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中国近代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沿革回望

作者:邓凤莲 杨 辉




  从清朝末年开始,清政府逐步开始兴办近代式的学校教育,并开始有了体操科,拉开了我国近代体育课程的序幕。我国体育学界把“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看作为中国近代体育时期。中国近代体育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主要历史分期及大体时间范围如下:(1)清朝末期(1840~1902年);(2)《癸卯学制》时期(1903~1911年);(3)“壬子癸丑学制”时期(1912~1919年);(4)“壬戌学制”(新学制)前后的体育课程(1919~1926年);(6)国民党统治时期(1927~1949年)。通过对我国近代体育课程与教学目标演进轨迹的探讨,可为我国体育课程编制与课程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体育课程与教学发展的渊源与特点(1840~1903年)
  
  鸦片战争到癸卯学制颁布前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中,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普通学校。但是可以从教会学校、洋务学堂、变革的书院以及资产阶级兴办的新式学堂的发展中,寻觅到中国近代体育课程的缕缕痕迹,找到中国近代体育课程与教学逐渐形成雏形的过程。这段时间体育课程与教学体现以下特点:(1)伴随西学东渐而开办的教会学校,不仅扮演着帝国主义对华的文化侵略者,而且也扮演着中西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对中国近代体育课程的产生无意识中起到了促进的作用。(2)洋务学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课程模式,为西方体育的引进提供了思想准备。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课时安排上都表现出了近代体育课程的某些性质,对近代体育课程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在康有为、梁启超等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努力下,体育教育(课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在很多新式学堂中,不仅开设了体育课程,而且在目标、内容、课时、课程结构等方面已经非常接近《癸卯学制》的体育课程,为《癸卯学制》的颁布奠定了基础。(4)由于当时经济落后,政治腐败,虽然主张改革教育的进步人士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如引进日本、德国的兵式体操、普通体操和一些运动游戏,还有请外教上课等,但是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见效不大,这与盲目地模仿照搬别国的体育课程有关。
  
  二、《癸卯学制》时期的体育课程与教学特点(1903~1911年)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经清政府批准,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其中对体操课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种种原因颁布后没有实行。虽然这个学制没有实行,但它对近代体育课程的形成仍然有不可否定的意义。1903年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拟订的《奏定学堂章程》,由清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即《癸卯学制》。它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由政府公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第一个学制,在这个学制中对“体操科”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癸卯学制》时期体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特点是:(1)体育课程与教学盲目照搬外国。体操课照搬日本学校体操课内容,体操教材是日本体操教材的译本,上课用口令是“日语发音”,这是我国近代体育课程发展史上最突出的照抄和移植别国体育课程的典型例子。(2)体育教师教学是军事化训练。体操课教师,基本上是聘请日本人或日本留学生或退役的军人担任,像训练军人一样,不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教学规律,教学质量存在很多问题。军人教师的军阀作风,歪曲了体操课的真正目的,造成学生仇视体操课,给后来的体操课程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把体育课看成是军体课。(3)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体育课程雏形。无论《奏定学堂章程》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也不管制定的初衷是什么,《奏定学堂章程》作为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由国家颁布实施的统一的普通体育课程标准(体育教学大纲),对近代体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地位的确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学校体育课程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壬子癸丑学制”时期体育课程与教学特点(1912~1919年)
  
  1911年10月,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颁布了有关学校教育的法令,主要有《小学校令》和《中学校令》、《中学校令实行规则》等。在1913年3月19日颁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等法令中,对中学校各学年体操教授程度、每周课时数作出了一些规定。
  这个时期课程与教学的特点:(1)课程要旨沿袭清末,教学内容与方法照搬日本。从体操要旨、体操课程目标、体操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教材教法,甚至教员都与清末没太大的差别,照搬日本的模式。正像毛泽东同志在《体育之研究》中所指出:“故愚观现今之体育,率多有形式而无实质。非不有体操课程也,非不有体操教员也,然而爱体操之益者少。非徒无益,又有害焉。教者发令,学者强应,身顺而心违,精神受无量之痛苦,精神苦而身亦苦矣,盖一体操之终,未有不貌瘁伤者也。”(2)施行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由于国内外形势的特点,全国人民掀起了爱国主义运动,教育界提出了加强军国民主义教育,加强军事训练,实行全民皆兵,救国图存。但是,正像毛泽东同志等人所批判的那样,军国民主义体育教育,不符合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挫伤了学生学习体操课的积极性,对以后体育课程的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后果。(3)教材由单一逐渐走向多样化。民国初期的很多学校都开设了体操课,教材内容虽然还是以兵式体操为重,但是有条件的学校已经开始开设田径、体操、武术、球类等内容,有的学校还开展了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有郊游、爬山、户外运动、旅行等。(4)武术进入了体操课程。1914年徐一冰在《整顿全国学校体育上教育部文》中,建议将武术列为高等小学、中学、师范学校的正课。1915年4月,北京体育研究社也在“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委托北京教育会代为提出《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的议案,并建议拟请于学校体操科内兼授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必修课以振起尚武精神。教育部采纳了上述建议,至此武术正式进入学校体育课程。
  
  四、“壬戌学制”前后的体育课程(1919~1926年)
  
  1923年在“壬戌学制”和“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中,正式把“体操科”改为“体育科”。这次教育改革的突出特点是学校教育从原来的模仿、照搬日本,转为仿效美国,成为我国近代体育课程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壬戌学制前后体育课程特点:(1)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取代了军国民主义教育思想。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为我国近代体育的嬗变注入了新的实践活力,提出了“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学校即社会”、“儿童是中心”、“做中学”,重视教育与生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强调教育的实用性、生活性等。(2)废除兵式体操,教材内容走向多样化。新学制废除了兵式体操,以田径、体操、球类、游戏等为主要教材,多样化的教材内容比较符合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体育学习的积极性。另外把生理卫生纳入初中体育科,使体育课程更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3)开始着手体育教材建设。1923年8月,在北京清华学校召开了“中华教育改进社体育组第二届年会”,决定请麦克乐先生编订运动标准及体育教授细目。1928年沈重威对麦克乐翻译的《体育教授细目》作了修改和充实后,以沈重威、麦克乐的名义出版了《新学制体育教材》。(4)注重体育教学方法的研究。在教学内容的安排和教学方法上以学生的兴趣为转移,曾经推出了“设计模范法”、“分组教学法”、“三段教授法”等,注重多种形式的教学法研究,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五、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体育课程与教学特点(1927~1949年)
  
  1928年5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整顿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即《戊辰学制》,其中有关体育课程标准的变化是在中学以上实行军事训练。国民党统治时期体育课程与教学的特点:(1)颁布了很多规定,试图使课程与教学规范。国民党统治时期制订了很多涉及学校体育方面的法令,并颁布了众多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授细目、课程方案等,进行了5次课程标准的修订。(2)教育发展鼎盛时期。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末,达到了第一个鼎盛发展时期,为我国教育及课程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有关体育课程的各种规定和制度渐趋完备,正式颁布的与中小学体育课程直接相关的课程计划及课程标准就有34个之多,表明了通过教育立法保障和发展体育课程的倾向。(3)教学观念、内容、方法走向科学化。体育教育观念的改变,体育教材内容逐渐丰富,体育课程内涵进一步拓展,使体育课程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4)课程文本与实施脱节。虽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有关体育课程的文件制定比较完备,然而却都只是停留在纸上的文件,与当时的学校实际情况脱离,未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国家独立、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是教育文化发展的保障,更是体育课程与教学走向人本化的基础。文本课程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课程,只有落实到体育教育实践中的课程,才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体育课程编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体育课程资源。体育课程与教学要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要体现时代性,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和终身体育的需要,走向人本化、科学化和多元化。
  (参考文献本刊略)(责任编辑张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