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现象的规制探求

作者:王丽秋 杨颖秀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依法办学的良好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识和理解的不深入,在操作层面上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目前,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是教师问题,民办学校教师的频繁流动几乎已经成为所有民办学校的共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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