容易使人放任自己,进而不关心现实世界,忘却现实世界的烦恼。同时,学习、工作与家庭生活的电脑化,使得人不必频繁地与他人发生交往与接触,由此人的独立性与个体性更为显现。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交流的重要设施,它的出现是对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一种挑战。
  
  二、“网络社会”中的“道德相对主义”问题
  
  在“网络社会”里人与人的信息传递方式的极其特殊性,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中的直接接触减少,而是简化为人机交流、人网交流。此时人的存在以虚拟的“网络人”的面目出现。这种“匿名性”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交往风险却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这种状态下,每个人理性的或者不理性的意识和行为都能在这里找到共同的宣泄和张扬,人类对终极目标的追求、对现实生活责任的承担在这里都仿佛成了“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于是,在无边无际的网络中人们充分张扬自己的个性,彰显自己的意识,为道德相对主义的滋长营造了温床。其具体表现和潜在的危机体现在以下几点方面。
  1.道德情感冷漠现象严重。人际情感交流是需要人们现实的交往来实现的。随着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网络社会中“在家办公”、网上学校、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等的出现,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机会将大为减少,人们终日与个人终端打交道,这有可能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导致个人产生紧张、孤僻、冷漠等问题。由于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而不能自拔,以至于人们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他人与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失去了传统的亲情、友情等道德情感,也失去了平等互助、和谐一致的道德关系。
  2.信息污染严重。对于国际因特网来说,由于文化传统、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的不同,某些色情服务在一些国家是合法的,由此有些国家合法的色情信息就可以无障碍地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据悉网上信息有价值的仅110,据调查,在美国多数家庭连通的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的图片、文章和电影,BBS中储存的图象中有45有淫秽内容;因特网上约有50万个黄色网站。据不完全统计,60%青少年是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
  3.虚假信息泛滥成灾。在繁杂的信息网络中,不仅存在无用的信息垃圾,而且存在危害性颇大的虚假信息。一些供应商利用网络来坑害消费者,一些不法之徒也利用网络来蒙骗供应商,本以为是公平高效的交易网络可能成为令人望而生畏的欺诈之地。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制假行为导致社会普遍的信用危机,而信用危机将导致社会经济政治诸方面的混乱,实际上是严重的伦理危机与社会危机。
  4.知识侵权行为盛行。在开放的网络世界,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专利的知识权很难被发现,未经允许借用、抄袭、复制他人的程序和信息,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借用、移植、复制软件变得轻而易举。不道德的软件开发者可以肆无忌惮地复制别人的源码,并作为自己创作的软件卖给别人;或者抄袭别人程序的逻辑结构、顺序和设计思想嵌入自己的源码作为专利出售,而且技术越是高级,知识产权的归属有时越难区别。有时是公共财产还是专有财产在表面上模糊不清。可见,由于网络传播造成使用的层层转化,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带来极大困难。
  5.文化霸权主义流行。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无国界数字化空间”的全面铺展,难以控制的信息跨国流动,使信息输出大国更容易将本国的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通过TDF传递给其他国家,从而实现文化扩张。“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和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文化语言优势,达到金钱和暴力无法征服的目的。”因特网英文信息优势及文化的侵染,使网民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西方文化价值理念,这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6.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由于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自身存在着薄弱环节,因此网络系统也存在着安全问题,这些问题时刻威胁着计算机安全。病毒、黑客成为网络可怕的敌人。CIH病毒的爆发几乎在瞬间给上数以万计的计算机以沉重的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黑客该如何来评价?社会公众的信息安全如何来保障?这些已不是心理学、社会学或网络技术领域的问题。
  总之,“网络社会”里的这种道德相对失衡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不但扰乱了网络社会里应有的和谐环境,而且也给“网络社会”中“现实人”的“现实生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以致于有些人已经在日益膨胀的网络中迷失了自己应有的方向。网络道德的规范已经提到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上,网络的污染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