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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学校道德教育的四个误区

作者:郑宝霞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领域在进一步地拓宽,研究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并取得了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其中学校道德教育的方式、途径以及效果成为教育工作者关注的热点,并在此方面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不少相关著作。这对于探索我国当前的学校道德教育,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和行为上的错误。笔者将从学校道德教育中存在的几种误区给以研究探析,以期学校德育达到更佳的效果。
  误区之一:把道德教育等同于知识及科学教育,像传授科学知识一样给学生传授道德
  在学校道德教育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把它等同于知识及科学教育,像传授科学知识一样向学生传授道德。譬如,有的教师在上思想品德课时完全按照上语文课的字、词、句、章的讲解方式进行讲解,让学生反复朗读道德规范,直到背熟为止。因此有人把这种德育方式称为知识德育。“所谓知识德育指的就是用道德知识的传授与习得代替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教育,其问题在于将德育的理解过程等同于智育的认识过程,方法上偏重于理论说教与灌输,评价上用分数衡量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为此贯穿于德育过程的同样是认知、形成概念、记忆、反复练习等等的那一套”。
  道德教育固然有一些基本概念和规范需要解释、记忆,这是传授道德的基础,但是不能把它完全等同于一般学科知识看待,特别是在传授方式上不能完全按传授学科知识的那种方式去传授道德。因为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不只是让学生背会几条道德规范,而是通过培养学生的道德理念去实现其道德行为。如果我们把道德教育等同于知识及科学教育,像传授科学知识一样给学生传授道德,那只能是课堂上讲解的道德理论同一回事,而实际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却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收到道德教育的实效。道德教育的结果也证明了:知识水平的高低与道德修养境界的高低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
  学校道德教育需要的不仅仅是晓之以理,而更主要的是动之以情,最后达到导之以行的目的。它需要教育者在实施道德教育过程中,应从“知识”转向“故事”,从“灌输”转向“对话”,从“大道理”转向“小细节”,从“感悟”转向“践行”,从“受爱”转向“创爱”,切实提高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误区之二:片面追求升学率,把学校道德教育视为摆设,导致学校德育工作的形式化、空泛化和简单化
  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者看来,学校的关键是抓好学生考试的成绩,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学校德育工作只是个形式,搞这个形式主要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在获悉上级德育工作检查时,立即制作条幅、编写宣传板报并让学生背几条道德行为规范应付上级检查。检查团走后,又恢复原样,这不能不给人一种作秀之嫌。正如有人所形容的那样,德育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学校教育的目的是育人,即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国家需要的人才。育人不仅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科学知识、职业技能的培育,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进行人之为人应该遵守的道德素质的培养。否则,我们的教育将与学校教育的目的相背离。
  学校的道德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用“摆形式”、“走过场”所能完成的,更不是伴随着知识的增多而进行的自然增长。它需要学校行政管理者,从内心深处重视这项工作,肩负起学校的历史使命。通过真抓实干,出主意想办法,组织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正面的道德教育,真正实现学校教育的目的,培养社会所需要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
  误区之三:普遍利用虚拟的道德情境进行道德教育,而不能引起真实的道德冲突,消除不了现实中的道德困惑
  长期以来,学校道德教育方式大多采用的是在虚拟道德情境中进行的,即教师或学生在设想或创设一些道德情境,然后通过大家讨论,最后得出比较可行的解决办法。如在课堂上模拟一个道德情境,通过音乐渲染,事物演示,角色扮演等方法,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道德规范。这种方式有其优点,它比单纯的道德理论说教所产生的德育效果要好得多,因为它毕竟把学生引入到一定的道德情境中进行道德教育,已经引起学生思想上的碰撞,并在进行比较、选择中受到一定的道德启迪。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为虚拟的道德情境它是一种假设或者说模拟,无论是语言描绘的道德情境,还是戏剧性的角色模拟都是一种假设。模拟毕竟是模拟,它毕竟不能代替现实。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它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特别是当道德行为和个人的实际利益挂起钩来,它就不像模拟情境中那么简单,它会产生实际的道德冲突,无论其是否解决了道德认识问题,都无法立即导致道德行为。因为虚拟道德问题并不向人们提出道德行为的要求,也不提供实现道德行为的环境和条件。
  在现实中,人们面临的道德问题是真实的。真实的道德问题要求人们必须实现道德行为。这种情况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人现有的道德认识不支持道德行为实现,解决道德问题的过程中断。第二,人现有的道德认识倾向于支持道德行为实现,但由于道德认识是有限的或者对环境特征和行为结果的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人内心产生道德冲突。由于道德冲突最终没有解决,道德行为没有呈现,所以解决道德问题的过程中止。第三,人现有的道德认识倾向于支持道德行为,但由于道德认识是有限的或者对环境特征和行为结果的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人内心产生道德冲突。由于恰当地引导或者得到环境的支持,道德冲突得以解决,道德行为呈现,解决道德问题的过程全部实现。第四,人现有的道德认识坚定有力地支持道德行为的实现。
  在以上的几种情况中,第三种情况最具有教育价值。此时,教师的道德点拨会起到更为直接的作用,并且会使学生对特有的道德规范记忆犹新,收到其他方式所收不到的效果。当然,真实道德教育情境中的道德冲突需要教师恰当的设计,不能超越学生的认识水平和生活实际。教师应善于观察和判断不同学生道德认识的道德行为方面的临界点,帮助他们选择不同的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体验、反思。
  误区之四:学校道德教育中过多地强调道德是国家、社会对个体的一种制约,忽视了道德对个体所具有的价值
  在现有的学校道德教育中,对道德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往往强调比较多,对道德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却轻描淡写。这种教育方式,使道德个体不能把道德行为和自己的实际利益挂起钩来,导致道德理论说教远离个人,不能使道德个体主动地产生道德教育上的共鸣。
  从社会、国家角度讲,道德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的确,只有公民个人按照社会道德规范行事,才可以使国家安定、社会有序,否则,社会、国家就会成为混乱、动荡的局面。从这个方面看,在学校德育中应该强调道德是国家、社会对个体的规范、约束和要求,应该用社会性的价值标准去要求个人。但是,道德行为不仅是一个对单方面有益的事情,而是一个双赢的事情。它既有利于国家、社会,也有利于道德个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只有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能够良好地遵守道德规范,社会秩序才会井然;从另一方面看,只有每个公民良好地遵守道德规范,他们的个体利益才能得到保障,生活质量才会不断提高,并且道德行为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最大。正如马克思所讲:“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诚然,社会中确实有极个别人采取的是不道德行为却取得了一些利益。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做理性分析。我们应该从长远利益来看,看这种人通过不道德行为获取的利益能否长久。现实告诉我们,这些人往往是沾了小便宜吃了个大亏,得到了暂时的利益,失去了长远利益。轻者,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给人们心目中留下了不良的印象;重者,不但受到社会舆论谴责,而且同学朋友唯恐躲不及,甚至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道德教育中,我们不能忽视道德和个体的关系,特别是道德和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反,我们更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多角度认识道德行为与大我、小我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受教育者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并把它转化为自觉的道德行为。
  当然,学校道德教育上的误区还不止这些,它需要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共同研究。我们期待学校道德教育尽快走出误区,切实提高学校道德教育的效能,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成双凤,韩景云.走出知识德育的误区.江苏大学学报,2005(01).
  [2] 傅维利.真实的道德冲突与学生的道德成长.新华文摘,2005(13).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