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个体道德行为原因分析:以生态道德观为新视角

作者:陈 强 宗爱东




  一、道德行为的具体分析
  
  按照个体在做出道德行为时的意识状态,可以把道德行为分为两大类:有意识的道德行为和无意识的道德行为。其中,有意识的道德行为按照主动性的水平又可以分为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类。由于无意识的道德行为是在主体不自觉的情况下发出的,可能来自一种潜意识,探究起来非常复杂,本文仅就有意识的道德行为内部原因进行探讨。
  首先看主动的道德行为:主动的道德行为是指个体做出道德行为时有明确的目的,是出于内部动机而进行的,它有两种类型,即“志功合一”式的和机会主义的道德行为。“志功合一”式的道德行为是指个体不仅有外在的道德表现,而且具备了适当的动机。行为者出于一种道德原则,认为这样做与他的公正观念相一致,做好事只是为了良心,不是为了图回报、图名利。如岑国帧的研究显示,我国儿童的内在公正判断在14~16岁初步形成,宽恕心理和概率经验很可能是影响我国10~16岁儿童内在公正判断的两个因素。[1]机会主义的道德行为是指个体出于一种自私的动机,为达到某种其他目的而做出的道德行为。这种道德行为显然仅是一种“副产品”。
  我们再来分析被动的道德行为。被动的道德行为是指缺乏动机、缺乏主动性,在一定的外部环境压力下,不得不做出的道德行为。如在教师的压力下,不得不去参加义务劳动。这种行为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差事,不得不如此。这种行为与机会主义的道德行为有些相似:二者都不是出于一种内在的道德原则。区别在于:后者有较强的动机,尽管这种动机可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而前者主要是缺乏动机,做出道德行为主要是因为外界的压力,为了逃避惩罚等不愉快的体验而不得不按照道德规范行事。[2]前者是有所避,后者是有所欲。
  
  二、个体为什么没有做出道德行为
  
  1.缺乏道德认知
  不懂得什么是道德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做。这种情况一般只会出现在经验不足的、相对年幼的个体身上,或者出现在当个体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时。由于缺乏相关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经历等原因,个体不了解相关的道德要求,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2.缺乏道德情感
  在这种情况下,个体一般都明白道德规范的要求,但对规范本身缺少信任,并不认为规范就是合理的、应当的,因而对执行规范缺乏内在的热情,不能激发相应的道德动机。缺乏道德情感的原因一般是因为个体受到的教育缺乏一致性,导致了价值观的冲突。比如在家庭中,假如学生受到一种自私自利的教育,那么在学校中,教师所要求的团结互助、舍己为人就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
  3.缺乏道德意志
  个体既有道德认识,又有道德情感,但仍不一定会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按照流行的理论,其根本原因是缺乏道德意志,不能把内心的道德知识和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这种现象比起前两种来更为普遍,也更让人迷惑不解:明明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且并不怀疑其合理性、重要性,为什么偏偏做不到?国外的实验研究也证明了道德知识、道德情感与道德表现没有多大的一致性,更多地取决于情景。[3]缺乏道德意志的情况通常被称为“知而不行”,这种情形的原因有很多,如迫于环境压力,不敢、不好意思去做。当个体面临伙伴、团体或其他环境的压力时,会做出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从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周围的个体都缺乏道德修养,或者都认为某种道德行为不应该去做,个体为了维持同伙伴的关系,有可能放弃自己的想法或信念,或者虽然想做但却不敢去做,甚至可能去做违反道德原则的事情。
  
  三、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的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个体是否做出道德行为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仅仅注意个体内部的原因或者外部的原因都是片面的。那么个体的道德行为如何解释呢?笔者认为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发展观能给我们某些启示。
  乌列·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brenner)1979年发表《人类发展生态学》(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一书,[4]标志着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学理论的创立。“生态”在这里是指有机体或个人正在经历着的,或者与个体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环境。强调环境有很多相互关联的层次,它是由五个由近及远的子系统组成的一个有层次序列的系统,这五个子系统依次是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宏系统和时间系统。这些系统之间是层层相套并纠缠在一起的,它们对个体的发展起着直接的或者间接的作用,构成了儿童成长的生态背景。因此,要理解个体的道德发展必须从分析这些系统着手。第一,微观系统:是成长中的儿童最直接接触着和产生着体验的环境。个体的微系统环境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区、同伴和玩耍地等。第二,中间系统:两个或者多个微系统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如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学校和社区的关系。换句话说,中系统就是由微系统环境所组成的系统。第三,外层系统:儿童未直接参与但对个人有着影响的环境。如父母的工作单位、教师的家庭、父母的朋友圈等。第四,宏观系统:儿童所处的社会或亚文化中的社会机构的组织或意识形态。如社会文化、习俗、信仰等。因为一般来说,一种文化或亚文化具有相对一致的信仰系统或意识形态。第五,时间系统:环境中的事件对个体的影响并不是永不改变,而是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发生变化。时间系统强调前四个环境系统在时间上的动态变化特征。
  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人的道德行为是一个复杂的内部过程的结果,这一过程受很多内外因素的影响。对道德行为的分析不应仅停留在微系统上,而应在各系统的相互联系中来考察。人的道德行为是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函数,不应过高估计某种行为的一致性。正如勒温的观点B=f(P,E),P是指人,E是指环境。用通俗的话说,行为随着人与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5]
  四、个体道德行为原因分析新视角:生态道德观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个体的道德行为应该是在真实的社会、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典型的道德行为,研究人的道德行为应该从真实自然的环境中加以分析,即要有一种生态道德观。处于微系统中的人们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有着最直接的影响,而在受微系统环境影响的同时,儿童也会对环境产生反作用。道德的发展实际上是个体与环境在相互作用中社会化的过程。随着儿童的成长,个体开始与学校、社区发生联系,进入中间系统。皮亚杰认为,儿童早期的道德判断主要受父母的影响,父母的道德观点被儿童内化并且成为以后自律功能的源泉,在儿童后期(大约8岁以后),同伴的影响开始逐渐超过父母。事实上,如果儿童在早期有较丰富的与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交往经验,那么他们在幼儿园和学龄阶段就倾向于对他人的情感更敏感,也更容易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产生羞怯的情感。儿童在与别人的交往过程中学会了从他人的立场观点出发来做道德判断,而不仅以自己的利益为依据外层系统,如父母的工作环境、社区的健康服务、社会福利制度等。虽然不对儿童直接起作用,但是外系统会影响个体所生活的、能够直接接触到的环境,进而影响个体的发展。如陈翠荣的研究显示,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技术对个体道德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可以使宗教信仰、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不同的人们增进沟通和理解,另一方面也使各种文化冲突日益表面化和尖锐化,伦理的矛盾和冲突日趋显现,对个体产生消极影响,导致道德认知的偏离、道德情感的淡漠等。[6]宏观系统事实上涵盖了前面所讲的微系统、中间系统和外层系统,并对它们发生作用,施加影响。宏观系统中的种种要素都会作用于其他各个系统的各种环境,进而影响个体的心理发展。如刘一研究显示,在个体发展和社会化过程中,环境、文化的影响可以内化为个体人格特征的一部分,在社会文化系统影响下形成的人格结构会嵌入情绪和涂上情绪色彩,导致不同的文化系统在人们的情感体验上涂上不同的色彩。[7]时间系统带来的变化既可以由外部环境,如更换学校、家庭搬迁等引起,也可以由个体内部,如青春期、患重病等所引起。不管是由什么引起,这种变化都改变儿童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引发儿童心理上的发展性变化。
  
  参考文献
  [1] 岑国帧.10~16岁儿童内在公正观的研究.心理科学,2002(1).
  [2] 李丹.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
  [3] 邵瑞珍.教育心理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8.
  [4] 30.Bronfenbrenner.U.(1979).The Ecology ofHuman Development.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5] 高觉敷.西方近代心理学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6] 陈翠荣.论网络技术对个体品德发展的影响.教学与管理,2002.
  [7] 刘一.影响儿童道德情感的社会因素探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责任编辑张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