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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制度变革方略

作者:何 聪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一轮课程改革,是近5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如果说,前几次改革,仅是修修补补的“改良”的话,那么,这次课程改革就是一次课程设置、教材编撰、教法应用的根本性“革命”。其目的在于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使之更符合素质教育的思想,其基本精神包括如下几点:第一,改革过分注重课程的传承价值,强调课程对于学生身心发展和适应终身学习的价值;第二,改革课程门类过多,缺乏统整的偏向,加强课程的综合性;第三,改革过分注重经典内容,学科体系的严密性和系统性的偏向,加强课程与社会发展及学生生活的联系;第四,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记忆、模仿学习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第五,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第六,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课程设计路线,围绕学生各方面素质及潜能发展这一核心,正确处理学生、知识和社会三者间的关系,合理统合课程各个方面因素,构建指向学生发展的整合的课程结构。
  改革后的新课程将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展现在师生面前,以培养学生接受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进而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社会责任感以及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新课程的实施必然导致高考制度也随之变革以适应新课程,否则,难以实现新课改的目标。所以,高考制度的变革势在必行。新课程对高考制度的变革将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而高考制度的变革又会将新课改引向深入。我们在进行高考制度变革时必须与新课程改革一致起来,使之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扩大办学自主权。教育部最近也决定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并提出一些高考改革方案。在这些基础上,本文想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录取方式等方面来论述在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制度应该如何变革。
  1.考试科目与新课程设置接轨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计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设置综合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这是新课改的重要目标之一。
  目前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主要实行的是国家考试中心推崇的“3+X”。“3”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它不是理、化、生,政、史、地等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的测试。“3+X”突出“3+综合”,“3”也要突出能力、突出应用。鼓励开展综合能力测试,以支持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引导中学生全面学习,掌握中学阶段相应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并形成较强的能力。“3+X”既要求学生有扎实的基础,兼顾了所有的文化必修课,又鼓励学生自主修习课程,发展个性,这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实行“3+X”后,必将带动整个高中阶段的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1)“3+X”科目的设置对基础知识的要求更为全面,有利于高校选拔“通才”,将会引导考生全面学习中学课程,有助于改进考生学习偏科、知识结构残缺不全的现象;与新课程方案文理分科的要求一致,不会冲击教学秩序。实行学科综合后,通过规定、限制考试范围,有利于降低部分学科的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此外,便于逐步试行学科的交叉渗透和综合,有利于综合课程的开设,促进课程改革。
  (2)实行“3+X”,考生将从完全固定的高考科目中解放出来,根据自己的理想、志愿、兴趣、水平、专业知识能力基础以及特长、优势去修习课程,发展个性来选择“X”。这一改革的本身,是对以往固定设置高考科目做法的一种冲击,向开放式设置考试科目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学生按照自己的特点和优势选择教育,而不是让教育选择人,有利于学生加强学习自控权,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将使越来越多的学生逐步从“要我学习”转变为“我要学习”,真正实现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然而,当前“3+X”的方案还只是一个过渡方案,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首先,“X”只能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之间选择其一,考试科目按文科、理科倾向分组,考生仍可能受传统学习方式的影响,中学教学仍然存在严重的偏科现象。其次,综合科目的考查不完整,不利于高等教育向文理渗透、基础拓宽、专业融通的方向发展。基于这些思考,笔者有一些不成熟的建议:高考科目设置应向“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方向发展,每个考生必须考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高校可以根据自己文理专业的不同,录取时可以针对考生两个综合题中表现出来的不同能力倾向做出有针对性的选拔。这样就在某种程度上能克服了以上方案的缺陷。
  2.考试内容体现新课程的要求
  新课程改变旧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意书本知识的现状。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而高考内容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命题上。因此,高考的命题应力求反映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情况,总体上将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这与新课程方案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无疑将大大促进中学教学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近几年来,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主要有几个特点: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命题范围遵循教学大纲又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题设计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题目;把科技发展创新等生活实际与考试内容结合起来,注重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察;适当减少题量,降低难度,以利于考察学生的能力;注重统一性与个性相结合,发挥出学生的创新性、个性;鼓励有创造性的答案。
  高考内容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为了使考试内容更体现新课程的要求,笔者认为高考的命题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试题应强调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强调人文精神,注意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以引导学生关注国家、人类和世界的命运,重视实际,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以引导克服目前高中教学中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理论脱离实际的教学倾向。
  (2)要适当减少客观题,加强题目的开放性,注重考查学习潜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还要增加对动手能力的考核。
  (3)在考查学科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综合科目的试题,一是要引导学生注意学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把握,二要突破以往以单一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为考核范围的限制,逐步加强学科之间的渗透与综合,体现现实生活的客观要求,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引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考试内容不仅在"综合科目"考试中体现新课程的这些要求,而且在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目考试中也要体现这些要求。
  3.考试形式要丰富多样
  新课程强调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发展,把评价当作一个过程,而不只是看成一种结果,要让评价成为促进学生提高学习的兴趣、改变学习的方法。现行的高考评价指标单一,基本上以书本知识为核心,忽视对实际能力、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考查或评价,因而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的素质状况。因此,新课程的改革推动了高考的改革要探索“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多次机会”已经基本做到,现在在一些省区市已经实行了春季高考、秋季高考的两次考试。“双向选择”正力争做到,即高校选一门考试科目,学生选一门,以实现双向选择。“综合评价”,就是要把高中学生的学业成长记录、研究性学习的论文、面试等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这些方法在部分省市已得到了一些尝试,也总结了很多的经验,这都值得我们去借鉴。
  4.建立多元化评价与多样化录取的制度
  目前国内各省区基本上都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网上录取在录取手段上是一次革命,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和公正。但是,新课程既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要学生不能千人一面,要有个性,适应人才个性化、多样化的培养需求。网上录取显然不能满足选择千差万别的个体的要求。
  因此,录取制度改革要改变仅凭一次文化考试成绩简单按分数排队录取的倾向,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建立起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择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如我国现行的关于考试录取制度改革就有以下几个方案:(1)扩大高校选拔录取的自主权。(2)继续完善保送生制度。(3)对于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或学校确需学生具备专业特长(如艺术、体育、外语等)的领域,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另外,笔者认为在高考录取上还存在这样一个矛盾:就是一个通才和专才的问题。我们现在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好像都只青睐于“通才”,对“专才”不够重视。目前,北大、清华等几所高校在高考录取时对一些“偏才”“专才”就破格录取,又有一些高校对高分落榜的考生敞开其大门等。这些高校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参考。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2001.
  [2] 林蕙青.与时俱进 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国考试,2003(1).
  [3] 教育部.深化基础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国考试,2003(2).
  [4] 沈忠雷,施红.对“3+大综合+1”和“3+小综合”的思考.教学与管理,2003(10).