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扶持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新思路

作者:周 佳 周 正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教育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公办中小学的积极接纳是“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的重要保障,是这项补偿性教育政策试图达到的具体目标之一。然而,我们看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城市还没有做好安置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准备,还不具备让所有农民工子女进人公办中小学接受“一视同仁”的义务教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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