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语法教学中练习与提升意识的关系

作者:刘 艳 曾瑜微




  在第二语言语法教学中,有两个主要问题我们需要考虑:那就是我们应该教语法吗?如果我们应该教语法,我们应该怎样教?以Krashen为代表的一些应用语言学家对此持有否定意见,他们认为正规的语法教学对学生习得知识没有任何帮助。以Ellis等人为代表的语言学家则认为语法应该教,但是怎样教才是最值得考虑的。笔者通过以下分析,旨在介绍练习、提升意识与语法学习之间的联系。
  
  一、练习和提升意识
  
  1.练习
  对许多教学法方面的专家而言,练习是习得隐性知识的最佳办法;对许多教师而言,语法练习可以帮助学生把所学的语法知识内化,以便在日常交际中使用。所谓练习无论是机械性的、有上下文的、还有交际性的都包含如下特征:(1)特定的语法特征被完全孤立在语境之外进行讲解;(2)学生需要使用所学的语法结构进行造句练习;(3)学生有机会对所学的语法结构进行反复练习;(4)教师希望学生能正确使用这些语法结构,因此所组织的练习都是以成功为导向的。
  许多语言学者都曾经对练习是否对第二语言习得有帮助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研究。这些实验主要分为两种:以Seliger等人为代表的语言学者试图把练习和语言熟练程度联系起来;以Ellis等人为代表的语言学者试图找出练习与习得之间的联系。这两种实验的结果可能会使教学法专家们很失望。因为一些研究者们发现练习与熟练程度有关系;而另一些却发现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是研究结果发现这二者之间有紧密联系的也不能保证练习会产生习得。Ellis认为不是练习决定学生的熟练程度,相反是熟练程度决定了练习量。因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他们会给熟练程度较高的学生更多的机会进行练习,因此越熟练的同学练习的次数越多;相反熟练程度低的同学往往容易被忽略在角落里。同样那些试图找出练习与习得之间是否有必然练习的语言学者们也发现练习特定的语法结构不会产生习得。Ellis曾经为此进行了一项研究,让学生反复练习when引导的疑问句看是否对习得有帮助,其结果是否定的。各种实际研究都对教学法专家所推崇的练习活动表示质疑。
  与此同时为此所展开的理论方面的研究也显示同样的结果。Pienemann提出“可教性假说”认为语法结构不是教会的,除非是语言学习者在心理上处于一种就绪状态,才能够接受和掌握课堂上所教的内容;换句话说教学大纲必须与学生的心理语言接受程度相一致。如果超越学习者心理语言所接受的程度,课堂教学就无法帮助他们掌握所教的内容。各种实际和理论研究都质疑练习在语法学习中的作用,那么语法教学路在何方呢?
  2.提升意识(CR)
  Donmall认为语言意识是一个人对语言的敏感度和有意识认识语言本质的能力。良好的语言意识可以促进第二语言的学习,语言意识越强,接收第二语言的能力就越强。
  所谓CR就是让学生对特定语言特征有所了解,培养学生的陈述性知识而不是程序性知识。所谓陈述性知识是让学生知道是什么即that(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所谓程序性知识是让学生知道how(例如怎样开车)。提升意识活动有如下特征:(1)教学针对特定的语言特征;(2)学生需要动脑去思考,去理解那些目标语言特征;(3)学生需要对语法规则进行清楚表达;(4)学生会接触到一些用来说明目标语言特征的材料,教师也会给他们提供显性规则对语言特征进行描述和理解。
  对比前面所提到的练习和提升意识我们可以发现,CR是为了让学生在理解基础上掌握语法结构,它不涉及反复进行操练的过程;它只是让学生知道是什么,而不是正确使用这些语法结构。实际上CR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学生吸引到语法形式上来,提高他们对语法形式的理解能力,帮助学生理解如何在不同语境中正确运用语法形式,不是为了让学生运用所获得的能力达到交际的目的,或者获得流利运用语言的能力。
  
  二、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
  
  依Krashen所见隐性知识就是习得的知识,或者缄默知识,即用来进行自然交流的知识。隐性知识的习得主要经过三个过程:(1)有意注意阶段。根据有意注意假说新语言形式应该在输入中先被引起注意;(2)比较阶段是指学习者把注意到的语言特征和他头脑中所学过的语言特征相比较,找出输入和自己已有知识之间的差距;(3)整合阶段是指学习者把新语言特征和他头脑中所固有的语言特征结合起来。
  这里前两个过程需要有意识地对语言加以注意;第三个过程一般在最高水平阶段出现,往往在这个阶段学习者自身都没有意识到。注意和比较可以随时随地发生。但是知识的整合就与心理语言的控制有关系。
  显性知识是指通过有意识、有目的学习获得的知识,主要指在课堂中教师正规讲授的知识,也就是学习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的作用依Krashen所见是很有限的,因为它不是在自然交际中习得的知识,它只起到修正和监控作用。只有隐性知识才可以变为学习者内在的、自发的、长久的知识;显性知识只是暂时的,并且对于交际没有任何帮助。这里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显性知识在语言学习中作用微乎其微,那么还有必要去学习吗?Ellis指出在整合理论中,显性知识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显性知识它主要是起到简化习得的过程,可以让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以意义为中心的输入中有意注意那些很容易被忽略的第二语言的特征。
  Schmidit & Frota所做的日记实验更证明了显性知识在语言学习中的重要性,他们的研究对象从正规的语言教学中获益,因为他们所获得的目标语言的语法结构方面的信息仅仅依靠交流是很难获得的。从被研究者所记的日记我们也可以看到他在学过某个语法结构之后,在随后的输入中他可以马上就对所学过的语法特征进行有意注意,并且他感觉有意注意在输入中所展示的内容对学习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同时有意注意假说也从各个方面说明显性知识的重要性。显性知识可以让学生对自己的语言输出有正确的反馈,并且这种反馈不是在教师启发指导下,而是在自然交流中发生的。这个假说也说明了为什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要比自然状况下学习的效果要好。我们需要隐性知识,但是我们也更需要显性知识。因为显性知识可以帮助学生不断注意输入中所出现的语言特征,促进后期的习得,同时显性知识可以通过把所学的知识内化来简化隐性知识习得的过程;最终隐性知识的获得可以帮助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同时意识提升对于前面所提到的有意注意和比较两个过程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它也为新语言材料的整合做好准备工作。
  
  三、结论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传统的语法教学方法不仅耗时,还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会让学生感到厌倦。我们在语法教学中要重视提升学生的语言意识,不能为了教语法而教语法,要传授给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去发现并有意注意所学的语法规则。但是这里我们也要说提升意识不能代替交际活动,它只能作为一种补充。在教学中我们应该设计一套适合我们自己学生的语法教学方法,不能完全照搬照套国外的教学方法。我们可以综合各种教法的所长,创造出一套整合的方法,既包括以意义为中心又包括以形式为中心的语法教学,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提升语言意识,通过设计以意义为中心的活动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还要适当地安排一些练习活动,以及小组活动等等。当有新鲜事物出现的时候,我们应该结合我们的教学实际对新生事物先进行可行性评估,然后针对其优点和局限性进行符合学生实际的改编,并且在运用中随时加以改进,从而真正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一套语法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 Donmall,G.Old problems and new solutions:LA Work in GCSE language classrooms.In James,C.& Garrett,P.(eds.)Language Awareness in the Classroom.NewYork:Longman,1998.
  [2] Ellis,R.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Language Pedagogy[M].Clevedon:Multilingual Matters,1990.
  [3] Ellis,R.Instructed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Blackwell,Oxford,1990.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